第九卷 中古时代·明时期(上册)

第二章 明朝的兴盛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章 明朝的兴盛

  自明太祖洪武开国,经惠帝、成祖、仁宗、宣宗,约六十七年,是明代的前期。就明代的历史来说,这是明朝的盛世。明太祖朱元璋注意到大乱之后休养生息对巩固政权的必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招诱流亡农民垦荒屯田,实行免税三年或永不起科制度;迁徙长江下游无业农民到淮河流域、边远地区、空旷地区开垦,推行军屯制度,注意水利的兴修,提倡种植经济作物等等。朱元璋的这些措施,使明朝初期的农业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口较前有所增加。

  明成祖夺取帝位后,迁都北京,削除藩王势力,进一步加强专制集权统治,社会经济继续向前发展。成祖继位之初,继续推行屯垦和移民政策,征收的粮食和布帛都达到很高的数量。在此基础上,明朝廷与国内各少数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也加强了。从永乐七年(1409)起,朝廷分别在东北、西北、西南等地设有地方官司,还在今西藏、青海地区设立了行政机构。

  明成祖至宣宗时,还多次派遣郑和出航南洋群岛及印度洋一带,航程远至非洲东岸的红海和麦加。这一航海纪录,比哥伦布发现美洲和达·伽马到达好望角要早半个多世纪。

  成祖时,宦官开始被赋予重大职责,宦官权力越来越大。宦官权力的过大,长期成为明代政治中的一个危险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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