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中古时代·明时期(上册)

第六节 严重的财政危机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六节 严重的财政危机

  对土地的大肆兼并和矿使税监的疯狂掠夺,给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明朝后期战事频繁,用度巨大,明朝廷不得不采取“竭泽而渔”的政策。

  万历年间,明皇朝四面用兵。中期,有被称作“万历三大征”的宁夏之役、播州之役和援朝抗倭的战争;万历末年以后,明朝与后金政权,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战争。

  宁夏之变虽涉及明朝与西北少数民族间的矛盾,但其性质,为边臣处置不当而引起的兵变,由万历二十年二月变起,到九月事平,历七月之久。播州之变集中反映了明朝廷实施改土归流政策以后,与西南土司政权的矛盾。万历二十一年和二十七年,明朝两度对播州拥兵反叛的土司官用兵。援朝战争与宁夏之变、播州之变的性质不同,是在日本侵入朝鲜的情况下,明朝廷接受朝鲜国王的请求,派兵赴朝鲜,抗击倭军。援朝战争从万历二十一年开始,到万历二十七年,历时六年。

  万历三大征的性质各不相同,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都要耗费巨额的钱财。据统计,明朝廷用于三项战事的白银超过了一千万两。万历四十六年,当辽东战争发生,已是库府空虚,难以支应。当时大臣合议,安排辽东的防务,需军费百万,但因筹措不及,朱翊钧只准与十万,且要延迟拨给。

  明廷多方筹措军饷,以应付战争之需。五个月后,明廷议决,除贵州外,全国亩加征田赋三厘五毫,后又加征三厘五毫。万历四十八年,再增二厘。连续三年,先后三增赋,合计九厘,共得银五百二十万两。这宗以“辽饷”名目加征的田赋,被朝廷固定下来,成为常赋。

  崇祯十年,与清军和农民军两面作战的明朝廷,为了一举消灭农民军,根据杨嗣昌“因粮加赋”的倡议,再次加派。其主要措施,是在旧额田赋的基础上,每亩加粮六合,而以每石折银八钱的比率输官,计可得银近二百万两。加上民间田土溢额者,核实输赋,以充饷;按照事例,富民输资为监生的银两,以充饷;全国邮驿裁省的银两,以充饷,估计共可得银二百八十万两。这宗加派被称作“剿饷”。朱由检明确表示,这次的加派是临时性的:“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①可在第二年,仍然征收了其半数。

  崇祯十二年,延臣议练边兵,杨嗣昌筹划,东而辽东、蓟镇,中而畿辅,西而陕西三边,共练兵七十三万。练兵需饷,遂于天下田土中,亩加赋银一分,计得七百三十余万两。这宗加派称作“练饷”。此后,“练饷”又成为明朝廷的另一宗常赋。

  辽饷、剿饷、练饷,合称三饷。有御史称:“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是亘古未有之事②。如果说,万历年间的危机,是因朱翊钧“非但内者不出,且欲外者复入”③,尚有回旋的余地,那么,到了崇祯年间,则是外库内库俱空,不依靠一宗又一宗的加派,便无法维持。加派三饷是明朝廷将财政危机转嫁于小民的措施,这些措施不过是剜肉医疮,归根结底,只是加速了明皇朝的灭亡。

  

  ①《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

  ②《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③《万历邸钞》万历三十七年己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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