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第四节 无辜系狱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四节 无辜系狱 由于李贽的著作处处渗透着“叛逆”精神和“异端”思想,因此深受群众欢迎。“无论通邑大都,穷乡僻壤,凡操觚染翰之流,靡不争购,殆急于水火菽粟也已”,其书之盛行,至“咳唾间非卓吾不欢;几案间非卓吾不适”。人人“全不读四书本经,而李氏《藏书》、《焚书》,人挟一册,以为奇货”①。特别是《藏书》,比起《焚书》更为怪僻,大多“离经叛道”之语,原来不准备公开出版,在南京时李贽愤而将其付梓面世。它的公开出版,更加激起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仇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回到府城不久,万历二十八年冬天,当地的一些人就与官吏相勾结,故伎重演,雇用一批流氓打手,以“维持风化”为幌子,在“逐游僧、毁淫寺”的口号下,气势汹汹地对李贽再次进行驱逐和迫害,拆毁了芝佛院,烧毁了他修的埋骨塔。李贽在他的学生杨定见的帮忙下,逃入河南汝宁府商城黄蘗山。在山中避难期间,他仍然手不释卷,修改旧作。万历二十九年二月,在被“斥为民”的御史马经纶的陪同下,到达通州(今通县)马家,抱病完成了研究《周易》的哲学著作《九正易因》。此时,李贽的病势不断恶化,经常卧床不起。

  万历三十年(1602),李贽七十六岁。他自知年老多病,旦暮垂危,于二月初五日,特书《遗言》,交代后事,希望能平平安安了此一生。但是凶残的封建统治者并没有因为李贽之将死而停止对他的迫害。

  闰二月,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得悉李贽已经移居通州的消息,专门上特疏劾奏李贽。谓: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来又刻《藏书》、《焚书》等书,“流毒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是“狂诞悖戾”、“刺谬不经”,“不知遵孔子家法”。并不择手段,无中生有,架词诬陷,竟然说一个七十六岁垂尽之人在芝佛院“挟妓女”,“勾引士人妻女”。“望敕礼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仍檄行两畿各省将贽刊行诸书,并搜简其未刊者,尽行烧毁,无令贻祸乱于后”①。张问达,陕西径阳县人,系都察院左都御史温纯的同乡。温纯,曾任河南布政司参议,是万历三十年中进士的耿定向的门徒、《焚书辨》作者蔡毅中为生员时受赏识的座师。由此可见,这次张问达奏劾李贽的关系是相当微妙的。然而,张问达之疏呈上,皇帝竟不问青红皂白,立即下令,曰:“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党徒曲庇私藏,该科及各有司访参奏来并治罪。”②就这样,李贽从病床上被拉出,一路昏迷,用门板抬入京城镇抚司狱。在狱多日,作诗读书自如,《系中八绝》,就是他留下的最后著作。当传说要勒他回原籍时,曰:“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三月十五日,李贽以“七十老翁何所求”,视死如归,趁侍者为他剃发之时,夺刀自刎,气不绝者两日。三月十六日(5月7日)子时,遂气绝,用自己的生命控诉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无辜迫害。马经纶按照李贽的《遗言》,将其葬于通州北门外。

  李贽一生所坚持的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提倡个性解放的思想,是明代中后期封建经济局部解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稀疏萌芽的深刻反映。他所提出的疑经、非儒、反孔等各种观点,就其主要方面而言是进步的,也是合乎历史潮流的,对当时和后来都有一定的影响,无疑是明代历史上一位有代表性的人物。清代修《明史》不为其专门立传,是很不公正的,恰恰暴露了作者竭力维护封建“正统”的顽固立场。

  李贽“生于闽,长于海,丐食于卫,就学于燕,访友于白下(南京),质正于四方”,对历代朝章典故,各地人情物产,各种学术流派,都有过接触和研究,阅识广泛,学问渊博,著作宏富,除《焚书》、《藏书》外,尚有《续焚书》、《续藏书》、《史纲评要》、《世说新语补》等,以及一大批评论《水浒传》等文学艺术作品的论著。

  

  ①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十六《李卓吾》。

  ①《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九,万历三十年闰二月乙卯条。

  ②《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九,万历三十年二月乙卯条。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