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近代前编(上册)

第一节 中国机器工业的产生(1840——1894)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一节 中国机器工业的产生(1840——1894)

   外资工业的入侵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开始在我国创办便于对华经济掠夺和多方面控制所需要的船舶修造、加工工业和租界内为其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与此同时,还开办了一些小规模的轻工业。

  (一)船舶修造业最先出现的是由英国人柯拜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在广州黄埔设置的柯拜船坞,专事船舶修理。其后,西方列强相继在上海、厦门、香港、福州等沿海口岸地区建立船舶修理厂或修造厂,到光绪二十年(1894)有名可稽的厂累计约达39个,大多为英国资本家所经营。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香港黄埔船坞公司。该公司由英商怡和洋行与大英轮船公司、德忌利士轮船公司合伙筹资24万元,于同治二年(1863)创办于香港。创办伊始即收买了柯拜船坞公司。其后,该公司不断扩充实力,增殖资本。在激烈竞争中,它先后吞并了阿白丁船坞、何伯船坞、於仁船坞公司、桑兹船台和环球船坞公司,到光绪初年已垄断了香港、九龙、黄埔地区的船坞修造业。光绪二十年(1894)年,其资本已达156.25万元。

  2.祥生船厂。该厂由英商和记洋行于同治元年(1862)创办于上海浦东。后在英人格兰特等人经营下,迅速发展为拥有大型船坞和机器厂的大型企业,并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达80万两。该厂不仅修理各种船舶,而且制造多种小型货轮、汽船、拖船,有时甚至为清政府承造浮江炮艇、水雷艇等军用船只。仅据《捷报》零星记载,自光绪五年至光绪二十年(1879—1894)已造各色船只约40艘。自光绪十七年至二十年(1891—1894),年纯利与资本的百分比达17.5%—17.9%。①3.耶松船厂。该厂由英商佛南于同治四年(1865)创办于上海虹口。它长期租用浦东的两个船坞,下设若干分厂,能修理各种船舶并能制造汽船、客货船、拖船、小炮船等。光绪十八年(1892)改组为有限公司,资本为75万两。其第一年度纯利与资本的百分比为13.5%,第二年即升至21%②。

  这些企业,便利了英国对华经济掠夺和垄断航运业,同时又在数十年间垄断了我国的轮船修造业,攫取了高额利润,排斥、压抑了我国船舶修造业的兴起与发展。

  (二)加工工业这是列强为便于掠夺原料、推销商品的产物。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外资在华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以掠取原料而经营的加工工业为主,以推销商品而经营的加工工业较少。其主要加工工业有:1.砖茶制造业。砖茶是俄国从中国攫取的重要商品。早在汉口开埠后,俄国商人即在同治二年(1863)投资设立“顺丰砖茶厂”。最初用手工制造,10年后陆续使用机器生产。其后,机器制茶厂陆续开办,到光绪朝中期以后,汉口已有“阜昌”、“新泰”等若干大型砖茶工厂。汉口砖茶出口量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达35.4454万担,主要输往俄国。此外,俄国还在福州、九江等茶叶出口地相继设立几个规模较小的分厂,如“九江新泰砖茶厂”、“九江顺丰砖茶厂”和福州的若干工厂等,从而基本垄断了这些地区砖茶生产。其间,虽偶有英商等开办砖茶厂,但均无力取代俄商地位。俄国在华砖茶业由于采取机器生产,产品成本低,又享有子口税,致使我国旧式砖茶制造业每况愈下。

  2.机器缫丝业。生丝是列强掠购的主要商品,出口量逐年增加。为使中国发展机器缫丝业,增加产量,以便运销欧美从事丝织,英商怡和洋行于咸丰十一年(1861)在上海创办了第一家机器缫丝厂①。其后,光绪四年(1878)美商“旗昌丝厂”试办成功,大型机器缫丝厂“怡和”、“公平”、“纶昌”、“信昌”、“瑞纶”、“乾康”等相继在上海开办。其间,旗昌丝厂于光绪十七年(1891)归法商接办,改名“宝昌丝厂”;“乾康丝厂”成立不久即售予华商,因此,到光绪二十年上海共有外国丝厂7家。估计资产达530万元②。光绪三年(1877),德商在烟台也设立“缫丝局”,从事机器生产。

  3.其他。主要包括制糖、制革、轧花、打包等业。

  制糖业:先后有英商怡和洋行于光绪元年(1875)在香港设立的“中华火车糖局”和太古洋行于光绪九年(1883)在香港设立的“太古糖房”。中华火车糖局还于光绪四年(1878)始在汕头设立分厂。它们从华南和南洋掠取原料,从事机器生产,产品运销欧美并部分返销中国市场。

  制革业:英商于光绪二年(1876)始在汉口开办压革厂,用机器压缩皮革,减少了运费,便利了出口。光绪元年仅出口皮革5319担,光绪三年即增达5万担。光绪七年(1881),英商还曾在上海设立熟皮公司进行生产,但不久毁于火。

  轧花业:日本、欧美等国商人不顾中国政府一再禁阻、抗议,强行于光绪十四年(1888)在上海浦东设立“上海机器轧花局”,英商祥生厂在浦东设机轧花等。

  打包业:有“隆茂洋行”、“平和洋行”、“德隆洋行”,自咸丰十年(1860)以来先后设立于上海、天津、汉口、重庆等地的打包厂,便利了皮革、羽毛、猪鬃、毛皮、棉花等原料出口。

  此外,为出口加工蛋品、樟脑、茶叶、油料、毛绒等企业和为便于推销商品所设立的加工工业也间或出现。如,德商瑞记洋行于光绪十九年(1893)在上海浦东修建有三个火油池,可储煤油2500吨,并附设油箱制造厂,以便销售。此后,汕头、厦门、九龙等地继有火油池及油箱制造厂出现。又如,为了推销鸦片,它们还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鸦片制造厂等。

  (三)小型轻工业这些轻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从道光二十年到同治末年,首先有一批食品加工、化学工业和印刷业问世,包括了面包制造、面粉加工、制药、酿酒、汽水、制酸及金银熔炼、砖瓦及锯木和印刷诸多种类。其中,老德记药房、江苏药水厂、点石斋石印局等,后来都发展成规模较大的企业。

  光绪六年(1880)前后,外商曾在上海形成一个投资热潮,相继有制冰、火柴、肥皂、造纸、玻璃制造、铁器制造、家具制造等企业出现。火柴制造业中的“燧昌自来火局”、造纸业中的“华章造纸厂”、木材加工业中的“祥泰本行”等规模较大。自光绪朝中后期,外资企业再次大幅度增加。其中,以生产多种饮料著称的“泌药水厂”、制药业中的“屈臣氏药房”、生产啤酒的“福利公司酒厂”,以及“美国烟草公司”、“上海水泥公司”等,在当时都颇具规模。这些企业的产品不仅供销上海,而且销往我国各口岸、城镇,并深入到广大农村。

  与此同时,外国资本还先后在汉口、牛庄、厦门、福州、广州等地兴办过制冰、铁锅制造、豆饼加工、金银提炼等工业,并多次强烈表现出在我国投资棉纺织业和采矿业的企图。

  到甲午战争之前,外资在华投资的轻工业种类日渐增多,并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

  (四)租界中的公用事业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同治三年(1864),英商在“公共租界”始设“大英自来火房”从事煤气生产。最初资本10万两,至光绪二十年(1894)已增至 20万两。煤气出售量达4889万多立方英尺。1866年,法商在“法租界”也建立“自来火行”,规模较小,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八年(1892)被大英自来火房吞并。光绪九年(1883),英商在公共租界建成上海自来水公司,最初资本7.5万英镑,到光绪二十年增至14.4万英镑。该公司不仅对租界供水,并延伸到上海县城边,一昼夜可供1675万加仑。光绪八年(1882),英商创设上海电光公司,开始架设电灯。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四年(1888)改为新申电气公司,光绪十九年(1893)又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接办,改为工部局电气处。此外,天津开辟租界后,英商集股于光绪十五年(1889)也开办了一个煤气公司。

  外商在租界开办公用事业,目的在于改善其生活、工作环境,使其享受到在本国同样的优越条件。但同时由于自来水、电灯、煤气灯等设施的建立,也开始改变了旧城市的面貌。

  到甲午战争前夕,外国资本在我国开办的企业达191个,其中船舶修造和各种加工工业占到总数的60%①,且大多分布在以上海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口岸和长江流域的汉口。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估计约达2800万元②,利润一般在10%至24%之间,雇佣工人约达34000人,占当时我国工人总数的34.6%至37%③。

  应当指出,外资在华设厂是没有任何法律或条约依据的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愚昧、软弱的清政府初则放任、迁就;继则在民族工业初步发展之际试图阻抑外资在华设厂。但这种阻抑除少数成功外,大多失败。列强仍蛮横设厂,我行我素,并进而图谋攫取在我国设厂的法律权利。

  外资企业依靠其种种特权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残酷剥削中国人民,攫取丰厚利润,阻碍与压抑着我国民族工业的兴起与发展。但在它的企业中却产生了我国最早的产业工人。它依靠机器生产迅速提高生产率和成品质量、获取高额利润、改善人们生活的现实,又在相当大程度上激起中国人民学习西方、投资近代工业的愿望和热情。

   中国机器工业的兴起

  自同治初年,清政府开始主持创办军事工业;同治末年倡导兴办民用工业,与此同时,民间机器工业也陆续出现。此后二三十年间,我国机器工业逐渐发展,至甲午战争前已初具规模。

  (一)清廷创办的军事工业嘉、道之际,我国制造军器、火药、战船的技术已大大落后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鸦片战争爆发后,领导抵抗英国侵略的开明官员林则徐等人已明确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并在爱国官绅、知识分子支持下试造新式船炮,进行了可贵的实践。不幸,由于战争的失败,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奢靡苟安,中断了它的发展。

  咸丰末年,清廷遭受到人民革命的沉重打击,尤被英法联军所重创,乃至出现京师沦陷,皇帝北逃的惨剧。为加强封建国家机器,扑灭人民革命,提高国防实力,清皇朝中一部分正视现实的官员,倡导仿制西方船炮以自强,开始着手创办军事工业。

  咸丰十一年十一月(1861年12月),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安 庆创办“安庆内军械所”,用手工制造洋枪洋炮及子弹、火药。没有雇佣外国人,只是招募了一批有志于近代科技的知识分子,探讨西方科技,研究新式船炮并制成一艘小轮船。不久,即派容闳赴美国购办机器,准备建立近代军事工业。

  同治元年(1862),江苏巡抚李鸿章委派英国人马格里在松江城外创办“上海洋炮局”,用手工仿制炮弹、火药。不久,形成由马格里和刘佐禹、韩殿甲、丁日昌分别主持的三个洋炮局。同治二年(1863),马格里主持的洋炮局迁往苏州,改为“苏州洋炮局”。马格里协助李鸿章从遣退的“阿思本舰队”上购回一批制造军火的机器设备,使炮局开始机器生产,仿制长炸炮、短炸炮和炮弹、枪弹。

  安庆内军械所和上海洋炮局规模小、设备简陋,除马格里主持的炮局曾采用一些机器外,其余仍为手工生产,生产能力有限。如安庆内军械所仿制的轮船“行驶迟钝,不甚得法”①,“新制之坐劈上炮,不甚合式”②。尽管如此,但这却是中国经营近代军事工业的开端,体现了由手工业生产向机器大生产的过渡。

  同治三年(1864),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清朝统治暂时趋于稳定。为了发展军事工业,清廷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引进机器设备、招揽技术人才,近代军事工业于是迅速兴起。

  从同治三年以后的30年中,由清廷直接拨款或各省督抚自筹经费,共建立了规模不同的近代军用企业共22个之多,它们的简况如下表: 清廷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简表(1864—1894)①

  

  

  

  这22个局厂,规模较大的5个,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除福州船政局专造轮船外,其余都能造枪、炮、子弹、火药,有的还能造轮船、机器,并设有炼钢厂;中型的有5个,即广州机器局、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吉林机器局、神机营机器局,一般能造枪、子弹、火药,有的也能造炮。其他12个厂局,规模较小,一般只能造子弹、火药,有的时开时停。下面简要记述前4个较大的企业:1.江南制造总局(简称“沪局”)。

  曾国藩、李鸿章创建。同治四年(1865)夏,由海关道丁日昌出面以6万两白银买下设在上海虹口的美商旗记铁厂及铜、铁、木料,再将丁日昌、韩殿甲主持的两个洋炮局和容闳买回的机器设备归并一处,成立“江南制造总局”。局址初设虹口,同治六年(1867)迁至城南高昌庙,随着购、造机器增多,先后建成机器厂、木工厂、铸铜铁厂、轮船厂、锅炉厂、枪厂、炮厂、黑色火药厂、枪子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及广方言馆、翻译馆、操炮学堂(后改为炮队营)和10余个附属机构。这些机构和设备,使江南制造局成为能汲取西方科技知识、培养科技人才,具有综合生产能力的新式军工企业。

  其产品主要分五类:一枪支。初期仿制旧式前膛枪。同治十年(1871),开始仿制林明敦中针后膛枪。光绪九年(1883),又加造黎意枪。不久,林明敦式已陈旧,遂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制快利新枪。粗略统计,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产各类枪51295支。

  二大炮。初期制造旧式劈山炮和生铜炮,同治十三年(1874)试制成功12磅前膛来福炮。光绪四年(1878)设炮厂,开始仿制40磅子前膛快炮。光绪六年至七年(1880—1881)又先后造成120磅子、150磅子乃至180磅子前膛大炮。光绪十七年(1891)开始仿制全钢后膛大炮。快炮重2吨多,炮弹重40磅;大炮短式的重48吨、长式重52吨,炮弹重800磅,大大提高了攻坚能力①。到光绪二十年,共生产新旧各类炮共585尊②。

  三弹药。生产枪弹、炮弹种类甚多,既有本厂所造枪炮配套成品,也为从国外购进的枪炮配制弹药。火药方面,先后试制成黑色火药、栗色火药和无烟火药。此外还生产地雷、水雷。到光绪二十年(1894),共生产各种炮弹1201900枚;各种火药4081469.5磅;各种水雷563具及大量子弹③。

  四轮船。同治六年(1867)始建轮船厂和船坞。次年,造成第一艘木壳兵轮“恬吉”号(后改名“惠吉”)。至光绪十一年(1885)先后造成兵船8艘及小型轮船7艘④。其中,8艘兵船的动力逐渐由400马力上升到2000马力,并造成两艘铁甲船,标志造船技术日益提高。但由于经费不足,光绪十一年(1885)后,停止制造轮船,只从事修理南北洋各省船舰。

  五炼钢。光绪十六年(1890)前,钢材全靠进口。为避免洋商哄抬物价,乘机敲诈及保证战争急需,遂于光绪十六年开始设炼钢厂,逐步建成15吨西门士炼钢炉和三吨炼钢炉各一座。前者可日出钢20吨,后者日出钢3吨。虽然所出钢材有限,但开我国自行炼钢、自产钢材之先河。

  此外,到光绪二十年(1894)还生产车床、刨床245台,各种机器316具,并翻译了大量西方科技、文化书籍,培养了一批科技及企业管理人才。

  2.金陵机器局(简称“宁”局)。

  李鸿章于同治四年(1865)将苏州洋炮局迁至南京扩建而成,规模不大。初期,仍由马格里主持。马格里并非内行,且专横跋扈。光绪元年(1875),他主持制造的大炮在大沽炮台连续爆炸。他却对事故百般抵赖,遂被撤职。此后,金陵机器局一直由中国人主持,不再任用洋人担任监督。

  金陵机器局建立后,逐渐增添机器,并于光绪五年(1879)合并了乌龙山机器局,下设机器厂3座,翻砂厂、熟铁厂、木作厂各2座和火箭分局、枪子机器厂及铁汽锤厂、拉铜机器厂等机构。主要生产过山炮、后膛炮等多种口径大炮、炮弹、前后膛各种抬枪、枪子、水雷及炮车和其他军用品。生产数量不详。据刘坤一在光绪二十五年依据当时机器设备和产量计算“每年可造后膛抬枪一百八十枝,两磅后膛炮四十八尊,一磅子快炮十六尊,各项炮弹六万五千八百颗,抬枪自来火子弹五万粒,毛瑟枪子弹八万一千五百粒”①。此外,还造成2艘小轮船。

  3.福州船政局(简称“闽”局)。

  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创办于福州马尾山下。亦称马尾船政局。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由沈葆祯接办。

  该厂机器设备购自法国,先后建成铁厂(包括锤铁,拉铁二厂)、水缸厂、轮机厂、合拢厂、铸铁厂、铜厂、储材厂、钟表(仪器)厂、打铁厂、转锯厂、木模厂、砖窑、铁肋厂、鱼雷厂等②。此外,还建有船坞、学堂、绘事院和艺圃,培养轮船制造和驾驶人员及技术工人,并向欧洲派遣留学生。初期,聘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为正副监督,及多名法国技师进行技术指导。

  同治七年(1868)初,开始兴造轮船。同治八年,第一号轮船“万年青”号下水。其后到同治十三年(1874)在日意格任职期间,共造船15艘,均为木质轮船。其中,除“扬武”号马力较大(250匹)、配炮多(13门)外,其余马力均在70匹左右,火炮3至6尊不等,且舱位较大,实为武装商船。光绪元年(1875),按约遣退洋人,开始自行设计制造兵舰,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造成轮船18艘。除前4艘仍为木肋兵轮外,其他均为铁肋或钢甲;马力由150匹上升到75O匹,最高达2400匹;速度由每小时4O里逐渐上升到110里①,提高了船舰战斗力,显示了造船水平的提高。其中,光绪十四年(1888)下水的双机铁甲兵舰“龙威”号(后更名“平远”),配置“康邦式”轮机两副,马力2400匹,标志该局造舰技术和工艺达到了更高水平。光绪十二年(1886),始设鱼雷厂,由出洋归国学生陈才鍴开始试造鱼雷。

  4.天津机器局(简称“津”局)。

  是清皇朝急于建立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军工企业的产物。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于同治六年(1867)创建于天津。初称“军火机器总局”,同治九年改称“天津机器局”。是年冬,由直隶总督李鸿章接管。光绪二十一年(1895),改称“北洋机器局”。光绪二十六年被八国联军毁坏。

  津局经历年扩充,逐渐建成铸铁厂、熟铁厂、锯木厂、机器房、碾药厂、洋枪厂、枪子厂、电气水雷局、火药库、栗色火药厂和炼钢厂等机构,成为北方最大的军火工厂。津局分东、西两局。西局在城南海光寺,规模较小;东局在城东8里大直沽东北,规模较大。以上诸机构分隶于两局。其中,东局以制造火药、洋枪、洋炮、各类子弹、炮弹和水雷为主,并附设有水师学堂、水雷学堂和电报学堂。光绪十七年(1891),始设炼钢厂,两年后投产。西局则以制造军用器具和开花子弹为主,也制造炮车器具、电机、电引及挖河船等,并于光绪七年(1881)制成两艘130马力的布雷艇。

  天津机器局生产状况无系统资料,据近人统计,从同治九年(1870)李鸿章接办至光绪八年(1882)已生产火药610万磅,枪子1607万多粒,炮弹40多万枚,铜帽29746万颗①,各式大小水雷、地雷3000具②。光绪十二年(1886)时人记载:机器局“每年可制枪炮火药一百万磅,铜帽五千万粒,大小炮子数万颗,毛瑟枪子五百万粒,其余各种水雷、电线及轮船机器之属,无不兼制”③。于此可见一斑。

  各地兴办的军事工业,经费全部由官方支出,管理人员由官方任命,企业所有权、管理经营权归之官府,是典型的封建官办企业。它们生产的产品基本上不是商品,不进入市场,而是由政府调拨。生产中虽然不能不考虑成本,但基本是以满足封建统治集团的军事、政治需要为前提,价值规律不起主导作用。

  但是军事工业已普遍采用大机器生产,开始实现由手工生产向机器生产的重大变革,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些企业虽然还没有近代意义的资本家,却已采用雇佣劳动,产生了一批进行大机器生产的工人,并锻炼、培养了中国第一批近代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并翻译、传播了西方科学文化。

  军事工业制造的枪、炮、弹药、军舰等武器、装备,开始改变我国武器、装备陈旧、落后局面,逐步实现了军队由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转变。这固然加强了封建统治集团控制的国家机器,便于镇压人民革命,却也增强了国防实力,在近代反侵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清廷倡导与控制的民用工业鸦片战争后,外国廉价工业品依持特权大量倾销中国,造成“进口洋货日增月盛”,“出口土货年减一年”①的严重局面。抵制洋货倾销,维护民族权益的需要,呼唤着民用工业的诞生。与此同时,正在兴办的军事工业也不可能长期单独存在与发展。它既需要获得原料、燃料的供应以及交通运输业的配合;也需要巨额经费支持。因此,军事工业愈发展,对民用工业的需求与期待愈迫切。

  当时,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在外国商品冲击激烈的沿海、沿江等通商口岸地区日渐解体;城乡商品经济日渐发展,破产失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日渐增多,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逐步扩大。一些官僚、买办,商人在外资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和本国军事工业的刺激下,逐渐萌生投资民用工业的愿望。

  从同治末年起,清政府由单纯求“强”发展到“富”、“强”并重,乃至提出:“必先富而后能强”的口号②,在兴办军事工业的 同时,开始倡导兴办民用工业。为便于控制,它大体采用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三种方式。官办,即企业投资与管理均由封建官府负责;官督商办,由商人投资,往往开办初期要垫借部分官款,由政府委派官员监督管理。官商合办,则由官、商各出一部分资本,经营管理权往往由官方操纵。这三种方式对某一企业不是固定不变的,往往因某种原因由一种方式变为另一种方式,但官督商办在甲午战前一直是主导方式。

  从同治末年开始的20多年间,清政府倡导建立的近代民用工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矿业主要分煤矿、金属矿两类。

  机器采煤业是为适应军事工业和轮船、炮舰对燃料的大量需求,抵制洋煤入口而产生的。从光绪元年(1875)李鸿章筹办“直隶磁州煤铁矿”开始,到光绪二十年(1894)止,共兴办大小煤矿8座。其中官办的6座:直隶磁州煤矿(1875年)、湖北广济兴国煤矿(1875年)、台湾基隆煤矿(1876年)、山东淄川煤矿(1887年)、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矿(1891年)和湖北江夏马鞍山煤矿(1891年)。官督商办的2座:直隶开平煤矿(1878年)和北京西山煤矿(1884年)①。其中官办的基隆煤矿和官督商办的开平煤矿筹建较顺利,设备较完善。

  基隆煤矿:由沈葆祯筹建于光绪元年。该矿雇佣英国矿师,采用英国机器设备并铺设了由矿区到海口的轻便铁道,于光绪四年(1878)开始出煤。当年产 14029吨,第二年产30046吨,第 三年产41236吨,第四年约产54000吨①,生产逐年上升,并于光绪九年(1883)解雇了外国矿师,自行生产。后来,由于矿局官吏腐败日甚,使煤矿亏损日多。中法战争中,为避免沦于法军之手,台湾当局遂将煤矿炸毁。战后,先后采用官商合办、商办、官办方式恢复,但成效不大。台湾巡抚刘铭传曾试图招商承办,以摒除官场腐败风习,无奈清廷不允,仍归官办,因而产量日减,煤矿日呈衰败。光绪十八年(1892),该矿停止生产。甲午战争后,台湾沦陷,该矿遂为日军所占。

  开平煤矿:由李鸿章指派唐廷枢等筹建于光绪二年(1876),官督商办,招商集股,初募集银20万两,后逐步增多。聘英国矿师,购置机器、建立矿井、炼焦炉、洗煤机、煤气厂(供煤气灯用)、及运煤的铁路、河道等设施,于光绪七年(1881)开始出煤。初期,日产煤约300吨,其后日渐增多,光绪十二年(1886)已达日产800—900吨。光绪十八年(1892),张翼继唐廷枢为总办,生产能力仍持续上升,光绪二十一年(1894)日产量则高达1000—1500吨。是近代煤矿业中最成功的企业。

  开平矿务局所产煤质好,“烟少火白,为他国所罕有”②,不仅长期供应天津机器局、北洋海军、轮船招商局及诸多企业,而且抵制了洋煤进口,逐渐占领了天津市场,进而远销海外。与此同时,开平股票价格迅速上涨,面值100两的股票在光绪九年(1883)已超过150两。该局的设立还带动了铁路、航运、陶瓷、酿酒等行业的发展。光绪十二年(1886)该局所设立的“唐山细棉土厂”则开创了我国水泥生产之先河。

  后来,张翼以借洋债代替招集商股,使外债在该矿负债总额中日渐增高,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已达44%①。八国联军侵华之际,张翼逃入英国租界,委派德璀琳为开平矿务局总代理人。德璀琳遂与美国人胡华勾结,故设圈套诱使张翼在合同上签字,将该局改组为中外合办公司在伦敦注册,使该矿坠入英商之手。

  其他煤矿,除直隶磁州煤矿未能正式开办和湖北广济兴国煤矿开采失败后改归商办外②,均得以正式开采。其后,虽有不少煤矿生产不佳,但大多数均查明了矿藏,开凿了矿井,并不同程度地使用机器开采,从而为发展近代煤炭生产奠定了基础。

  自同治末年以来,社会对各种金属需求日益增加。清廷遂与地方绅商投资开采金属矿藏。从光绪七年(1881)起至光绪二十年(1894),先后开办金属矿达8座。其中官办的3座:热河土糟子遍山线铅矿(1887年)、山东淄川铅矿(1887年)和湖北大冶铁矿(1890年);官督商办的5座:热河平泉铜矿(1881年)、安徽池州铜矿(1883年)、贵州青谿铁矿(1886年)、云南铜矿(1887年)和黑龙江漠河金矿(1889年)。所开矿种包括金、铜、铁、铅。

  这些金属矿中,仅云南铜矿、青谿铁矿、漠河金矿和大冶铁矿资本较多,规模较大。然而,前两矿生产并不理想。云南铜矿至甲午战争前仍未恢复到道光年间土法开采时的产量,青谿铁矿曾为冶炼钢铁提供了原料,但不久即停产。较为成功的只有漠河金矿和大冶铁矿。前者出产金砂日多,陆续归还了所借官款,而且赢利;后者为汉阳铁厂提供了原料。其余诸矿,一般规模较小,采用机器不多,发展极为缓慢,有的甚至中途夭折。

  2.钢铁冶炼。

  钢铁是工业、国防、交通诸方面须臾不可离的重要材料。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只有依赖进口。为改变被动局面,随着铁矿的开采,清廷开始筹办钢铁企业。光绪十二年(1886),贵州巡抚潘霨靠其胞弟潘露在青谿开采铁矿基础上建成官督商办的青谿铁厂。该厂坐落于镇远青谿小江口,拥有别色麻钢炉2座,炼熟铁炉8座,轧条机13副,轧板机1副①。光绪十六年(1890)正式投产,用西法冶炼,一昼夜出生铁约25吨②,成为我国第一座近代钢铁企业。不幸潘露在投产当年病故,因承办无人而停产。其后,江南制造局和天津机器局曾分别设置炼钢厂,但产量有限。较大规模的是张之洞创办于湖北的汉阳铁厂。

  汉阳铁厂:初为官办。光绪十九年(1893),包括炼铁厂、机器厂、铸铁厂、炼贝色麻钢厂、炼熟铁厂、炼西门士钢厂、造钢轨厂、造铁货厂及大冶铁矿、马鞍山煤矿等在内的主要设施基本竣工。光绪二十年(1894)正式投产。“生铁熟铁两炉全开,每日可出生铁一百余吨。其贝色麻钢厂、西门士钢厂、熟铁厂三厂并炼,每日可出精钢、熟铁共一百吨,每年可出精钢、熟铁三万吨”③。但因经费缺乏、煤炭供应困难,不能全部开工,并于第二年招商承办。尽管如此,汉阳铁厂仍是甲午战前我国成功创办的第一座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它与其他钢铁厂共同为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纺织业。

  这是为抵制洋货、开发利源而设的企业。从光绪五年至光绪二十年(1879—1894)主要有6个。其中,官办2个:左宗棠于光绪五年(1879)设立兰州织呢局;张之洞于光绪十五年(1889)在湖北设立织布官局。官督商办1个:即李鸿章于光绪五年奏设的上海机器制布局。官商合办3个:即张之洞于光绪二十年(1894)奏设的湖北纺纱局、湖北缫丝局和唐松岩于光绪十七年(1891)在上海创办的“新华纺织新局”。这些企业的生产范围包括制呢、纺纱、缫丝、织布诸门类。

  兰州织呢局:创办经费约30万两,购置德国机器,聘用德国技师,于光绪六年(1880)建成开工。该厂有线锭1080枚,织机20张,本拟利用西北羊毛就地加工生产,无奈当地羊毛粗劣,产品质量不高,生产效率低;运输不便,又造成销售困难,开工不到两年即停产。光绪十年(1884)被继任陕甘总督谭钟麟裁撤。

  上海机器织布局:是筹建最早的机器棉纺织厂,曾奏准专利10年。但筹办过程几经波折,至光绪十六年(1890)才正式投产。资本最初招股50万两,后增至100万两。从英、美购置轧花、纺纱、织布全套设备,拥有纺锭35000枚,布机530台。投产初期,日产布200匹,产纱6000磅①,后逐步提高,每月获利约达1.2万两②。不料,光绪十九年(1893)该厂毁于大火。此后,李鸿章指 派盛宣怀规复,招募新股100万两,扩建为“华盛纺织总厂”,于次年开始部分投产。据盛宣怀称,至年底,总厂已装成纱锭50000枚,布机750张①。

  湖北织布官局:由张之洞筹设于广东,移建于武昌。先后筹资约134万两,购置英国机器,聘用英国技师,于光绪十八年(1892)建成投产。厂中共有纱锭30000枚,布机1000张。光绪二十年(1894)有600架织机开工,仅日班生产,每天即可产布330至450匹②。全年可产本色布70288匹、斜纹布5970匹、棉纱4413担。

  此外,“新华纺织新局”,资本达29万两,拥有纱锭7000枚,布机50台,也颇具规模。

  这些企业的开办,部分抵制了洋纱、洋布的进口,开辟了利源,为发展纺织工业积累了经验,培养了技术力量。特别是大量雇佣女工,为社会开了新风。

  综观甲午战争前20来年清廷控制、经营的采矿、炼铁、纺织等企业,虽然有一些中途夭折,不少发展缓慢,但终归形成了几个颇具规模的大型企业。它们成为我国近代资本主义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对社会经济、文化的进步、工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产业工人的增多乃至民间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作用。

  (三)民间机器工业的出现几乎与清廷兴办民用工业的同时,我国一部分商人、地主和官员开始投资机器工业。他们资本有限,主要投资资金少、见效快的轻纺工业,只有少数人对重工业做了试探性投资。

  1.轻纺工业。

  最早采用机器生产的是上海洪盛米号,于同治二年(1863)始用机器碾米。不过,它还不是专门的碾米厂,只是米店的一部分。正规的机器生产企业则是广东南海县陈启源于同治十二年(1873)创办的缫丝厂。其后,机器生产在诸多行业逐步推广,出现了一批颇具规模的企业。

  (1)机器缫丝业。

  自陈启源在广东南海县创办继昌隆缫丝厂以来,由于机器缫丝“出丝精美,行销于欧美,价值之高,倍于从前”①,很快在当地得到推广。其间,虽有守旧势力阻抑、反对,甚至毁机拆厂,但南海、顺德、三水等地机器缫丝厂有增无减,仅顺德一县在光绪七年至二十年间(1881—1894)就有35家开业②,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已达200家以上③。广州口岸出口厂丝(机器缫丝)从光绪八年至九年(1882—1883)的1254担,到光绪二十至二十一年(1894—1895)猛增到18179担;七里丝(按土法手工缫丝)则从光绪八年至九年的8302担,到光绪二十至二十一年衰减到2159担,充分显示了用机器生产替代手工生产的趋势。

  在上海,机器缫丝业同样发展很快。光绪七年(1881),商人黄佐卿在苏州河边创办了当地第一家机器缫丝厂“公和永”丝 厂。初期,仅有丝车100部,两年后即增至900部①。其后,又有“坤记丝厂”(1884年)、“裕慎丝厂”(1890年)、“延昌丝厂”(1893年)、“正和丝厂”(1894年)、“纶华丝厂”(1894年)和“源昌丝厂”(1894年或1895年)等相继开业。每厂约有二三百部丝车,雇佣工人五六百人至干余人不等。这些工厂的出现,使上海地区成为我国机器缫丝业的又一中心。

  此后,机器缫丝业又相继在江苏、浙江等地得到发展。

  (2)棉纺织业。

  机器轧花业最早出现于宁波,由严信原创办于光绪十二年(1886),称“通久源”轧花厂。该厂以5万两资本,购置日本所产轧花机40台,聘用日本技师,利用当地原料和工人进行生产,获利颇丰。以后,相继两次扩大设备,提高生产能力。光绪十七年(1891)可产皮棉3万担,光绪十九年已达6万多担②。不久,上海接连开办了“棉利”(1891年)、“源记”(1891年)、“礼和永”(1893年)等机器轧花业,分别拥有40台至120台轧花机。轧花企业的开办,为发展棉纺织业提供了条件。

  第一家商办纱厂,是道员朱鸿度于光绪二十年(1894)在上海开办的“裕源纱厂”。该厂机器设备购自英国,拥有2.5万枚纱锭。同年,宁波严信厚在轧花厂附近增设“通久源纱厂”,拥有1.1万多枚纱锭,400架织机。光绪二十二年正式开工,每月可产四种型号的棉纱25万磅。此外,福州、镇江、重庆、天津、广州等地绅商也陆续酝酿筹设纱厂,但在甲午战争之前均未建成。

  (3)粮油加工、火柴、造纸、印刷等工业。

  粮油加工工业:产生于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光绪四年(1878),朱其昂在天津首创“贻来牟机器磨坊”,用机器磨面,所产“面色纯白,与用牛磨者迥不相同”,“每年获利六七千两”①。其后,相继有“汕头豆饼厂”(1879年)、上海“裕泰恒火轮面局”(1882年)和“源昌碾米厂”(1888年)、“福州机器面粉厂”(1887年)、“北京机器磨坊”(1891年)、汕头“长发油房”(1893年)等出现。这些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供应市场有限,但却开始用机器磨面、碾米、榨油,明显提高了粮油加工水平。

  火柴业:我国本无火柴,英、德、美等国遂大量倾销。从光绪四年至十九年(1878—1893),广东、天津、上海、重庆、福州、慈溪、太原等地相继建立了火柴厂。其中,“天津自来火公司”(建于1886年,后改为中外合办)、上海“燮昌火柴公司”(1890年)、重庆“森昌泰火柴厂”(1889年)和“森昌正火柴厂”(1891年?)规模较大,各佣工数百人。如,燮昌火柴公司有资本5万两,日产火柴30—50箱;森昌泰火柴厂也有资本5万两,年产量可达6.3万箱②。它们的火柴行销内地,价格较进口火柴便宜,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火柴进口。

  造纸与印刷出版业:机器造纸业创办于广州和上海。早在光绪八年(1882),广州已有造纸公司出现。光绪十五年(1889),商人钟星溪在广州盐步水藤乡创办“宏远堂机器造纸公司”③,资 本15万两,设备齐全,日产纸62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官商合办。光绪十七年(1891),李鸿章等在上海杨树浦创建“伦章造纸厂”,资本30万两,月产纸40万斤。1906年,因外国进口纸倾销,使该厂负债累累,被迫停业。

  石印、铅印技术传入中国后,我国绅商自同治十二年(1873)开始在汉口、上海、广州、杭州、苏州、宁波、北京等地相继创办了十几家刊行报纸和书籍的机器印刷企业。报刊印刷方面:艾小梅在汉口于同治十二年创办的“昭文新报馆”为最早;继起者有容闳于次年创办于上海的《汇报》、邝其照于光绪十二年创办于广州的《广报》等。书籍印刷方面:主要有徐鸿复、徐润在上海创办的“同文书局”(光绪八年,1882)、李盛铎在上海创办的“蜚英馆石印局”(光绪十三年,1887)及北京的“撷华书局”等。这些印刷工业,主要采用石印技术,一般雇工100至200人,影印了大量古版书籍,对保存古籍和文化交流起了重要作用。

  此外,木材加工,机器制茶、制糖、制冰、制玻璃、制药、制煤砖等行业,都有规模较小的企业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沿海城市和台湾地区出现。与此同时,我国绅商自办的城市公用事业也开始起步。光绪十六年(1890),旧金山华侨黄秉常在广州创设“广州电灯公司”。该公司有两台100马力发动机和两架发电机,可供1500盏灯用电,使广州城40条街上店铺和公共场所开始用电灯替代了煤油灯。广州、汉口、沙市、南京、扬州等地,一些商人开始筹设自来水公司以改善城市用水。

  2.重工业。

  在重工业方面,民间资本薄弱,投资不多,仅在上海、广州、汉口出现了一些船舶修造厂和机器修理厂。此外,有一些小型煤矿和金属矿。

  (1)船舶修造和机器修理业。

  船舶修造厂一般以修理船舶兼打制零配件为主,有的可以制造小型轮船。其中,上海李松云创设的“均昌机器船厂”(光绪八年,1882,后改名“发昌机器厂”)规模较大,修理过多艘不同规格的轮船,并能造小型汽船。机器修理厂主要从事机器修理及零件配制,其中规模较大的是祝大椿创办于上海的“源昌机器五金厂”(光绪九年,1883年)。

  (2)采矿业。

  光绪初年,开始出现一批民间资本经营的小型煤矿。主要有:“安徽池州煤矿”(1877年)、“湖北荆门煤矿”(1879年)、“山东峄县煤矿”(1880年)、“广西富川县贺县煤矿”(1880年)、“直隶临城煤矿”(1882年),“江苏徐州利国驿煤铁矿”(1882年)、“奉天金州骆马山煤矿”(1882年)、“安徽贵池煤矿”(1883年)等。这些煤矿大部分是在原来土法开采基础上创办的。其中,池州、利国驿煤矿具有中等规模,各有资本10万两左右,机器设备稍多,其余各矿资本一般在二、三万两左右,设备因陋就简,或仅在个别工序上使用机器。

  民间资本投资金属矿稍晚于采煤业。从光绪八年前后开始,10余年间共创办了10余矿,适应着社会对金、银、铜、铁、铅等金属日益增长的需要。但是,由于民间资本不足,设备简陋,大部分矿山只使用少量机器,规模一般不大。其中,“热河承德府三山银矿”(1882年)、“福建石竹山铅矿”(1885年)、“直隶顺德铜矿”(1883年?)、“广东香山天华银矿”(1880年)等,都因集资试采不成功,不久即停业。“湖北长乐鹤峰铜矿”(1881年)、“海南岛琼州大艳山铜矿”(1887年)、“广西贵县平天寨银矿”(1889年)、“吉林珲春天宝山银矿”(1890年)、“热河建平金矿”(1892年)和“吉林三姓金矿”(1894年),则开采时间较长。当时,规模较大的金属矿是由“广东巨富”李宗岱于1883年创办的“山东平度招远金矿”,前后投资达80万两,开采区域达数县。但是,由于经营不善以及地方官府不肯支持,最终归于失败。民间资本投资重工业,仍有极大困难。

  综上所述,从咸丰末年到光绪朝中期,我国机器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门类日渐增多,地域日渐扩大。其中,由封建官府倡导、支持、保护的企业获得较快发展。这些新生的机器企业尽管受到西方列强和本国封建势力的阻抑、兼并和盘剥,但它代表了社会生产发展的方向,在不断排除阻力,艰难缓慢的发展中为我国工业奠定了基础。

  

  ①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0—26页。

  ②同上书,第26—36页。

  ①采孙毓棠说。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67页注③。

  ②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38—341、244页。

  ①汪敬虞:《十九世纪外资对中国工矿企业的侵略活动》,《经济研究》1965年第12期。

  ②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47页。

  ③同上书,按第1201页统计表计算。

  ①《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7,第7—10页。

  ②《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卷15,同治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日记。

  ①资料来源: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4册。

  ①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99—303页。

  ②同上书,据第293页表统计。

  ③同上书,据第293页表统计。

  ④同上书,第286页。

  ①《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1,第58页。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34页。

  ②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95—399页、443页。

  ①据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22—423页统计表。

  ①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第88页。

  ②引自李时岳、胡滨:《从闭关到开放》,第87页。

  ③周馥:《醇亲王巡阅北洋海防日记》,载《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1期,第14页。

  ①《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9。

  ②《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3,第43页。

  ①还有若干虽称为官督商办的煤矿,因只是商人请求官府批准,未曾依靠官款或借官款很少,基本上由商人管理,其性质实为“商办”,故列到民间机器工业类中。金属矿业亦如此。

  ①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590—591页。

  ②《益闻录,光绪八年四月初四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654页。

  ①李时岳、胡滨:《从闭关到开放》,第176页。

  ②该矿改归商办,是由盛宣怀主持,移至荆门开采,称“荆门煤矿”。

  ①《潘霨致张之洞电》,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83页。

  ②《潘霨致张之洞电》,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83页。

  ③张之洞:《查复煤铁枪炮各节并通盘筹画折》。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13页。

  ①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63、1065页。

  ②《翁文恭公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廿五日。

  ①盛宣环:《愚斋存稿》卷24,第10页。

  ②《蔡锡勇致张之洞电》,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18页。

  ①《南海县志》卷21,第2页。

  ②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70页。

  ③同上书,第969页。

  ①缪钟秀:《上海丝厂业概况》,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72页。

  ②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77—978页。

  ①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86页。

  ②同上书,第993—995页。

  ③该厂创办人采孙毓棠说。同上书,第1000页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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