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近代后编(1919-1949)(下册)

第十三章 胡汉民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十三章 胡汉民

  胡汉民,原名衍鹳,后改名衍鸿,字展堂。晚年别号不匮室主。汉民是他在《民报》上发表文章时所用的笔名。1879年12月9日(清光绪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生于广东番禺县(今属广州),祖籍江西庐陵县(今吉安)延福乡青山村人,累世务农。

  胡汉民天资聪颖,十一二岁时,就已读过《十三经》、《史记》等古籍,且“文俱斐然可观”①。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1岁时,其父去世,两年后其母也病逝。之后,一个哥哥及两弟一妹也因疾病无钱就医而早逝。这接连而至的不幸,使年幼的胡汉民倍感忧伤,以致成年后一直体弱多病。这一时期,胡的人生观发生很大变化,“从友爱的家庭中心的人生观,一变而为冷酷的厌世观”②。为了维持生计,胡汉民16岁便开始教书生涯。胡边教书边自修,先后肄业于学海堂、菊坡、越华、粤秀等书院。此时的胡在学识上大有长进,“能治经史诗章性理之学”③,更结交了史坚如等一批新朋友。通过他们,胡闻知了孙中山的名字和为人。他对当时由“公车上书”引起的知识界的变法呼声,认为“皆无要领,于余心未餍”①,而对被当时视为大逆不道的孙中山领导的武装起义,却盛赞为“空前奇举”②。1898年,20岁的胡摒弃了“学而优则仕”的封建知识分子的“正途”,任广州《岭海报》记者,决心投身于改造社会的洪流之中。1900年,好友史坚如的殉难对胡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他以为“非游学,无以与革命党人谋,即个人学业,亦皆不足充所怀之志愿”③。这前后,胡的人生观发生了重大转变,从“消极厌世观”变化为“积极的救世观”。1902年,胡与吴稚晖等人东渡日本。由于他当时认为“从教育着手,使学界丕变,为达到目的之唯一法门”④,于是入东京宏文学院速成师范科。不久,吴稚晖因保送自费留学生入成城学校一事与清公使闹翻,被日本警察驱逐出境。胡亦愤而退学回国。回国后,胡积极实现其教育救国的初衷,先后担任广西梧州中学总教习及梧州师范讲习所所长和香山隆都地方私立学校校长。但由于地方守旧势力的阻挠,他两次从教育入手进行救国活动的尝试都失败了。这使他深刻地体悟到:“专制淫威之下,无教育可言,即散布革命种子,其收效亦至微薄”,进行救国最重要应从政治入手,“革命应破坏旧有政治之势力,而重新建设之”⑤。于是,1904年冬,胡再度赴日留学,入法政大学速成法政科,系统地研读政治学。

  1905年9月1日,胡汉民在孙中山主盟下加入同盟会。初任评议部评议员,后任书记部书记。11月,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在东京创刊,胡被推为编辑,主编《民报》1至5期。1905至1907年,在《民报》上发表文章近30篇,在宣传三民主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奠定了在国民党中“三民主义理论中坚”地位的基础。在此期间,他还针对革命实际,积极参加与保皇派《新民丛报》的论战,先后写了《告非难民生主义者》、《驳新民丛报之谬妄》等文章,解释民生主义,斥责梁启超。1907年3月,孙中山被日本政府驱逐出境,胡随同孙中山到达越南河内。孙中山化名高达生,胡化名陈同,租用河内甘必达街61号,策划起义。其后,孙中山和黄兴在西南边境发动多次武装起义,胡的主要任务是往返于河内、香港之间,任筹饷运械等工作。云南河口起义失败后,革命党人的武装起义暂时告一段落。胡又把注意力转向南洋,在华侨中宣传革命思想。在新加坡,胡以《中兴日报》为阵地向保皇派的《南洋总汇报》展开论战。从1908年8月至1909年5月,共撰写了20余篇文章斥责保皇派。驳斥保皇党人的“革命召瓜分说”,指出革命后“民族奋兴,中国以振则列强之窥伺为之寝灭,故曰革命可以弭瓜分之祸”①。胡还连续写了《驳总汇报论国会之趋势》、《呜呼!满清所谓宪法大纲》等文,揭露清政府立宪的实质为“葆其专制之实”,其结果必然“使吾民如水益深如火益热而已”②。经过新加坡论战后,革命思想在南洋华侨中迅速传播,同盟会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各埠分会已有20余处,同志达3000余人。为了便于联络,1908年秋在新加坡设立了同盟会南洋支部,胡任支部长。1909年10月,同盟会南方支部在香港成立,胡任支部长,与黄兴、赵声等策划在广州新军中发动起义。1910年春,新军起义失败。同年11月,孙中山在庇能(槟榔屿)召开军事会议,决定以新军为主力,在广州再发动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会后,胡抱着“誓死必得款相助”①的决心,全力以赴地投入筹款工作。这次筹款历时3个多月,奔波于马来亚、越南、泰国之间,倍受辛劳。1911年2月初,回到香港参加统筹部工作,负责秘书科工作。4月27日,黄兴在广州发动起义。次日晨,胡和赵声等人由香港赶到广州,起义已失败,胡立即返回香港,后往南洋、西贡等地活动。此间,胡情绪十分低落,并开始极力赞成从前曾坚决反对过的暗杀之举,认为:“此不止为复仇计,亦为寒敌之胆而张吾军。”②武昌起义的消息传到西贡后,胡汉民的低落情绪为之一振,立即率领一批要求从军的青年华侨急赴香港。11月9日广东宣布独立,胡被推为都督。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任总统府秘书长。在就任秘书长期间,胡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地工作,办事作风果断明快,对腐败分子“不稍宽假”③。但在“让位”袁世凯问题上,胡力主“让位”,且“力挽先生之意于内”④,对孙中山的决策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胡回广州复任广东都督。8月,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后,胡任广东支部长。1913年3月的“宋教仁被刺案”,是袁世凯向国民党人进攻的信号。孙中山倡议起兵讨袁,胡表示反对,主张法律解决。孙中山电促广东独立,胡“以时机未至拒之”①。6月14日,袁世凯免去胡广东都督兼民政总长职,调为西藏宣抚使。不久,胡通电辞职。胡政治上受挫后,意志很消沉,声称从今以后将“与叶夏声组织报馆,决不再入政界,以受此无价值之毁誉也”②。“二次革命”失败后,胡和孙中山从上海乘船流亡日本。

  1913年9月,孙中山开始在日本筹组中华革命党。对入党必须附从孙先生及每人加按指模等问题,国民党内意见分歧很大,胡则处于反对和赞成之间,持一种调和态度。他于1914年5月1日亲书誓约,加入中华革命党,在党内编号是450号。不久,《民国》杂志在东京创刊,胡任总编辑。在发刊词中提出了“改造国民性”的问题。指出中国近代一般国民的心理弱点是“保守而具惰性”,于是易为野心家所利用。为了救济国民的惰性,“必须急图民智、民德、民力的进步,务使国民对于锢蔽民智、败坏民德、摧毁民力者,知有所择而不致惘从”。③此外,胡还以“去非”为笔名发表《亡国之外债》、《强有力之政府辩》等文,揭发袁世凯窃取民国名位,实质欲建帝制的野心。7月,中华革命党正式成立后,胡任政治部长,致力于反袁的宣传工作。1916年4月,胡化名陈同荣从日本回到上海,协助陈其美领导上海的反袁斗争。袁世凯死后,胡与廖仲恺往来于京沪间,代表孙中山与黎元洪、段祺瑞进行政治谈判,并谋划扩充北方党务会议和联络国会议员。1917年9月,护法军政府在广州成立,胡任交通总长,协调与桂系的关系。后因受西南军阀和政学会政客的排斥,孙中山于1918年5月辞去大元帅职,胡也随孙离开广东前往上海。1919年2月,胡代表孙中山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南北和会”。在和会上,胡秉承孙中山的旨意,坚持恢复旧国会和北京政府必须取消中日间一切密约。五四运动爆发后,胡按孙中山的指示辞去代表职务。7月,致电南北议和代表,指出所谓“南北一致”不啻为“一致卖国”,所谓“南北分治”实等于“武力分赃”①。此后,胡专心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1919年9月至1920年7月,胡在《建设》杂志上共发表了10篇文章,致力于对唯物史观的研究和宣传。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他从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摘译出有关论述,写成了《唯物史观批评之批评》。胡在该文中对唯物史观的意义和阶级属性作了正确的论述。胡称赞唯物史观道:“因为这个学说出而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主义,同时有绝大的改革,差不多划一个新纪元。”②胡在介绍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时,还驳斥了西方资产阶级文人及伯恩施坦等修正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种种非难。胡不仅停留在宣传唯物史观的层面上,而且用它作为基本方法,对中国的哲学史、道德伦理、家庭婚姻进行分析和批判,得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在当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意义。

  1920年11月,孙中山回到广州恢复护法军政府,次年5月,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胡任非常大总统府总参议。12月,孙中山到桂林组织大本营,督师北伐,胡任文官长及政务处长,协助孙中山策划北伐具体事宜。陈炯明叛变后,胡闻变由韶关赶赴江西赣州,与许崇智等开会决定率北伐军回师广州救难。北伐军与叛军在韶关一带作战失利,退往福州。此时,胡方得知孙中山已脱险到上海,自己亦由福州前往上海。1923年1月,滇桂军将陈炯明逐出广州,胡被任命为广东省省长。不久,孙中山到广州续行大元帅职权,改任胡为大本营总参议。

  孙中山经历多次失败后,开始接受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决定改组国民党。1922年9月,胡等人组成国民党改进方略起草委员会。11月,该委员会推举汪精卫、胡汉民共同起草《中国国民党改进宣言》。次年10月,孙中山又委派胡等9人组成国民党临时中央委员会,具体负责上海执行部的改组工作。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胡为大会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和宣言审查委员会九人委员之一。在讨论党章时,国民党右派方瑞麟提出“加入本党党员不得加入他党”的条文,引起了较大争议。作为当天会议主席的胡汉民在最后总结时说:“此种顾虑,只要在纪律上规定即可。现在纪律上已订有专章,似不必再在章程上用明文规定何种取缔条文,惟申明纪律可也。”①胡的意见获得多数代表的赞成,使党章得以顺利通过。国民党改组后,右派仍不断造谣并借机作乱。对此,胡发表了《国民党批评之批评》一文,以平息党内反对国共合作的论调。胡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论证国共合作及共产党员保持双重身份的合理性。胡指出:在同盟会时代,李石曾、吴稚晖、诸民谊几位同志曾在巴黎加入过无政府主义政党,无政府主义离民生主义比较共产主义更要远些,几位同志和无政府主义发生关系,尚且不必怕,共产党员和共产党不断关系,又有什么可怕呢?50000527_1081_0①由此可见,在国共合作初期,胡是基本拥护国共合作的。

  9月初,孙中山决定出师北伐,由胡留守广州,代行大元帅职权并兼广东省长,承担巩固后方重任。1924年秋,广州发生商团叛乱,当胡接手处理该事变时向孙中山提出的唯一条件是“要总理不听鲍罗廷的话,……听了他的话一定要坏事的”②。胡主张“委曲迁就”,发还了被扣留的商团的一部分枪械。胡的妥协助长了商团的反动气焰。就在发还枪械的当天下午,商团制造了双十惨案,枪杀徒手群众数十人。孙中山在韶关获得可靠消息后,屡次电令胡“收缴商团枪支”,“不可一误再误”,“以免后患”③。至此,胡才转为坚决镇压,以代理革命委员会会长名义下发总攻击令,迅速平定了叛乱。11月,孙中山北上,任命胡代行大元帅职权。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后,广东的滇桂军益加骄横,谋划颠覆革命政府。1925年6月5日,胡以代理大元帅兼广东省长名义下令免去杨希闵、刘震寰各职,令各军讨伐逆军。不久逆军全部被平定,广州局势基本安定。7月1日,“大元帅府”改为国民政府后,胡汉民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兼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及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

  1925年8月20日,廖仲恺被暗杀。胡因与“廖案”重大嫌疑犯胡毅生、林直勉等人关系密切,被排除在最高领导层之外。案发后,根据鲍罗廷提议,由汪精卫、蒋介石、许崇智三人组成一个特别委员会,节制党、政、军大权,胡根据国民党中央的决定离粤赴苏考察。在苏期间,他试图让中国国民党取代中国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为达此目的,胡在苏发表许多“过激”言论,撰文、演讲都对马克思主义极尽赞扬之能事。后由于斯大林的干涉,胡的提议被搁置。通过旅苏期间的耳闻目睹,胡发现苏联的政治体制与自己的政治思想格格不入,从而坚定了他反共反苏的决心。1926年5月初,胡在广州中央报告考察苏俄经过时说:“不特俄之联我,只视我为工具,不能相见以诚;即其中国CP一面寄生我党,一面不断地阴谋捣乱,也是无可转移的政策”。①此后,胡提出了“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八字主张。至此,在思想上由容共转变到反共,并很快在行动上成了反共的急先锋。

  1926年9月初,胡主动写信给蒋介石,祝贺攻克武汉,其中掺杂不少阿谀之词,露出欲与蒋勾结的端倪。1927年4月初,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吴稚晖、李石曾等来访,约胡去南京参加会议,并出示“查办共产党案”。早已有反共之心的胡见到该案后,一拍即合,并坚决地表示:“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反共清党不可”②。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时,胡代表“国民政府”接印。胡主持的南京“国民政府”所颁布的第一号命令就是《国民政府通缉共产党首要令》。不久,胡在国民党中常会上提出“清党原则六条”,提议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并署文明确宣称此次清党的意义:“是要进一步把共产的死灰都送还给俄罗斯,不能让他遗留在中国的。干脆地说,这次的清党,就是要消灭中国共产党!”③ 此间,胡还发表了《三民主义之认识》、《三民主义与世界革命》等文章,系统地阐扬三民主义,提出“三民主义连环性”的理论。胡认为,“三民主义的相互关系,正如三个小环扣合起来的一个大连环。以这一个大连环的普遍性和博大性去满足世界革命的统一要求,以三个小环的实际性,去应合各部革命的特殊需要”,从而使“世界革命的统一性与各部分革命的特殊性”“首尾相顾”,达到世界革命的彻底成功①。同时,胡把这种“连环性的三民主义”抬高到“世界革命唯一最高最博大最适合的原则”②的地位,来直接攻击和诋毁马克思主义。

  1927年8月,蒋介石被迫下野,胡汉民也随即辞职。次年初,蒋回南京复职,电邀胡入京。此后胡专心致力于“三民主义之阐扬”③,完成了《三民主义的连环性》一书,将“三民主义连环性”的理论加以系统整理,使之与国民党当时的政治需要相适应,因此被称为“国民党新生的理论基础”④。1月底,胡和孙科等到土耳其和欧洲考察政治。6月初,胡正在法国访问,获悉国民党军到达北平后,即向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提出《训政大纲案》,在国民党内首倡实行“训政”的建国方针。9月初,胡从欧洲回到上海,后被推为中央常委,负责筹组五院制新政府,并任立法院院长。在任期间,胡共主持制订了民法、刑法、土地法等16部法律;撰写了《三民主义的立法精神与立法方针》、《社会生活之进化与三民主义的立法》等文,为国民党立法提供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

  1929年到1930年间,是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和党内派系之争最激烈的时期。每次争斗一起,胡总是站在蒋介石一方,通电斥责、声讨对方。战争过程中,蒋介石在前线指挥作战,胡在后方配合,主持党务、政务,稳定局势。正如后来有人回忆说:“当时如无胡在宁替蒋撑腰,蒋一个人是无法在军事上、政治上那样得心应手的。蒋之独裁地位,胡是一个主要的帮凶。”①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胡两度与蒋介石合作,其初衷是欲扶植蒋当中国的“凯末尔”,实现其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理想。可是随着国民党对全国统治的相对稳定,蒋独裁的野心日益暴露,胡、蒋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起来。1930年10月初,蒋介石在致国民党中央的“江电”中主张召开“国民会议”,确定颁布宪法的日期,并制定在此之前的“训政时期约法”,以便集权于一身。胡虽不反对召开国民会议,但反对制定约法,他指出:“我追随总理数十年,总理之重要著作,我亦曾参加若干意见,从未闻总理提及‘国民会议应讨论约法’一语”。②1931年2月,蒋介石约胡去讨论约法问题,胡不理会张群等人的劝说,坚决地加以拒绝,并驳斥道:“现在各项法律案还没有完备,已有的,又因军权高于一切,无从发挥其效用,徒然定出根本大法来,有而不行,或政与法违,不但益发减低了人民对党的信用,法的本身,也连带丧失了价值。”③并忠告蒋说:“为你个人计,约法并不能再增高你的身价,反只能减低你的信用。”④蒋介石争取胡的最后努力失败后, 于2月28日下令扣留胡,次日将其软禁于汤山。

  胡被软禁后,4月底,亲胡的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古应芬、林森等人联名发出弹劾蒋介石的通电。接着两广将领陈济棠、李宗仁等分别通电响应,汪精卫、孙科也从香港到广州,参加联合反蒋运动。5月27日,反蒋派在广州召开了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同时成立国民政府,与南京的国民政府相对抗。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突然出现的民族危机,迫使宁粤双方举行和谈。由于粤方代表在和谈中提出最低限度要先释放胡为先决条件,蒋介石也急欲摆脱因“扣胡”而造成的政治窘境,于10月13日释放了胡。胡被释后,一再拒绝蒋介石的拉拢。12月初,在粤方四全大会致闭幕词时,胡强调要反对独裁,“今人以为求统一必集权,但集权结果,遂形成独裁,然而独裁之结果,满清因此而亡,袁世凯因此而死,殷鉴不远,宁可复蹈”①。粤方四全大会所推选的中央执监委员由胡领衔,发出促蒋下野并解除兵权的通电。12月15日,蒋介石通电下野,由林森代理国民政府主席。是月底,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推举胡为中执会常委、中政会常委、国民政府委员。并决定在广州成立国民党中央党部西南执行部和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代表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处理西南党务、政务,由胡主持一切。1932年1月,胡汉民、唐绍仪等60余人通电遵四届一中全会所订的决议,取消广州非常会议及国民政府,代之以西南执行部、西南政务委员会和西南军分会。这样,西南半独立状况得到了“合法”地位。

  1932年1月18日,汪、蒋在杭州烟霞洞会晤,汪改变原先反蒋立场,决定与蒋合作。胡得知汪的背信弃义后十分愤慨,公开表示与蒋、汪决裂,并说:“今蒋汪两先生之主张如此,是凿枘不相容,已可概见,故病不能成行,固为事实,而主张不同,尤为明显之事实也。”①从此以后,胡偏居香港,宣传自己的抗日倒蒋反共的政治主张,成为国民党内真正的“在野派”。

  1933年1月15日,《三民主义月刊》在广州创刊,胡任主编。在发刊词中,胡指出办此刊的目的是要“重新提出这一个三民主义的名词,来洗刷一般因现实之败坏而加于它的误解;我们要揭露三民主义真实的面目,归还他固有的伟大永久的价值”②。此后,胡以《三民主义月刊》为理论基地,宣扬其“抗日反蒋反共”的主张。胡在文章中严厉地斥责南京政府的“攘外必先安内”是“自杀政策”,“中国今日,只有攘外的问题,没有安内的问题。以剿共为安内,是一种错误”,“‘攘外才能安内’是救国政策——对日抗战是我们唯一的生路”③。胡还著文严厉地驳斥了日本帝国主义为掩饰其侵略面目而制造的“大亚细亚主义”。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亚细亚主义是日本企图对于整个亚洲民族的统制主义”,“是日本对于亚洲的门罗主义”④。胡还以三民主义为武器,批判蒋介石为巩固其独裁统治而宣传的“法西斯主义”。指出:“三民主义的革命运动,绝对不能与法西斯蒂反动运动并存。”①“法西斯蒂运动,实在是现代政治上最反动的运动。它是时代转变的产儿,同时也必会以时代的转变而转趋没落。它的没落,不是理论问题,而只是时间的问题。”②胡在致力于发动反蒋宣传攻势的同时,还采取实际行动,于1932年左右成立“新国民党”,1933年9月又在广州仲元学校创办“政治经济讲习班”,积极准备反蒋的力量。1933年11月底,原十九路军将领蒋光鼐、蔡廷锴和陈铭枢等在福建成立了“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提出要反对帝国主义,打倒蒋介石,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发展民族资本主义。胡对福建人民政府和南京政府采取各打五十板的态度,认为“所谓‘闽变’,就是中国共产匪徒与准共产匪徒的合作,共同向效颦的中国蓝衣流氓斗争的一幕把戏”③,“南京的军阀统治必须消灭,中国才有生路。福建的乱党统治也必须铲除,民族才能生存”④。由此可见,他“反蒋”的实质,并非要推翻给人民带来无穷灾难的国民党统治。剿共、抗日、反蒋三者并举是胡晚年始终坚持的三项政治主张,但在民族危机深重的情况下,他自觉不自觉地把注意力放在抗日、反蒋上了,“抗日剿共”“权衡轻重,则在今日的情势之下,抗日实尤重于剿共”⑤。1934年4月,他在宋庆龄、何香凝等领衔发表的《中华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抗日救国六大纲领》)上也签了名。

  1935年6月,胡汉民到欧洲考察兼养病。12月初,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上被推举为中央常委、党务会议主席。次年1月中旬,胡从欧洲返回香港,当天发表书面谈话,表明其政治主张:“余之党政主张,一如往昔……党应恢复为有主义有精神之党,政府应改造为有责任有能力之政府,力矫过去畏葸苟安之错误,以负荷解除国难建设之重任。”①是月底,国民党中央派代表居正、叶楚伧南下敦请胡北上,胡以“不久即将入京”的含糊允诺打发他们。2月下旬,在对广州、香港记者发表谈话时,胡公开宣称将不北上,“余现在正想如何促南京当局之觉悟,与如何团结抵抗力量,以从事于救国,在此问题未解决以前,即使余到南京或上海,于国事无补。如其此问题得到解决,则余之北上或不北上,俱于国事可为也”②。此后胡着力于宣传抗日主张,从3至5月连续发表《民族主义与自力更生》、《民族主义的民族复兴运动》等文,呼吁民族主义的复兴,指出:“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之实行,第一在抵抗帝国主义之侵略,第二在消灭军阀官僚之钳制,谋民生之行使,并使人民生计,能进获昭苏进展的机会。”③1936年5月9日,胡应邀去妻弟陈融公寓赴宴,晚上下棋时,忽患脑溢血,于12日下午7时40分停止呼吸,终年58岁。

  

  ①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12页。

  ② ③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23、18页。

  ①《胡汉民自传》,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9年版,第2页。

  ②《胡汉民自传》,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9年版,第2页。

  ③《胡汉民自传》,第5、9页。

  ④《胡汉民自传》,第5、9页。

  ⑤《胡汉民自传》,第11页。

  ①《胡汉民先生文集》,第1册,第402、487—488页。

  ②《胡汉民先生文集》,第1册,第402、487—488页。

  ①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113页。

  ②《胡汉民自传》,第45页。

  ③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135页。

  ④《胡汉民自传》,第69页。

  ①黄远庸:《远生遗著》第3卷,第121页。

  ②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162页。

  ③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177页。

  ①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237页。

  ②《建设》第1卷第5号,第945—946页。

  ①《胡汉民先生年谱》,第303页。

  ①《中国国民党批评之批评》,《胡汉民先生文集》第2集,第156页。

  ②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309—310页。

  ③《历史档案》,1982年第1期。

  ①蒋水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376、386页。

  ②蒋水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376、386页。

  ③《清党之意义》,《胡汉民先生文集》第二集,第81页。

  ①《三民主义之认识》,《胡汉民先生文集》第3集,第33—34页。

  ②《三民主义之认识》,《胡汉民先生文集》第3集,第33—34页。

  ③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414页。

  ④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414页。

  ①周一志:《“非常会议”前后》,《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83页。

  ②《中央日报》1931年2月25日。

  ③胡汉民:《革命过程中之几件史实》,《三民主义月刊》第2卷第6期,第115、117页。

  ④胡汉民:《革命过程中之几件史实》,《三民主义月刊》第2卷第6期,第115、117页。

  ①陈红民:《胡汉民年表(1931年9月—1936年5月)》,《民国档案》1986年第1期,第122页。

  ①胡汉民:《斥“三月亡国论”》,《胡汉民先生政论选编》,第645页。

  ②胡汉民:《三民主义与中国革命》,《三民主义月刊》第1卷第1期,第8页。

  ③胡汉民:《什么是我们的生路》,《三民主义月刊》第1卷第3期,第1—19页。

  ④胡汉民:《大亚细亚主义与国际技术合作》,《三民主义月刊》第2卷第4期,第2页。

  ①胡汉民:《论所谓法西斯蒂》,《三民主义月刊》第1卷第5期,第18、8页。

  ②胡汉民:《论所谓法西斯蒂》,《三民主义月刊》第1卷第5期,第18、8页。

  ③胡汉民:《所谓闽变》,《三民主义月刊》第2卷第6期,第4、6页。

  ④胡汉民:《所谓闽变》,《三民主义月刊》第2卷第6期,第4、6页。

  ⑤胡汉民:《什么是我们的生路》,《三民主义月刊》第1卷第3期,第13页。

  ①蒋永敬:《胡汉民先生年谱》,第541—542页。

  ②《胡汉民谈对日外交》,《国闻周报》第13卷,第9期。

  ③胡汉民:《民权主义与民生主义的民族主义》,《三民主义月刊》第7卷第5期,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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