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近代后编(1919-1949)(下册)

第五十九章 化学 第一节 化学教育的发展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五十九章 化学 第一节 化学教育的发展

  1922年11月,以美国学制为参考,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教育制度“壬戌学制”,即“六三三四”学制,这样,从洋务运动初期就有人企盼、到癸卯学制才制定的化学教育系统,到此时终于初具规模,而且由中国人在中国从事的现代化学研究也开始起步。化学作为现代科学的一个分支在中国初步确立起来了。

  1.中等教育。

  “壬戌学制”公布后不久,政府就制定了中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初级中学自然科包括生物、物理及化学,其中物理与化学合并为“理化”,在初二和初三讲授。同时高中课程总纲规定高级中学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升学为目的的普通科,第二类是以就业为目的的职业科,分为师范科、商业科、工业科等。第一类又分为两组,第一组注重文科,在生物、化学和物理中至少必选一科;第二组注重理科,在以上学科中必选两科。同时高二开设化学课。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正式的中学课程标准,其中把物理与化学分开了,而且无论初中与高中,都是先学化学后学物理。由 于课程过于繁杂,1932年又公布了修正中学课程标准,将初中的物理改在第二学年上课,化学改在第三学年上课。

  这时化学教育被视为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是培养、陶冶、训练学生的兴趣、能力、思想的一种手段。1936年教育部修正颁布的初高级中学课程标准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为:(1)使学生获得化学的基本知识,对化学有明确概念;(2)使学生了解化学与衣食住行以及国防的关系;(3)引起学生对自然现象产生浓厚兴趣,养成随时随地注意自然现象的良好习惯;(4)养成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和精确的思考力。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学化学教育大有改观,尽管实际情况与规定仍有出入,但不设化学课程的现象是完全杜绝了。而且在课程标准里,对教材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使教师和学生都能够有章可循。教育部于1932年颁布中学会考办法,随后又规定各校招考新生的科目,均以化学为考试科目之一,考试范围则以化学课程为根据。因此,课程标准的推行对于提高和统一中国各校化学教学程度起了很大作用,一般中学生的化学水平也有了明显的进步。

  在教学内容和标准趋于规范化的同时,化学师资力量也有了很大改进。高中的化学教师基本上都是大学毕业,甚至有的是国内外大学毕业后还获得了学位的。初中化学教师有少数是专修科毕业或大学肄业,学历程度不如高中整齐。不论是高中的还是初中的化学教师,在大学时绝大多数都是专攻化学专业,或是选修过化学系的课程,少数则是学习物理或生物的。然而,尽管这些化学教师具有较好的化学专业基础,但却有半数以上的在大学时没有读过任何教育学课程,即使有少数学习过一二门普通教育学的,也因其内容广泛,而对专门的化学教育帮助不大。

  因此,为了弥补化学教师们在教学方法和技巧上的不足,从1932年起某些地区陆续开办了科学教员暑期讲习会,其中都有化学组,其内容为(1)普通化学的讲授与实验,(2)化学教授法讲演和有关化学教学问题如化学设备、教材、教法、课本等问题的讨论。后来因国内战局,这种讲习会停办了一段时间。到了1934年,教育部颁布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期讲习会办法大纲,并指定由公私立大学和各省教育厅举办,这样,暑期讲习会遍及各地。此后每年各地都有举办这类讲习会的,大大提高了化学教师的水平。

  在化学设备方面,教育部除规定中等学校设备经费的比例外,又于1934年颁发中等化学设备标准,规定了初中和高中学生实验用仪器药品的普通标准和最低标准,并且拟定了初中及高中化学演示实验仪器药品单,促进了各地中等学校积极扩充化学设备。在抗日战争爆发之前,大多数高中都有足够的化学仪器和药品以供学生实验所需,一些定量仪器和滴定管及精确天平等已经非常普遍,平均每校的设备约值3000多元。但初中的化学设备仍然较差,有70%的学校有化学课但无化学实验,而且少数独立的初中化学设备极为简陋,平均每校只有数百元的仪器和药品。当时中学化学所需仪器和无机药品,基本上是国产的,上海科学仪器馆、商务印书馆与中华书局都附设有教育用具制造厂,专门制造中学所需的各种化学器材。高中学生做实验时,多半是两人一组,初中学生则是五六个人合用一套仪器,共做一个实验,各校讲授与实验的课时数一般都能符合规定。一些省市甚至设有公共实验室以供当地各校学生使用,如福建福州省立科学馆、甘肃科学馆等等,都设有化学实验室。

  在化学设备日益充实的同时,教材的编审也逐渐完善起来。

  到了1940年代初,已出版了高中化学课本20多种,实验教材近20种,初中课本10余种,实验教材约10种,而且大部分都是经过了教育部的审定,内容以课程标准所规定的为准,作者大都为有经验的化学教师,因而教材质量提高很快。

  抗日战争时期,以前的中学教学计划已不能符合实际需要,特别是为了加强军训等科目而减少了科学科目,并于1940年公布了新计划。如初中又改为先学化学后学物理,高中则分甲乙两组,甲组(理组)每周5小时化学,乙组(文组)每周4小时化学。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1944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拟定的3年制中等学校新课程里,没有单设化学,但在医药知识中介绍了一些与化学有关的常用的中西药品的名称、性能,为开展群众卫生运动服务。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48年又再次修订中学课程标准,将初中的化学和物理合并为“理化”,在第2和第3学年每周上课3小时,同时又取消高中分级办法,高二化学一律每周上课5小时①。

  2.高等教育。

  1919年北京大学化学门改为化学系,这是中国第一个化学系。随后又有不少大学相继设立了化学系,如南开大学(1921)、厦门大学(1921)、东南大学(1922)、中山大学(1924)、清华大学(1926)、四川大学(1926)、浙江大学(1928)、武汉大学(1928)、山东大学(1930)等校。但就全国范围而言,设有化学系的理工科大学仍是少数,1928年,专科以上学校的学生共有25198人,其中理工科学生仅占四分之一。以后这个数字逐年增加,到1937年与文科学生数相等,直至完全超过。1939年国立院校参加统一招生的22个单位,其中14个有化学系(属理学院),6个有化学工程系(属工学院),4个有农业化学系(属农学院),6个有理化系(属师范学院),这样,仅有3所学校没有有关的系科。这一届共录取新生5371人,化学专业的有396人,比例已是相当大了。

  以前各大学的化学教授多半是由外国人担任,到1920年代末以后,这种现象逐渐消失,国内的化学教授不但全由中国人担任,而且其中有很多都是在国内外颇有成就的化学家,例如1935年清华大学化学系的6位教授即张子高(1886—1976)、高崇熙(1901—1952)、萨本铁(1900—1987)、黄子卿(1900—1982)、李运华、张大煜(1905—1989),都是在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任教的。而在专攻化学的留学生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国内大学毕业后出国深造。1937年在北美和加拿大的留学生共1581人,其中化学专业的45人,化工专业40人,生物化学专业3人,农业化学1人,因此可以说在这个时期,中国的高等化学教育受欧美的影响是很大、很深的。

  在化学设备方面,国民政府明文规定各校设备费不得少于经常费用的若干成。在专科以上的学校中,实际所用的各项设备费往往超过规定数。各地大学的化学设备不仅可供教学使用,而且研究工作也藉此得以开展。不过,尽管国内已有不少部门可以生产化学设备,但大学里专门化学课程所需的各种器材仍不能自给,多半是由外国进口。

  二十年代以前,中国的大学化学教科书几乎全部是西文原著,只有一二种普通化学教材是中国自行编辑出版的。后来,原著减少了,但化学教材仍大半都是译著,除此之外,张江树(1898—1989)等自编了部分教材,其中有《理论化学》、《土壤化学分析法》、《定量化学分析》、《化学史话》、《国防化学补充教材》等。这些书籍是在化学学科内容基础上,根据作者教学经验和中国学生特点编写的,当然是很有益的尝试。1940年,教育部成立大学用书编辑委员会,专门编辑大学教科书和参考书,但多数使用外国教材的现象仍没有多大改变。不过,采用国外起点较高的教材,对学术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专科以上的各种学校,除了担负着教学任务以外,还是从事化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很多教师在授课之余进行各项研究。1929年,教育部规定大学四年级学生必须完成一篇毕业论文或研究报告,促使学生在毕业之前能够接受一些研究工作的训练,实际上很多学生在教授指导下经常有论文发表,其中不少很有价值。1922年公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明确规定大学院为大学毕业及具有同等程度者进行研究的地方。但除北大、清华的化学研究所外,其他大学还没有条件成立研究院。尽管早在1917年东吴大学就授予了两位化学硕士,后来又另授了两位,可实际上它并没有详细的研究所组织规程。1934年,教育部颁布了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及学位授予法,在化学师资和设备较为充实的大学里先后成立了化学研究部,以培养化学专门人才。到三十年代末,已设有研究部的有中央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金陵大学、燕京大学、岭南大学7校,另外浙江大学有化学工程研究部,四川大学有理化研究部。这些研究部的建立,为化学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能在国内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孙承谔(1911—1991)、张青莲(1908—)、马祖圣(1911—)等人就是三十年代国内培养的研究生。

  虽然癸卯学制中对中国的大学课程作了规定,但二十年代以后,各校自订教学课程,既无标准,程度也参差不齐,好的学校课程安排合理,能够发挥学校的优良风格,例如北京大学化学系,1936年度的“理论化学”课程就有了原子构造、原子价、分子组织及量子力学等内容,这在三十年代,已经是看到了化学的最新进展而使其教育水平居于领先地位的了。

  1931年,教育部开始整理课程。1938年公布了理学院必修科目,1939年又公布了各系的必修与选修科目表,其中化学系的必修科目有:化学(共同必修)、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有机化学、理论化学、工业化学、有机分析、工业分析、高等无机化学、高等有机化学、毕业论文或研究报告等。抗日战争期间为了适应需要又作了修订,如1944年规定化学系必修的化学课程为:普通化学、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理论化学、有机分析、工业分析、工业化学及作毕业论文。选修的化学课程增加到10门以上,如高等无机化学、高等无机制备、胶状化学、化学史、电化学、原子构造、生物化学、矿物学、工业化学实验、化学原理、国防化学和实验等。抗战胜利后又于1948年再一次作了修订,但大多数学校尚未实施,国内形势已经剧变。

  除了化学系以外,不少系科都开设了化学课,1938年规定文学院第一学年选修普通化学,理学院第一、二学年必修普通化学,法学院和农学院也必修普通化学。1940年规定,大学的物理系、生物系、地质系、博物学系、数学系以及法学院、医学院、中医学院等,必修普通化学、有机化学和普通化学实验,选修理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有机分析、工业分析。由此可见,化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日益加强。

  抗日战争时期的高等化学教育,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颇为特殊的一段。日本军国主义的入侵,给化学教育事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许多高校被迫停办或纷纷内迁,学校的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损失惨重,不少师生徒步辗转数千里易地执教就学。内迁的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仪器试剂奇缺,校舍拥挤。然而在这一时期化学教育仍然维持了下来,昆明的西南联合大学、城固的西北联合大学、成都望江楼的四川大学和华西坝的华南大学、金陵大学、燕京大学等校的化学系、重庆沙坪坝的中央大学、重庆大学和南开大学化工系的联合体,以及贵州遵义的浙江大学等,形成了抗日战争时期化学教育的几个中心,在艰苦的战时为造就化学人才作出了贡献。

  陕甘宁边区的延安自然科学院(于1940年开始招生,1943年与延安大学合并后仍单独成院)设有化学(后改化工)系,学制3年。在自然科学院的4个系中以化学系的办学条件最为优越,教师多且质量高,其中陈康白、刘咸一、屈伯传等是留德回国的,其余的也都是国内大学毕业,如李苏、董文立、华寿俊、王士珍等。并且通过各种关系从香港购进了一批化学仪器,使化学系有了较好的实验条件,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工业分析都能做。除了与机械工程、农学系等共同的数学、物理、普通化学、绘画、外语等课程以外,化学系还开设了有机化学、工业化学、理论化学、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工业分析、化学工程等课程。化学系的师生们一面学一面做,如参加部分打盐、烧木炭、提炼薄荷油、熬火硝等生产劳动,华寿俊还发明了利用陕北特有的野生马兰草来造纸的工艺。边区的高等化学教育是与为解决边区的民生问题紧密相连的。

  

  ①陈光旭主编:“中国化学教育的发展”,《中国化学五十年》,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27—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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