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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近代军用工业之三——金陵、天津及各省机器局

洋务运动史 作者:夏东元


  第六章近代军用工业之三——金陵、天津及各省机器局 一、金陵、天津及各省机器局的创办目的及其概况 1864年,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虽然被镇压了,但太平军余部、东、西捻军和连绵不绝的少数民族反抗斗争依然严重地威胁着清朝统治;外国侵略者也在“中外和好”幌子下俟隙而动,以1870年天津教案为起点,武装侵略的战火,又复不断燃起。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提高“安内”并进而“攘外”的能力,清政府在兴建江南制造局和马尾船政局之外,还直接拨款筹建了金陵机器制造局和天津机器制造局。各省督抚为了强化本辖区内的武装力量,在清王朝的同意下,也纷纷自筹经费创办机器局,于是中小型机器局相继出现。在江南、马尾、金陵、天津四大军工厂之外,各省机器局大致情况如表(见下页)。

  各省督抚筹资创办的中小型机器局,限于经费不足和技术水平不高,一般设备均较简陋,大都只能制造枪枝弹药,供本省防营各省军用工业概况表*(1869—1894年)

  *资料来源:《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565、566页;另参考其他有关文献。

  使用,其中一部份地方机器局在中法战争等对外战争中也发挥了一定的御侮作用。从各省机器局创办和发展扩充时间看,均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这正是人民起义被镇压,国内阶级矛盾相对缓和,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时候;洋务运动的路线有所改善,即由镇压人民革命为主,转变为抵御外侮为主的时候。因此,在各省机器局创办目的是为了“安内”的同时,御外成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必然的了。为了论述方便,本章对各省的机器局的概貌,以山东机器局和兰州机器局这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单位为麻雀作一解剖。在叙述山东、兰州两机器局之前,先简谈一下大型的某种程度由清廷直辖的金陵、天津两机器局。

  金陵机器制造局是李鸿章由江苏巡抚移督两江时带往南京的苏州洋炮局部份车间扩建而成,它着重制造弹药;天津机器局密接京师,制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还设有炼钢厂,向为清政府所重视。这两个军用工业是仅次于江南、马尾两局的清朝政府所办的新式军用企业骨干,兹分别叙述于下。

   二、金陵机器制造局 1865年夏,原任江苏巡抚的李鸿章升任两江总督,李鸿章离苏州移驻南京时,将其所办的、由马格里、刘佐禹主持的苏州洋炮局一个车间随之迁往南京,厂址选定在雨花台,即瓷塔山,名为金陵机器制造局。

  苏州洋炮局是由李鸿章1862年在松江创办的一个小型兵工厂发展而来,局务一再扩充,除丁日昌、韩殿甲两局移迁上海成为江南制造局组成部分①外,刘佐禹一局从苏州移到南京,规模日益迅速地扩展,它源源不断地为淮军提供枪枝弹药,李鸿章也始终将它视作淮军的军械库和他个人政治上的重要资本。1866年12月,李鸿章调离两江,总督湖广专任镇压捻军事。1870年9月为处理天津教案事,李鸿章移督直隶。李鸿章虽因调动频繁不在南京,但金陵制造局局务一直控制在李氏亲信手中。正因为李鸿章的重视,金陵机器制造局之规模与各省机器制造局相比,始终处于领先的地位。

  金陵机器制造局于1865年(同治四年)兴工,次年8月告竣。火箭分局于1870年7月竣工。同年11月,添造铁炉房5大间,汽炉房1所,砌炉12座。1872年12月,又添造翻砂厂屋6间,翻砂坑屋1间。以后又添设枪子机器厂,并铁汽锤厂,拉铜机器木厂和洋火药局、水雷局及乌龙山暂设的炮台机器局等。

  金陵机器局的创办经费远没有江南制造局那样多,故而机械设备简单规模亦小。它的常年经费在1879年后,由南北洋各拨银5万两;1883年南洋加拨1万两,共11万两,根本无法与江局年经费50—60万两相比。以故制造的产品,二般的是各口径大炮、炮车、炮弹、枪子、水雷和各种军用品。中法战争中因接受了广东、云南、浙江、福建、台湾、江西、湖北等省区订制的枪炮,制造规模有较大发展。这可从收支情况表(见下页)得到反映。

  表中1884年(光绪十年)收入和支出,均达到15万余两,超过历年的水平。在那时军火需求量急增情况下,金凌局的生产量是难以供应的。所以江督曾国荃说:“两洋之军火资于是,各省之军火亦资于是,所操者约,而所施者博,固无怪该局之左支右绌,竭蹷日甚。”①曾国荃乘清廷接受中法战争失败的教训,下达“为久远可恃之计,……破除常格,实力讲求”军械制造的上谕之机,提出了扩充金陵制造局的意见和计划:“臣等悉心酌度,窃以为欲收制造之利,首在添造厂屋,增购机器,其常年经费即须宽筹,然后纲举目张,乃有左右逢源之妙。现与该局员等再四熟商,择其制造枪炮子弹必不可少之机器,已分别定购五十余副,合之拓增厂屋经费,二共约需银十万两。其每年工料经费,约须添银至多以五万两为率。此款拟先在洋药加增税厘项下动拨,其不敷者,再由臣等于原拨续拨各关局库分别凑拨。”①奏上,“蒙俞允,将金陵机器局开拓规模,增修屋宇。其所需机器,已与美国商人(旗昌洋行)立约,令其一律办就,载运来华,以为制造之用。”②经过一段时间筹备扩建,制造军火能力有了提高,军器快利也有明显改善,其中后膛抬枪就是一例。它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据盛宣怀说:“此次打仗(指中日甲午战争),惟抬枪制胜。金陵制造局所造后门抬枪能及远,较快炮得力。”他要求该局“多多赶造”。

  甲午中日战争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又要求更换金陵机器局的锅炉:“上年军务吃紧,加工赶造,锅炉之气磅加足,汽机之马力全开,不惟炉机两项受伤,即汽缸亦因之磨蚀,以致损坏尤甚,势非更换不可。现经核实估计价值,共需英金一千八百四十八镑,照市价每镑合规银六两七钱三分,计规平折合库平银一万一千三百四十七两有奇,照案由江海关于制造二成洋税项下如数动拨济用。”①经过两次扩充,机器局规模相当可观,但生产的产品与先进的生产设备并不相适应。据英人贝斯福在1898年所见,金陵机器局“机器设备很好,主要购自英国,间或也有德国和瑞士的。”“机器是现代的、头等的,但用来制造过时的无用的军需物品,他们正在大量地制造一种小炮,只能放射一磅重的炮弹,”“大部分的机器用来制造抬枪。”②至1899年,刘坤一报告金陵机器制造局的生产能力已达到了如下的水平:“宁局每年可造后膛抬枪一百八十枝,两磅后膛炮四十八尊,一磅子快炮十六尊,各项炮弹六万五千八百颗,抬枪自来火子弹五万粒,毛瑟枪子弹八万一千五百粒。”③金陵机器总局下属的各分厂分局中,以洋火药局的规模为最大。洋火药局厂址距金陵制造总局约3里,是1851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委托瑞生洋行,瑞生洋行又转托英国军火商黑鲁洋行,向英国某工厂订购了每日能制造1000磅火药的全套机器,又聘来了洋行的波列士哥德负责设计并监督建造的。火药局自1882年兴工至1884年建成。全厂四周有12呎的高墙环绕着。有8个45呎至80呎的高烟囱,有4架10马力至25马力的机器,有锅炉6个,抽水机6部,厂中还挖有一条小河。开设此洋火药局的目的原是因为上海制造局制造火药不够江防备炮台和留防备营的需要,每年要从外洋购入不少价值昂贵的火药,而且火药不能及时运到。刘坤一深感军火关系紧要,不可永远仰给于外人,故提出“必须自行仿造,就近兴办,则价值既廉,取用甚便,尤可就此研究,精益求精”④。火药局开办费用,包括建厂经费和购买机器费用共约18万分两,常年经费为4万两,到1886年增为52000两。

  金陵火药局各年经费收支情况如下:金陵火药局历年收支表*(1884—1892年)

  *资料来源:《洋务运动》(四),第205—206、212—213、215、220、222、225、227页。

  从上表收支数看,火药局洋火药的生产是正常的。1894—1895年间,因中日甲午战争的需要,加造火药,共造成枪炮粗细各种洋火药31万磅,约用库平银40030两有奇。可见火药局在抵御外侮中是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然而,金陵机器制造局名义上是清廷委派两江总督经营,实际上由英人马格里掌握着全部局务,这不能不使企业带有一定的买办性。这可从马格里的表现得到证明。

  马格里的专横跋扈,根源于李鸿章的纵容,马格里原系军医出身,对军器军火制造是外行,但他曾为李鸿章购买“阿思本舰队”的机器设备,办起了苏州兵工厂,为李鸿章镇压人民起义出过力而深得李氏的信任,“对于一切重要事务他们都密切联系着;李鸿章遇到疑难问题,总是来找马格里做顾问。”于是马格里更目空一切,竟然发展到随意“虐待中国工人,稍不从命即加以鞭苔或解雇。他非法地组成一个卫队用以保卫自己。他一再写信给李鸿章,责骂中国官吏,侮蔑中国工人。他在欧洲拿中国的钱大事挥霍。1874年他从欧洲回到中国以后,专横更甚往日。”①马格里既是一个天赖之徒,又不真正谙熟军火制造之术,金陵机器局制造产品之劣便可想而知了。1875年,金陵局为大沽炮台所造的大炮演放时一再爆炸,先炸了2尊68磅子的大炮,并炸死了7名兵士。李责问马格里,马不服气,又试放南炮台的大炮,结果又爆炸,幸好没伤及四周观众。在事实面前,李鸿章要马格里承认错误,但马格里蛮横地拒绝了,李乃将他撤职。马格里虽被撤了职,但李鸿章仍对他照顾备至,撤职不久,便“把马格里推荐给清政府第一任驻英大臣郭嵩焘做顾问去了。”① 三、天津机器制造局 天津机器制造局是在奕授意下,由清室贵族、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于1867年在天津创办起来的。

  天津机器制造局的筹建实际上经历了前奏、初创、扩充三个阶段。

  早在1862年,崇厚在雇用外国军官训练洋枪队时,就曾在洋人支持下,学习外国制作枪炮的技艺,并进行仿造。同年9月,试铸炸炮,造成2尊,“装子试放,甚为猛利。”10月份,又“试铸大小炸炮,先后造成十尊。”②这可以说是天津机器制造局建立的前奏阶段。

  随着江南制造总局和马尾船政局的相继创建,奕为了防止汉族地方武装力量的过份膨胀,有效地控制在江南地区新出现的军火工业,特向清廷提议:“外洋炸炮、炸弹与各项军火机器,为行军需要。神机营现练‘威远队’,需此尤切”,而这些军火目前只有李鸿章在苏州经管的洋炮局能制造,而“惟一省仿造,究不能敷各省之用。现在直隶既欲练兵,自应在就近地方添设总局,外洋军火机器成式实力讲求,以期多方利用。设一旦有事,较往他省调拨,匪惟接济不穷,亦属取用甚便。”①清政府同意了奕的建议,并委派崇厚负责主持律局的筹建工作。从1867年至1870年,是天津机器制造局的初创阶段。在筹办津局的过程中,崇厚主要依靠了一个名为密妥士的英商。此人为崇厚出谋划策,崇厚则对他言听计从,从采买机器,到雇觅工匠,直至筹建安装机器,一切惟密妥士是赖。1867年在天津海光寺建立了一个机器厂和炼铁厂,称为西局。

  因机器不够,第二年,又通过江苏巡抚丁日昌,从上海祺记、旗昌两洋行买到了车床、刨床、直锯及卷锅炉铁板机器等8种设备②。1869年夏,又在天津城东贾家沽地方设立了火药局,又称东局,局内装有向外国定购的以制造火药和铜帽为主的各项机器。东局、西局相继建成,使天津机器制造局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清政府对天津机器局的设想,“最初只打算装置制造火药与铜帽的机器和设备”,以后又“希望叫天津机器局所制造的火药能供给全中国。等到这个机器局上了轨道,便打算叫它开始制造枪炮。”

  1870年后,天津机器制造局进入了扩充的新阶段。津局的扩充是和李鸿章分不开的。原因是因为这年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6月底,清政府派崇厚出使法国,9月初旬,调任李鸿章为直隶总督,于是天津机器局的局务大权从崇厚转入李鸿章之手。

  李鸿章一接手办津局,就不失时机地将它紧抓不放,使津局与原已在他手中的江南、金陵制造局皆权操诸己。为了整顿和扩充淬局,李鸿章做了不少工作。一方面他上奏清廷,“西洋军火日新月异,不惜工费,而精利独绝,故能横行于数万里之外”,要清政府也应不惜代价,“认真取法”;另一方面则将天津机器局与江南、金陵两局作比较,说江南、金凌两局制造轮船、枪炮、弹药已经取得成效,而天津机器局仅是“规模粗具,垣屋尚须加修,机器尚须添制,火药亦尚未开造,自应就此基绪,逐渐扩充。”得到清中枢同意。李鸿章在人员和厂房建置两方面着手整顿、扩充,他将其亲信沈保靖从江南制造局调到天津机器局负总责,认为这样做,“视闽局专任税务司法人日意格,津局专任领事官英人密妥士,将成尾大不掉之势,似稍胜之。”提出“如雇用洋匠,进退由我,不令领事税务司各洋宫经手,以免把持。”①这些,当然无可非议。李鸿章为将津局的实际大权转移到他的手中扫清了障碍。不仅如此,李鸿章还任命大批南方人到机器局里来,而把北方的旗人和汉人逐批解雇。当时曾有人评述道:“李鸿章的这种政策如果继续下去,再过半年机器局里将要连一个北方工人或学徒都留不住了,而机器局则将完全由忠于李鸿章的南方人所把持。其结果一定是中央政府在军火和军器的制造与修理方面完全得依靠李鸿章了。”②以后的历史事实的确证明了请中央对李鸿章的依赖性越来越大。

  在厂房扩建方面,李鸿章不断派人添购机器,又在大清河、北运河之间,择地兴造了火药库一所。1872年,增建铸铁、熟铁、锯木等厂;次年在原有药碾机器基础上,又添置西洋药碾机器,各式机器10余部,并续建机器房和第二座碾药厂。1874年又建成第三、第四座碾药厂,购买制造林明敦枪和制中针枪弹的机器,成立洋枪厂和枪子厂。经过逐年扩建,天津机器局颇具规模:设在城东贾家沽的东局,以制造洋火药、洋枪、洋炮、各式子弹和水雷为主,并附设水师、水雷、电报学堂;设在城南海光寺的西局,以制造军用器具和开花子弹为主,同时也制造各种炮车器具、电线、电机、电引、布置水雷用的轮船及挖河船等。经扩充后的天津机器局又成了李鸿章扩张淮军军阀实力,向清政府请功邀赏的一张王牌。这样,清廷直接控制的江南、马尾、金陵和天津四个军用工厂,李鸿章实有其三了。

  天津机器局的制造情况,可以用李鸿章所说的一句话来概括。即:“洋军火总汇。”③在海光寺里主要“从事铸造炸炮、制作炮车,修理小型军器,制造铜帽、炮弹,以及许多其他军用品。”在紫竹林租界以东的火药厂和机器厂里,则“从事制造品质优良的火药和军器——包括枪弹、炮弹和水雷。”①天津机器局除主要生产军火之外,还承修兵船、轮船和挖河机器船等,“如驻巡北洋之‘镇海’,‘操江’轮船需煤需料,修船修器,皆由该局承应,运直、晋赈粮之福建、江南轮船,运江、浙漕粮之商局轮船,一有损坏,亦由该局拨工拨料,星夜修办,此外如挖河机器船等类,应随时整理者不少。”②1877年试造各种水雷,1879年又创造了式如橄榄,“可于水底暗送水雷,置于敌船之下”③的水底机船。

  天津机器局所生产的各种军火,“向以洋火药铜帽为大宗。”④据1876年统计,所生产的新式军火在产量上已较前两年增加3、4倍。此后,不仅一如既往,而且火药、铜帽和枪子的产量还逐年增加。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后,天津机器局向各省供应的军火“较往年多至数倍”①,连远在两广的张之洞也来电要求“拨好枪炮并弹若干以济云桂两军”②。于是天津机器局下属各厂“皆添做夜工”,以适应“催造调拨益形严紧”③的局势,另外,“又添募炉工四十名,制造地雷二千枚。”④到1885年仍“添购物料,加做夜工,趱造军火,”⑤还扩充了厂房,从国外添购了数十部机器。东局每日成倍地赶造枪子,从平时日产13000颗增为26000颗⑥。这些记录真实地反映了天津机器局所生产的军火在抵御法国侵略者的战斗中所发挥的积极的历史作用。当然,不可否认,天津机器局在历史上有它的反动作用。例如,生产的军火,尤其在平时,主要的是为了供应各省“靖内患”的需要,并用以培植淮系军阀势力,巩固北洋地盘。据记载,机器局所生产的军火除了供应本省淮练各军、兵轮、炮船之外,还按时拨发吉林、奉天、察哈尔、热河及分防在江南的水陆淮军;此外,中原地区如河南等省也向天津局支取火药、铜帽⑦。

  中法战争之后,清政府决定加快海军建设,尤其加强北洋舰队建设。于是,天津机器局的生产内容又有了扩大:不仅要为陆军各营提供各种枪子弹药,还要为海军制造铁舰、快船、鱼雷艇以及水雷营和各口炮台所需的军火弹药,1887年所建的栗色火药厂,就采用了“最新式机器制造最新式的炸药”,以适应“各海口炮台内新式后膛大炮及铁舰、快船之巨炮”的需要。李鸿章深感天津机器局是“北洋水陆各军取给之源”,于是,更重视它的地位与作用,而不断加以扩充。1893年,天津机器局从英国买进了全套机器设备,建起了一个炼钢厂,能铸造6时口径的小钢炮①,从中也可窥见天津机器局的新式军火制造能力在不断地提高。

  天津机器局的经费分开办经费和常年经费两项。1867年,津局开办时,从英国购买机器的费用和运费共113333两;另外在上海、香港购买机器,修建天津厂房,又化费了10万两,两项经费共计为213333。⑧天津机器局的常年经费主要来自天津、烟台两海关的四成洋税,每年约30余万两。1880年至1887年,随着生产的扩大,每月在户部的西北边防饷内增拨1万两。①1888年后,又另从海军衙门拨支洋药厘金作为常年经费的补助②。天津机器局的历年收支情况详见表(见上页)。

  表上支出数字表明,津局费用除70年代前几年因大力扩充支出较多外,其后就是1884年中法战争中开支最多,1887年后几年因加快北洋舰队建设支出数也较大,可见其御外作用是大的。

  天津机器局建局数十年,耗去了千余万两巨款,曾是李鸿章视为命根子的淮系军械库。但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略战争中,天津机器局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到1908年,天津机器局的东、西两局“久已鞠为茂草,扫地无存”③了。

   四、山东机器局 山东机器局是洋务军用工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省办中型机器局。

  山东机器局是丁宝桢在任山东巡抚期间,于1875年11月开始筹建的。丁宝桢在会同李鸿章剿杀山东捻军的反革命活动中,深感洋枪洋炮纵横攻击,摧坚破敌的威力;另一方面,琉球事件和滇案的相继发生,使他深感筹划山东机器局已迫不容缓。他上奏清廷说:“东省现筹海防,臣定以修筑炮台与安设制造药丸及修理枪炮之机器两事为先务。”④又说:“既用外洋枪炮,必须外洋子药,而内地所用皆取购于外洋,为费甚矩,且恐有事之时,药丸无处购办,枪炮转为弃物。”故“访求制器之法”,设立机器制造局。①经总理衙门允准,丁宝桢便将山东机器局的筹建工作付诸实践,于1877年宣告成立投产。

  山东机器局的筹建工作,丁宝桢是从选人材、择厂址、购机器三方面进行的。

  丁宝桢将选人材视作办厂的第一要事。他说:“练兵必先利器”制造尤贵得人。”于是他调用了徐寿之子,曾在江南制造局“考核多年,翻译各种书籍,于化学、机器、枪炮、军火讲求有素,而于中外情形尤为熟悉”的徐建寅;又把“于机器、洋务颇能讲求”的济东泰武临道薛福辰也调来了。②丁宝桢委派徐建寅为机器局总办,薛福辰为会办,凡事皆与徐、薛两人商量,他们也确实成了创建山东机器局的得力人物。

  第二,选择厂址。丁宝桢对此是作过一番慎重思考的,最后决定“在省城外烁口迤东相度形势高亢之区,价买民田三百余亩”作为厂址。他之所以把厂设在泺口,是因为有此三利:“设厂内地,不为彼族所觊觎,万一别有他事,仍可闭关自造,不致受制于人,利一也。附近章邱、长山等县煤铁矿产素饶,民间久经开采,但就内地采料,已觉取资无穷,纵有闭关之时,无虞坐困,利二也。秦、晋、豫、燕、湘、鄂各省由黄、运溯流而上,一水可通,将来制造军火有余,可供各省之用,转输易达,利三也。”③考虑的出发点主要为了防御外寇是显然的。厂址择定后,丁室桢就派人采买木石杂料,开窑自造砖瓦,并先造了工务堂一座,供委员、司事人等办公休息。

  第三,购买机器。丁宝桢在着手建厂的同时,即速派徐建寅于1876年初去上海,通过他素所相识的英国蒲恩公司购买制造洋火药和马氏呢洋枪的机器。徐建寅在洽购机器时,先付定银四分之一,其余价款到这一年10月机器全运到后再付清。济南离通商口岸较远,运输诸多不便,为了加快运输速度,丁宝桢特从福建调来“万年清”号轮专事运输,这样,机器很快在是年年底前装配起来了。

  由于丁宝桢抓紧了选人、择厂、购械三件大事,故山东机器局的建厂工作办理神速,“全厂告成,为期不逾一年”“自春及秋,业将机器厂、生铁厂、熟铁厂、木样房、画图房、物料库、东西厢、文案厅、工匠住房大小十余座,一律告成。其火药各厂,如提硝房、蒸磺房、煏炭房、以及碾炭房、碾琉房、碾硝房、合药房、碾药房、碎药房、压药房、成粒房、筛药房、光药房、烘药房、装箱房,亦次第告竣。其各厂烟筒高自四十丈至九十丈,大小十余座,亦俱完工。”④另外,机器局附设的煤矿里有两部机器,“一部八匹马力,另一部六匹马力,供抽水之用,从井底运煤到井口也使用机器。”①厂内还有一条3尺宽的小铁轨。设备较完备。值得称道的是,山东机器局的厂房建造和机器安装全部是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丁宝桢一再强调:“所有一切建厂造屋及备办机器,并将来制造各项,均须自为创造,不准雇募外洋工匠一人,庶日后操纵由我,外人无从居奇,乃于国家有利。”在此思想指导下办成的工厂,外国人曾比较客观地评述道:“这机器局值得注意的是一切厂房,一切西洋机器,……全部系在中国人监督下装配起来的,没有雇用一个外国人。所有的机器都完美地转动着,没有丝毫震荡。这种良好的成果应归功于总办徐(建寅),即上海的徐(寿)之子,他曾在江南制造局受过教育。”②从建厂过程看,山东机器局有两大特点:一是为了抵御外侮,二是独立自主。二者成了地方军用工业一般性的代表。

  山东机器局的全部创建工作一告竣,便于1877年正式投入生产。

  山东机器局初创时,丁宝桢打算同时制造枪炮和弹药,把它办成一个自成体系的制造新式军火的工厂。他一再强调:“中国知用洋枪而不能自造洋枪,非受制于洋人,即受骗于洋行,非计之得也”①,所以一定要使山东机器局在不远的将来,那些著名的利器“如格林、克虏伯各炮、林明敦、马氏呢等枪,均可自行添造,不必购自外洋。”②但由于经费的不足,技术力量的薄弱,加上一些封建顽固官僚的阻挠反对,了宝桢的设想仅剩一纸空文。山东机器局正式投产时,仅生产火药一项,到1879年,周恒祺任山东巡抚后才开始生产铜帽、铅丸、枪子、地雷和一些简单的机器和机械配件。1876年,丁宝桢为了实现他同时造枪子、弹药的计划,曾委托技术人员曾昭吉小规模地仿造马氏呢后膛枪120枝,丁氏对此十分得意,认为曾昭吉仿制的后膛枪每枝所费银仅10两,比从国外买来的每枝可省银14两,而且与外国制造的相比,“其灵巧捷便,毫无异致。……其及远与马氏呢等,而出声之响,入靶之劲似有过之。”③然而,被丁宝桢捧上天的枪枝并没真正大规模地投入生产,原因之一是质量低劣。李鸿章曾让其淮军演试山东局所造的枪枝后指摘道:“丁稚璜制军晋京过晤,送来仿造马梯呢后门枪,据称仅用人工及手机器制成,自命为无敌利器。迨饬营员演试,机簧不灵,弹子不一,准头不远,较英国所制大逊。”④虽然李鸿章的评价言辞颇显过激,但是山东机器局生产枪炮的机器不够完备,制造技术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也是事实,所以这种后门枪仿制以后,一直不见继续制造。

  山东机器局历年所造的枪、炮、弹药及其他军火情况详见下列统计:上表说明山东局军火产量最多是从1884年中法战争以后儿年。这可见其御外侮的作用了。

  山东机器局所生产的军火,全部由清政府调拨给各地驻军使用。一是拨给山东驻军使用,如登荣水师、烟台练军;另一是调拨四川。1877年丁宝桢就任四川总督后,曾上奏清廷说:让四川省给山东机器局解决一部份经费,而山东机器局供给四川省一部分军火,“如此办理,在东省藉此抱注,经费可无虑短继,而川省应用军火取携内地,较之购自洋商节省实多,是诚彼此两利之道。”①此外,1880年,清廷曾令山东局调拨一部分军火支援吉林,运去了3万斤火药和60万粒铜帽。

  山东机器局的开办经费和常年经费统由本省自筹。开办经费来自藩库银94000两、粮道库银72800两、临清关税银20000两,共计耗银186800两。①文格任山东巡抚时,因修建火药库、章丘煤矿、生产备料等,又用银36398两②。常年经费按章每月向藩库领银3000两,不足时随时奏明添拨。通盘计算,每月实需经费5000两,年约60000两③。此外,丁宝桢还从南北盐务余利项下拨出一部分款子补充山东机器局经费之不足。如前文所述,丁宝桢升任四川总督后又决定四川省每年向山东省筹拨银两,由山东调拨军火相抵补。

  山东机器局历年的经费收支情况(详见下页表格)说明山东机器局经费支出最多的时间为1884—1886年,正是中法战争中海防 吃紧之时,这再一次说明机器局在御外中的作用较为明显,而这种作用在甲午战争中尤为突出。这将在发展过程中加以叙述。

  山东机器局非生产性成员共为58人④,其中上自总办下至各部门的委员、司事,共32人。除这些管理人员外,另有学习翻译、画图的学员及巡勇、差役等26人。山东机器局中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是雇佣的洋人,这在当对军人工厂中是极其少有的。初期工人数约为250人。这些工人中,熟练技工多由江浙、直隶选来,学徒则大多由当地雇用。

  山东机器局发展过程是有波折的。1875年到1881年以前,山东机器局在基本建设、生产设备上都奠定了一个初步基础。这个阶段的发展应该说是较为顺利的。1879年,清政府官员中曾有以治理黄河需用经费为理由,向清政府建议停办山东机器局,但当时山东巡抚周恒祺明确表示:机器局每年所需经费十分有限,移以治黄,不过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而本省登荣水师,烟台练军,每年所需洋火药全赖机器局供应,所以机器局实为山东省海防所急需,不能裁撤⑤。机器局虽然因此而保目了下来,但好景不长,此后不久,因清政府财政拮据和某些封建官员的反对,山东机器局陷入了一个发展迟缓的停滞时期。

  1881年8月,新任山东巡抚任道镕接管山东机器局,他一上台便对机器局进行压缩。他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说:“当以海防事机非急,而库款支绌万分,一切规模自应力求撙节,随饬将不急器具概行停止,但做洋火药、铜帽、铅丸以资操防。委员、司事及工匠人等亦祇择要酌留,视制造之多寡随时增减,期归核实。”①在这种压缩措施的影响下,机器局生产大受损害,制造仅限于火药、铜帽、铅丸三项。一年半后,陈士杰接替任道镕的山东巡抚一职。陈对山东机器局应该说是关心的,他使机器局配置了齐全的生产枪子的机器,这对以后机器局生产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时期,机器局的产品中增添了后膛洋炮和林明敦枪。但从全局看,山东机器局的生产仍处于停滞状况。陈士杰给清中央的奏折中明显反映了这种状况:“东省机器局历年制造后膛洋炮及林明敦、马氐尼等枪尚属适用。嗣经添造枪子机器亦有规模,上年因库款支绌,暂行停办,但做洋火药、铜帽、铅丸以资操防。……枪子……除饬配造妥协以资备用,其余不急器具,仍照旧停止缓办。”①1884年爆发了中法战争,军火需用甚巨,清政府又大谈海防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山东机器局增拨到一定的经费,使生产逐渐恢复起来,上面的“收支表”所反映的收支数可以得到说明。直到甲午战争前夕,总理衙门强调:“军务紧急,以赶造军火为先务”。时任山东巡抚的李秉衡就大力抓山东机器局的军火生产。1895年初,他上奏清廷说:“自上年秋间各厂工匠即加至一倍”,“从前月造枪子五万粒,今则月造十余万粒,铅丸、铜帽、白药等皆数倍于平日。”②甲午战败后,李秉衡认为“时事艰难,练兵、制械尤为当前急务”,所以他决心将山东机器局的规模加以扩大。为了弥补山东局扩建购械经费之不足,他将官办南运总局进行了整顿,计一年之中逐项樽节可赢余4万余金,“尽数陆续提作购置机器之用。”③两年后,山东机器局扩建大体完成。当时除进口能造抬枪、毛瑟枪的机器60余种外,还动用了12万两银子建造了炮厂、枪子厂、翻砂厂、熟铁厂、轧钢厂和火药厂等,以制造枪弹和火药。这样,它的规模较前增加了三分之二,大大增强了山东机器局生产枪械的能力。

  袁世凯任山东巡抚后,在1900年也对山东机器局进行了一些扩充。他派专人“至湖北、江南、上海考求枪炮制造各局办法及布置事宜,并拟添设无烟火药及磺强水等厂。”①周馥继任山东巡抚后,为了使山东局能生产当时各地军队多已改用的小口径毛瑟枪,他在1904年,向德商瑞记洋行订购了机器42件以及全副修理器具,再加上安装费,共用库平银约8万两左右。这些机器安装后,每日能造枪子6、7千粒。直到辛亥革命清王朝灭亡时,山东机器局一直维持比较兴旺的势头。但同它的前期主要为了御外不同,此时它已成为北洋军的军火库,在镇压民主革命中起了反动的作用。

   五、兰州机器制造局 兰州机器制造局是由西安机器局发展而成的。西安机器局和兰州制造局都是左宗棠经办的。两局均为洋务军用工业中属于省一级的中、小型企业。这两个厂虽然规模小,时间短,但同样具有一般洋务军用企业的共性。

  左宗棠创办西安机器局的目的,明显的是为了镇压西北的回民起义。历时12年之久的西北回民起义,到了1864年间,起义的烽火燃遍了渭河两岸和甘肃、宁夏、青海等省,起义军势力越来越强,逐渐形成了四支主要的反清力量。清朝廷大为惊慌,曾在1863年初派多隆阿为钦差大臣,西上攻回,因收效不大,便于1867年底又任左宗棠为钦差大臣,西上剿杀起义军。左宗棠一上任,便纠集陕军、甘军和嫡系湘军共120营,以西安为据点,对回民起义军进行疯狂的镇压。这使西北军需激增。当时陕、甘两军的军火均依靠左宗棠部,左宗棠部的军火等项,也“皆由上海洋行采办而来,价值即甚昂贵。其他军装所用……从前均由鄂省制造,转运西安。”②由于价值昂贵和运输不便,使左宗棠一到西安,就下决心筹建一个小型军工厂,西安机器局也就应运而生。为了使西安机器局能迅速投入生产,左宗棠从江南制造局和金陵制造局调募了一批受过训练的熟练工人,又化了30余万两银子购买机器,用以制造洋枪、铜帽和开花子弹等军火。

  1872年,因战争的重心移到甘肃,左宗棠就把西安机器局的设备全部拆迁,移到了兰州,改原来的西安机器局为兰州机器制造局。为增强兰州制造局的技术力量,左宗棠一方面从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抽调来一批技术工人,一方面委派一名追随他多年的、颇懂机器的记名提督赖长①主持工厂事务。赖长于1872年到达甘肃兰州制造局监造新式枪炮。

  兰州制造局的生产能力有限,但也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制造铜引、铜帽和大小开花弹;后又仿造普鲁士式螺丝枪及后膛七响枪,并且改造了原有的劈山炮和炮架。

  兰州制造局的所有经费均在甘肃关内外办理军需款项内拨支。

  随着镇压回民起义、摧毁阿古柏分裂主义政权和收回伊犁等战事的结束,兰州制造局在1882年停业。

  应该承认,兰州制造局虽在镇压西北回民起义中起了反动的作用,但在摧毁阿古柏反动统治和阻止沙俄野心、收复伊犁的爱国斗争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小的。1880年冬左宗棠调离陕甘后,与护督杨石泉书说,“大炮开花子均系赖镇一手经理,攻克肃州,即得其助。用开花子至一千四百余枚。若非当时设局自制,必致匮乏,不能应手。见在新疆各城,次第速复,惟西四城所得贼遗大小炮位一百数十尊,余则空城一座。正须增添布置,伊犁收回旧炮既不合用,俄人枪炮岂肯留以赠我,将来亦费周章。弟见饬赖镇查明存炮若干,尚须添置若干尊,每尊约须炮子五六百颗,方勉敷急用,是此项制造不能停工也。尚希面谕该镇,仍前赶造火炮,储存待拨,开花子照炮预备为要。”②然而,左宗棠既已调离陕甘,兰州制造局生产也就终止了。

   六、近代军用工业的性质与作用 清政府所办近代军用工业性质虽各有个性,但它们是有共性的。作为“个性”,本书在第四章第五节对江南制造局作过简要解剖,这里,可以对它们的共同性质与社会作用作一概括的论述了。

  我在30余年前即曾撰专文①对近代军用工业性质作过全面阐述,指出,近代军用工业虽也有封建性、买办性,但它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工业企业,反对那种说清政府所办近代军用工业只有封建性、买办性,丝毫没有资本主义性的那种说法。之所以说它们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我作过如下的概括论断:“一、价值规律对于军用工业的创办和生产起着作用。洋务派认为,向外洋购买军火价值太昂,于是自办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降低费用,使产品‘核价尚廉’。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告诉我们,产品披上商品外衣——价值,就有变为商品进入市场的可能。事实上清政府从军工厂调拨给各军营的军火是计价的,计价就具有商品的性质;而且从1874年起,天津、江南等制造局都先后有出售军火的商务收入。三、制造局的工人不少是劳动力的出卖者,其中有些还是从外国工厂雇来的技工,他们的工资一般在10元至30—40元不等。四、既然价值规律起着作用,部分产品又以商品形式出售,劳动者是劳动力的出卖者,那么,剩余价位规律在军工厂中起着作用就毫无疑义了。因而它带有资本主义性也就不言而喻。”

  本书对江南、马尾、天津、金陵等工厂的分析,已基本体现了上述观点。这里须要补充说明一点:那就是价值规律作用是从一般情况说的,在军用工业中也有如左宗棠办马尾船政局时所说的,为了把西方科学技术学到手,“虽费有所不辞”,或者是,自造虽比购买多化许多钱,“亦系值得”的情况。

  另外,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军用工业为了使造价低廉,以便与国际军火市场竞争,洋务派在使用从外洋购买昂贵的燃料和钢铁铅铜等金属原材料而达不到此目的的情况下,乃举办煤炭和金属矿业。这也就是价值规律作用范围扩大和延伸,从中也可看出近代军用工业对于中国资本主义近代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而资本主义工商业正是中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代军用工业除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之外,它的另一社会作用就是“安内”与“攘外”。

  清政府创办近代军用工业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封建的国家机器,维护和巩固摇摇欲坠的王朝统治,这是清政府考虑问题的基点和办一切内外政事的出发点。为此,它必须对付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人民革命,二是外来侵略。

  清朝政府在《辛丑条约》签订以前尚未堕落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程度,还想方设法保卫自己的社稷江山,不甘心与列强分享统治大权,因此,清朝廷虽日益与外国列强勾结起来,但仍有尖锐矛盾和极力抗争的一面。这就决定了清政府这一运转不灵的国家机器仍具有一般国家机器所具有的两种职能:对内镇压一切不服统治的人;对外抵御一切入侵的强寇。因此,清政府所办的近代军用工业也就具有“安内”和“御侮”这两重作用。从实际情况和效果来看,有时“安内”的作用大于“御侮”,但有时“御侮”作用显得更主要些,例如19世纪70年代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就是如此。

  首先谈清政府办近代军用工业对内镇压人民的一面。

  李鸿章的淮军在镇压捻军和太平军时,“金陵制造局就为他制造了大批军用物资和许多门大炮,”①江南制造局在开局之初,“李鸿章饬令先造枪炮两项,以应急需”①。为此,清朝政府曾赞誉李鸿章“不惜重赀,购求洋匠,设局派人学制,源源济用各营。得此利器,足以披坚破垒,所向克捷,大江以南逐次廓清,功效之速,无有过于是也。”②70年代以后,社会矛盾由阶级矛盾为主转变为以民族矛盾为主,清政府的政治路线有所改变,即由对内镇压为主转变为对外御侮为主,但仍念念不忘防止人民起义。例如,沈葆桢向清政府建议增加江南制造局的生产经费时说:“目前灾区如此之广,饥民如此之众,设有匪人乘机蠢动,军火器械若非豫储于平日,安能取办于临时。”③李鸿章在谈到天津机器局不能减产或停产时说:“北省伏莽甚多,匪徒乘机恩逞,时需分投防剿,设军火无措,必致贻误大局。”④至于其他各省机器局所造军火,对付人民革命的一面也是明显的。

  左宗棠所办西安机器局和兰州机器局,为了镇压西北回民起义是不用多说了。云南机器局所制造的枪炮在镇压西南少数民族的起义中起了恶劣的作用;四川机器局是为了“内地人情浮动,伏莽时虞”①而开办;广东机器局旬制和购买的“大小轮船二十余号,皆为沿海捕盗而设”②;张之洞于1890年筹办湖北枪炮厂是因“上年秋间会匪萌动”,等等。都是明显例证。张之洞曾总结近代军用工业的历史作用说:“自发捻削平以来,各省遂无大乱;其实陬澨边隅,乱萌时有。即如近年热河教匪,甘肃回匪,亦甚披猖,或兵甫集而众降,或锋一交而敌溃。实由同治初年洋枪洋炮流入中华,渐推渐广,官军所用,无论精粗,总系洋械,火器精利,声威震詟,乱民无抗拒之资,宵小弭孽芽之渐。”③这一赤裸裸的概括,供认了近代军用工业镇压人民革命的反动历史作用。

  然而,近代军用工业在御侮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应忽视。例如,江南制造局在1874年因琉球事件日本出兵侵略台湾而加紧厂里的军火生产,史料记载道:“不管中日台湾问题的交涉前途如何,江南制造局的官员们显然比平时更关心他们的军用品制造,并忧虑可能爆发的战争。高昌庙的制炮厂特别忙碌。”④在1884年和1894年的两次反抗外国侵略的战争中,江南、天津等制造局乃至各省制造局,生产的军火产品发挥了有效的御侮作用,这在本书对各军工厂的介绍中均已有所表述,兹再强调加以说明。由于战争爆发,军用品征调纷繁,江南制造局“加工赶造,昼夜不停,储待未尝缺乏,”⑤从江南制造局的历年军火生产数量表上看(表见本书第四章第四节),也明显可见甲申、甲午两次战役中,江南厂所造的各种枪炮、铜引、炮弹、火药的数量均多于平时。同样,金陵机器制造局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紧张日子里将“锅炉之气磅加足,汽机之马力全开”地加工赶造①,支援前线。天津机器局在中法战争爆发后,为适应军火之急需,一方面“加做夜工”②。一方面向国外购买了数十部机器赶造军火,因而产量激增,枪子日产由原来的13000颗增为26000颗③。中日甲午战争前夕,为加强海防,为满足北洋舰队的铁舰、快船、鱼雷艇、水雷营及各口炮台军火的需求及“预备意外不虞之需”④,天津机器局更加加紧生产。山东机器局在中法战争、甲午战争中的军火生产也“数倍于平日,”这在本章第四节已有详尽叙述,这里不赘。至于马尾船政局所造军舰在南北洋舰队成为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在中法、中日战争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比较明显的。

  由此可见,近代军用工业的历史作用是双重的,并非如有些人所说“御侮”是假,“安内”是真;或者说“御侮”是公开打出的旗号,“安内”才是真正的目的。从地主阶级的阶级本性上分析,从实际的历史情况出发,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清政府无论是为“御侮”或“安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这一根本目的,而且,为了这一根本“大计”,两者对清政府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这看来似乎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实际却服从同一个需要。至于有些时候“安内”作用大于“御侮”,那是受到当时社会的各种矛盾所制约,是由于清政府国力衰微而与列强勾结越来越紧密的时代背景所决定的。

  

  ①胡燏棻《变法自强事宜》,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光绪政要》卷21。

  ①参见本书第四章第二节。

  ①曾国荃《扩充机器局疏》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曾忠襄公全集》卷25,页53。

  ②《曾忠襄公全集》卷25,页55—56。

  ③《益闻录》,光绪十一年八月初四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32页。 ①盛宣怀《致张之洞电》,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333页。

  ②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26,页18。

  ③贝斯福《中国之瓜分》,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34页。

  ④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1,页57—58。

  ①《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18,页53。

  ①以上引文见鲍吉尔《马格里传》第149、148页。

  ②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27、343页。

  ①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43页。

  ②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44,页17。

  ③《海防档·机器局》(一),第45页。

  ①《英国领事商务报告》,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49页。

  ②李鸿章《筹议天津机器局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17,页16、17。

  ③《捷报》卷8,页345,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53页。

  ①《洋务运动》(四),第261页。

  ②《捷报》卷27,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59页。

  ③李鸿章《海防机局款难分拨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1,页12。

  ④《益闻录》,《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56页。

  ①李鸿章《机器局动用经费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8,页1。

  ②李鸿章《机器局报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58,页38。

  ③张之洞《张之洞致李中堂电》,《张文襄公全集》卷123,电牍1。

  ④李鸿章《机器局报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58,页38。

  ⑤《益闻录》,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62页。

  ⑥《洋务运动》(四),第273页。

  ⑦《电报》光绪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63 页。

  ⑧参见《洋务运动》(四),第261页。 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66页。

  ②李鸿章《边防拨饷制造电》,《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6,页22。

  ③李鸿章《机器局报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63。

  ④《直隶总督杨士骧奏》,《清户部档案》(抄本)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藏,转引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61页。 ①丁宝桢:《调张荫桓,文天骏片》,《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1。

  ②丁宝桢:《设立机器局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18。

  ③丁宝桢:《保奖机器局员片》,《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51—52。

  ④丁宝桢:《机器局置器造厂规模大备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45。

  ①丁宝桢《机器局置器厂规模大备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44—45。

  ②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80页。

  ①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80页。

  ②丁宝桢《请奖曾昭吉片》,《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52。

  ③丁宝桢《机器局置器造厂规模大备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45。

  ④《洋务运动》(四),第305页。

  ①李鸿章《论各省购制枪炮》,《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8,页10。

  ①《洋务运动》(四),第307页。

  ②丁宝桢《机器局用款报销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2,页47。

  ③《洋务运动》(四),第311页。

  ④李秉衡《奏添拨机器局经费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83页。

  ⑤参见《洋务运动》(四),第310页。

  ①见《洋务运动》(四),第312页。

  ①见《洋务运动》(四),第314页。

  ②同上书,第315页。

  ③李秉衡:《奏添拨机器局经费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82页。

  ①李秉衡《奏山东整顿南运局筹出款项扩充机器情形折》,《李忠节公奏议》卷10,页17。

  ②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35页。

  ①左宗棠《请于陕甘饷项外敕拨实饷作为专款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O。页42。

  ②赖长简历参见本书第十六章第二节。 ①左宗棠《与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22,页42。

  ②见《华东师大学报》1958年第一期:《论清政府所办近代军用工业的性质》。此 文编入拙著《晚清洋务运动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①夏东元《关于洋务派的阶级属性问题》,《光明日报》1981年7月13日。此文编入1985年出版的《晚清洋务运动研究》一书。

  ①鲍吉尔《马格里传》,第172页。

  ②《洋务运动》(四),第17页③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25,页1。

  ④沈葆桢《筹议海防经费并机器局未便停工折》,《沈文肃公政书》卷7,页60。

  ①李鸿章《海防机局款难分拨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1,页12。

  ②丁宝桢《机器局遵旨停止报销用款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7,页37。

  ③《洋务运动》(二),第504页。

  ④张之洞《酌议变通武科新章折》,《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48,页12。

  ⑤《捷报》卷13,转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94页。

  ①刘坤一《复总理衙门电》,《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1,页57。

  ②《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33页。

  ③李鸿章《机器局报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61,页59。

  ④《申报》光绪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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