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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作孚之死:私营工商业遭受沉重一击(1)

中国民营经济史纪事本末 作者:黄孟复


◆卢作孚之死:私营工商业遭受沉重一击

随着“三反”斗争的深入,发现一些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和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有密切联系。1951年11月1日东北局给党中央的电报中说:“从两个月来所揭发的许多贪污材料中还可看出:一切重大贪污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私商和蜕化分子相勾结,共同盗窃国家财产。”华东局和西南局的报告都反映了贪污分子与奸商相勾结,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事实。这些事例使毛泽东受到极大震动。

1952年1月5日,北京市委报告,北京工商业界已有1659户坦白检举了2923人有贪污或行贿行为。毛泽东当天以中共中央名义转发了这个报告,指出:“一定要使一切与公家发生关系而有贪污、行贿、偷税、盗窃等犯法行为的私人工商业者,坦白或检举其一切犯法行为,特别注意在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沈阳及各省省城用大力发动这一斗争,借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    

1952年1月2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指示说:“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与此同时,《指示》提出,“五反”运动的锋芒主要针对的是违法的资产阶级分子,而不是整个资产阶级。毛泽东指出:搞“五反”,这不是对资产阶级的政策的改革,目前还是搞新民主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是削弱资产阶级,不是消灭资产阶级;是打他几个月,打痛了再拉,不是一直打下去,都打垮。所以在制定政策时要把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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