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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剪刀奔跑(12)

拿着剪刀奔跑 作者:(美)奥古斯丁·巴勒斯


我可以坐在舞台附近,看着乐队抓紧排练。我看见了他们没有化妆的样子,还看见乐队主唱保尔·斯坦利在打手提电话,他的手机足有半自动突击步枪那么大。

在此期间,基恩·西蒙斯曾走到我跟前,开玩笑地说:“你好,小家伙,想看我不穿衣服的样子吗?”

我诚恳地告诉他:“是的。”

他笑了起来,脱下了牛仔服,这样他就可以换上表演服了。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直到他向我做出一个滑稽的表情,然后走到舞台的麦克风前面。

有时候,我哥哥会驾车到六十七街接我。有一次,他开来了新款的福特汽车。我坐在褐色的天鹅绒座位上,他告诉说:“这辆汽车的音效是四声道,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当我摇头说不知道的时候,他就把一大堆冗长的技术术语兜售给我,告诉我四声道音效背后的科学原理。确切地说,他完全是从声音工程学的角度向我做出解释,然后他问我:“你现在明白了吗?”当我再次摇摇头,表示不理解时,他只好耸耸肩,说:“唉,或许你的脑袋就是不太够用啊!”

他不是故意损我。我确切地了解这一点。在他看来,可能我一出生就有些弱智,所以我就很难理解那些在他看来,完全是再简单不过的理论。

芬奇大夫曾经多次努力,试图让我哥哥接受治疗,但无济于事。我哥哥顶多是有礼貌地坐在大夫的办公室里,粗大的胳膊搭在沙发后面。他嘟哝着说:“我不理解,为什么我需要接受治疗,我又不吃沙子。”当大夫向我哥哥指出,家庭冲突会影响到家里每个成员的时候,我哥哥还是嘟哝着说:“不,我很正常。”

因此可以做出假设:我哥哥的脑子出了大问题,治都治不了了,我怀疑他可能有严重的性格缺陷。

我知道,事实可能更加糟糕。我哥哥从出生起,就没有兴趣,也没有欲望成为正常人。“你不能就这样出现在公共场合。”我说,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他穿的鹅黄色的羊毛裤提得很高,几乎到了他的乳头附近,而他上身那件黄绿色的马球衬衫却短得可怜,只有正常衬衫的三分之一。

“呵呵,我这样穿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它们多合适我啊。”

我哥哥真是令人失望。对于流行文化,对于审美趣味,对于人情世故,他绝对是个门外汉,没有概念,也没有感觉。如果你问他女影星戴博拉·瓦格妮是谁,他会回答说:“她是不是芬奇大夫家里的另一个变态?”可如果你让他解释粒子加速器的工作原理,他会滔滔不绝地讲上好几个钟头,他甚至可以用他的技术铅笔,当场为你画一幅线路图。

这让我痛心疾首。

“你知道吗,强烈的光线会伤害你的眼睛,”我说,“要是你把遮阳镜片去掉的话。”我是说他的近视镜上方三英寸厚的黑色遮阳镜片。

“呵呵,那东西是个累赘,还是简单些比较好。我喜欢现在这种效果。”我哥哥说,“近视镜就是近视镜。”

我哥哥有着别具一格的爱憎。通常说来,他喜欢上什么东西,就会疯狂地喜欢下去,喜欢到饱受伤害为止,然后才有所提防,提高警惕。在他邂逅的所有生物中,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不管是猎犬还是精神病医生,哥哥都一视同仁。举凡能够影响他的人,大都有着发达的头脑,高明的把戏,或者能为他提供一大堆美食,惟其如此,才会赢得他的欢心。要是我哥哥觉得他认识的人毫无价值,他会对对方完全置之不理,就像他对待大夫一家人以及我父母的态度那样。

他没有什么情感和社会关系的束缚,这让我妒忌得要命。我时常苦恼于自己受制于乌七八糟的人际关系,而我哥哥却摆脱了令人苦恼不堪的社交负担。

不知为什么,他非常喜欢火车。他会开着他的汽车追赶火车,一追就是几个小时,而且沿着轨道与火车并排行驶。不管前面是否有通畅的道路,他始终追赶不懈。“紧紧咬住!”他对他的汽车大声吼叫,他雄狮一样的嗓门,简直可以盖过汽车轮子碾轧在碎石路上发出的轰鸣。“我们一定可以跟上它,不被火车甩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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