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从“广场”到“法庭”的捷径是互联网(2)

家国天下 作者:杨恒均


其实,要想避免广场政治不是没有办法,办法一直在那里,就在我们眼前。如果用通俗易懂的形象说法来描述的话,我会这样解释: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让那些一到了广场就浑身激动,就刹那间变成“暴民”的人不上广场,或者愿意从广场上撤下来,那么,不上广场上哪里去?撤下来,又撤到哪里去?

这就是所有问题的关键!你得让心怀不满的“刁民”甚至“暴民”有一个去处——一个比那个往往以他们流血告终的广场要安全的地方,一个他们不但可以发泄,更主要的是可以讲道理的地方!

——这个地方就是法庭!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讲理的地方,你可以和我讲理,我可以和你讲理,我们一起还可以和统治者讲理的地方。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我们还需要到广场上去吗?我们大家看一下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几乎任何些微的社会和政治进步都是靠一个又一个冗长琐碎的官司来推动的。美国历史上也不乏广场政治——游行示威,而且还特别多,但绝大多数都是象征性的,好聚好散,让当权者看到民意。如果当权者完全看不到民意,又有几个人愿意敞开法庭的大门呢?

这就是法庭!一个讲法律、讲道理的地方。我常常听中国人说要讲道理,什么叫讲道理?在一个核心价值观缺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的国度里,他们往往鸡同鸭讲,讲各自的“道理”。其实,在现代文明社会,讲道理就是讲法律,法律就是道理。

关于法律,中国人还有一个常识错误,认为法律就是对付罪犯的,就是用来限制罪犯的自由的。其实大错特错,法律更多的时候是普通民众用来保护自己,用来对付当权者的。法律限制了你不能干坏事的自由,但同时规定你有权干很多事的自由(例如《宪法》)!

有了这种法律和拥有了这种法律意识的民众所在的法庭,就像过去两百年的美国,推动社会的前进和政治的进步,不需要都跑到街头和广场上去了。

我上面说的道理大家也许都懂,但我想,现在你们的眉头一定皱得一塌糊涂。你们会粗暴地打断我,断喝一声:杨恒均,你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我们谁不知道那样的法庭比这样的广场要强啊,可是,那样的法庭在哪里?从广场通向那里的路又在何方?

互联网民意和广场政治有本质的区别!

有些利益集团和独裁者可能看到这里也要冷笑了,嘿嘿,要让他们不上广场的办法确实如你所说:法庭。不过,我们说的法庭和你说的法庭不是一回事。对于素质低下都不知道用现成法律保护自己的刁民和暴民,法庭不是他们撒野的地方,而是我们统治者用来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包括剥夺他们到广场的自由!

这样使用“法庭”来代替广场和我说的南辕北辙,但我承认,这确实是历史上独裁者们的字典里的“法庭”的含义。说到这里,我又要举例——不好意思了,我只能折腾国民党,谁让你松开了独裁的拳头呢——国民党统治时期,不管那些学生运动是不是被煽动的,如果国民党利益集团不那么独断专行,不那么贪污腐败,反而尊重法律,能够让法庭更加公平,让法庭成为大家讲理的地方,也许他们不会被打到一个小岛上。

说到这里,我就要转入我的主题:互联网。过去二十年,虽然群体和个体暴力事件不断,但基本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广场事件。于是有人说了,是不是广场事件不会出现了?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历史,二十年也就是一个小孩发育到能够做爱的时间,在历史上可以短到忽略不计。

也许上天特别照顾中国,就在中国广场日益吃紧,可我们仍然没有找到如何从广场走进法庭,从激情走进理性的时候,出现了互联网。互联网近十年的发展大家都看到了,从“左愤”们对我这种曾经的“左愤”口诛笔伐,到今天的杭州飙车和巴东烈女修脚刀杀人,左右中各派都在网络上挽手并进,施展拳脚。

就在我受到来自一些年轻人的攻击的时候,有朋友提醒我,互联网上的那些人越来越像当年的红卫兵,有些甚至哀叹,互联网已经沦落到“文革”时期的广场,混乱、污辱人、暴力,再加上多数人的暴政……

我听到后很震惊,我大喝一声:清醒一点儿吧,互联网和广场完全是两回事!互联网只是一个表达民意的平台,表达民意的个体网民不但没有同在一个广场上,而且都分散在各个不同的角落、不同的电脑面前。这和那种集中在广场上,造成情绪不断升级的广场文化毫无共同之处。

互联网民意不但不能等同于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的广场政治,而且正因为互联网出现后,大大降低了广场政治的可能性。有人说互联网的出现对草根民众是一个大大的好事,其实,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互联网对当权者甚至利益集团未尝不是一件幸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老百姓没有一个表达意见的虚拟平台,法庭又成为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你想象一下,他们除了到“广场”上去,还能到哪里?

互联网民意表达和以表达民意为主的广场政治不能混为一谈。但,正如我上面所说,互联网不但分担了广场文化里的民意表达,而且,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对当权者,对现实世界没有直接又立即的威胁,这也使得广场政治中让统治者极度不安的部分不存在了,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上面讲过的从秦始皇建立的那个制度中无法逃脱的悖论。统治者终于能够听到自发的民意了,他们可以根据这个民意决定是打开法庭的大门,还是等着民众终有一天走向“广场”——这才是关键。

举个例子,最近的邓玉娇事件,全国民众都激动了,这要是在一个广场文化盛行的时代,保不准多少民众涌上街头,高举“侠女邓玉娇”的牌子游行了。那样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甚至会引起民众再次砸烂公检法。到时邓玉娇的问题很可能“解决”了,但最终遭受损害的却是需要各种法律来保护的所有人,以及整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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