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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1 夜来风雨声(13)

细雨湿流光 作者:余思


那句话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吐露着浓烈的芬芳,我隐约觉得这个世界上的爱――疯了!

后来你们真的结婚了。我想你们太单纯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季雨。也许我要努力爱上另一个人了。电话里你的声音还是很低沉,我告诉你我就要走了。听得出来你很替我开心,真的,你就是那么单纯的女孩子,永远不会怨恨别人的好事。

我常常想,遇到他会是一件好事么?他叫我小白。自从我们在ICQ上初识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我叫他天马行空。与他畅谈的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半年仿佛一瞬间就这么过去了,我对季雨说起我和他之间的谈话,我告诉季雨他是一个很吸引我的男人。

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掠过一丝的颤抖,我害怕季雨发现其实我只是为了掩饰我对何铮那份感情带来的慌张。

也许这是最初我选择自己沉溺于这段看起来虚无的感情的原因,如果我不能主动忘掉何铮,那就让另一段感情去冲淡我的感伤吧。

令我意外的事情是,天牧比我想象中要优秀多了,我最喜欢听他说俄罗斯的森林,他说路都是修在森林中间的,开着车在路上跑,偶尔能看到梅花鹿从路中间穿过,或者高寒地区的狐狸母子躲在路旁的草丛里睁着眼睛看着你,有时会看见被车撞上的动物,于是他就会赶紧下车通知森林医院……

我想,也许爱上另一个人并不是那么难的事情了,只是从前我不愿意,我一直不愿意放弃何铮罢了。于是在初秋的校园里,季雨歪着头用她那一贯的语气说:“白晓,你不是说过你不近男色的么?”

对。我从小就是那种不太与男生交往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何铮和我是发小,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和男生熟悉。

我埋头学业,非常用功。小说里的女主角大概也有我的这种特质,不近男色,她们总是能博得冷美人的美誉,招惹来更多的男生虎视眈眈。

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就这样默默地,没有任何人注意地过了23年,成长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我不是美女,很普通,胖脸,自来卷的头发。但我很努力,每日晨读俄语,大学四年只有我坚持了下来,不论刮风下雨。专业英语,高级口译,俄语听说,综合测评我都是全班第一名,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一样地找不到我的爱情,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我发觉我们都错了,我就是太听话了,一直沉醉于好好学习心无杂念的教诲中,从不抬头寻觅那一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爱何铮,但我从来没有去争取。

而季雨呢,她都已经结婚了,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和马天牧的相识非常意外。但我感激这样一个在恰当时机到来的男人。

“简直了!”这是天牧最喜欢说的话,我告诉过他这三个字构不成一个感叹句,不合语法,但他还是自以为是得这么用。我想,如果天牧见到季雨,他也一定会说“漂亮得简直了!”

季雨真的是我们系里最漂亮的女孩,我永远记得开学第一天她走进教室时大家的眼神,那是永远不会属于我的礼遇。

大四的最后这一段时间,是我最痛苦的时刻。参加各种各样的面试,看着一个又一个不如我的人获得令人眼馋的工作机会,而我却只有站在后面羡慕的份,就连季雨这样英语六级都没过的人都找到了翻译公司的工作。

女孩长得漂亮就是没错,像季雨这样漂亮得叫人嫉妒的人更是不可思议的运气大好,不好看的女孩绝对混不开,这是学外语的金科玉律。

与何铮在一起之后,季雨早就已经不在宿舍里住了,可是我们的感情还是很要好。

那段颓废的日子里,我认识了马天牧,渐渐的,我觉得爱情不再是伤感的。我开始喜欢听他说他在海上的故事。那几乎成了我每天快乐的源泉,我想他真的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他说他长期处在蔚蓝的颜色中,我想他的心一直是很纯净的,没有杂质,与那些八面玲珑、圆滑世故的人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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