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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冬天”:十年寒流下的艳丽樱花(5)

过冬:中国企业何去何从 作者:周永亮


20世纪80年代初,主管工业、贸易的日本通产省提出“技术立国”的战略口号,科学技术厅提出了“科学技术立国”的战略口号,虽然提法不尽相同,但二者都确定了要发展“独创性技术”的方针,决心成为世界技术革命大国,这标志着日本技术创新从“模仿时代”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创新阶段”。1986年,被称为日本科学技术政策之宪法的《科学技术政策大纲》在阁僚会议上通过。大纲以“振兴创造性的科学技术”为基本方针,同时重视“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科技发展的国际性”。该大纲作为日本科技发展由注重引进、模仿技术向注重“独创技术”转变的标志,成为1986年以来指导日本科技政策大方向的纲领。其后,日本政府又实施了一系列高科技计划及有关的方针和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世界环境的变化,日本政府适时调整自己的战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经济为中心,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三位一体”的独具日本特色的经济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这一方式仍然是日本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目前,日本的大部分国家级高新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计划和项目,仍然采用上述“三结合”的联合攻关方式。

与政府对高科技的重视相适应,日本的企业成了技术创新的主体。从国际比较来看,研究开发费中政府负担最高的是法国,为,德国次之为,美国为35.%,英国为,日本最低仅为。这说明日本研究开发费用中的大部分是由企业来承担的。日本企业承担了研究开发投资的主要部分,在技术创新竞争中表现出较大的积极性。其制造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在1976年为,1984年上升为,1992年达历史新高为。企业除了投入大量的费用进行研究开发外,还不惜花巨资大力吸收、引进科研人员。1983~1992年,分布在民间企业的科研人员占全国科研人员的比重从54%上升至59%,而研究机构和大学科研人员的比重从46%下降至41%,尤其是专职研究人员的变化更为明显,据日本总务厅统计,同期民间企业的专职研究人员在全国所占的比重从50%增加到了52%。

为增加研究开发的成功率,减少自己的风险,弥补自己技术的不全面性,日本有些企业共同出资,大力进行研究开发。合作方式也多种多样,从企业间单纯交换技术信息,到企业筹集资本、人力,设立具体组织而进行共同的研究开发。这样可以加速技术信息的转移,有效地分配研究开发的资源,克服研究开发规模的限制,从而促进技术创新的发展。为了达成特定的研究开发目标,日本还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技术研究组合,实施共同研究开发的主要事宜,如研究开发的目标和规模、所需资本的分担、研究人员的选派、研究成果的归属及其分配方法等,由参加组合的所有成员经过协商来确定。当研究目标已经达成或组织超过了预定的期限时,这一组织就会解散。

作为日本企业注重技术和研发的典型公司,在全球经济低迷的2001年,佳能公司以销售额亿美元(同比增长)、利润亿美元(同比增长25%)双双刷新了历史纪录。1995年以来,为削减成本,佳能陆续关闭了7个不盈利的部门,但用于产品研发的费用却从占净销售额的稳步增长至2002年的。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最新公布的2003年度在美国专利注册数量的排名中,佳能继续以1992件专利注册数名列第二位,仅次于IBM。至此,佳能已连续十几年保持了在美专利注册数量排名前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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