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 唯一悬案?(1)

凶眼 作者:陈肯


李守中正坐在办公桌前,右手夹着一支烟,左手随便翻弄着郭辉送来的资料,一双三角眼在那一页一页的字迹上溜来溜去地扫视着。

他已经做了一辈子的刑警,也早已经不再相信人性本善,他甚至经常安慰自己:犯罪率的提高是社会进步的某种表现。但是看着手头的这些东西,却仍然让他觉得难以接受且不可思议。纵然其中很多案子他都知道,甚至还亲自参与了一些案件的侦破,但这并不是他能说服自己接受并相信世界已经变成这样的理由。

抢劫--一伙东北来的流窜分子,用榔头在黑夜里袭击路人,专敲后脑,所以往往是一击致命,可是杀死被害人后经常只能抢到几十,多的时候几百元--都是要钱不要命的啊!李守中抬起手揉揉自己的太阳穴:是不是抢到几十块的时候犯罪分子们还会抱怨自己运气不好呢?还是多少都是白来的,仍然兴高采烈?

入室盗窃--被失主发现了就灭人满门。李守中记得,当时他去勘察现场,一家四口人横七竖八的躺在房间里,那场景到底有多血腥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记得不止一个年轻的警察进到房间马上就又冲出去呕吐!

敲诈勒索--那么大的老板,因为被以前的情妇勒索而买凶杀人,作为证物--李守中亲眼见过女主角雇人拍摄的两人合影。女的看上去是那么的漂亮、文静,而男的则给人以具有成功男人的一切优点的良好印象:成熟、沉稳、自信、和善而又坚忍不拔!只是他到现在都不能把照片上那两个并列在一起用最灿烂的笑容互相比赛着展现幸福的面孔和那一个死、一个活进行比对。他还记得那男人的原配夫人--像一只用珠宝与化妆品堆砌起来的猪,她用比死者更可怕的肥厚而硕大的嘴,疯狂地对着自己咒骂那个死去的狐狸精!为什么她不干脆离婚呢--李守中有时候甚至这样想。

报复杀人--也算是高级知识分子吧,博士生!因为打牌被同学说作弊,就把一起玩牌的三个人全用榔头砸死,竟然还把尸体藏在柜子里--这也值得报复?那自己是不是也该出去宰几个!博士啊!学校教出来的精英中的精英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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