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 唯一悬案?(2)

凶眼 作者:陈肯


暴力抗法--路边小贩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用一把西瓜刀当场就捅死一个。有多大的仇恨呢?不过城管也算是砸人饭碗吧?

袭警--竟然有人冲进市局,用一把菜刀就成就了六个“烈士”--虽然是六个“无辜”的烈士。在追悼会上,李守中对着照片行礼的时候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他们算是被保护的还是算保护别人的呢?

当然,警察也并非都是如此窝囊,前几天不是有六个警察打了个检察官的家属吗?谁是谁非权且不论,至少有力地驳斥了“公检法”是一家的谣传吧!

还有塌楼、火灾、路面塌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倒卖人体器官,甚至有为了争权副市长雇人杀市长--李守中不知不觉偏离了案件,外地还有洪水、地震、矿难、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也许一些小国家的人全国移民到中国,也不够我们一年死的吧?

李守中赶紧摇了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大脑,将思路重新拉回到卷宗和案件上来,再次认真翻阅了一遍,他把目光集中在一起案子上:

2006年5月7日,幽云市西部一流浪乞讨人员被人发现死在天桥上。经过尸检确认死亡时间是报案前24~26小时,也就是2006年5月6日。死因是误食被肉毒杆菌污染的食物造成的急性食物中毒。在他随身携带的包裹里同时发现了半只吃剩下的已经变质腐败的烧鸡。除了嘴里有新鲜的牙齿掉落的痕迹外,身上没有任何可疑伤痕。因为那个流浪汉年纪不小了,又没有亲属,甚至不知道具体身份和籍贯,而口腔内的伤痕又被认定和死亡原因无关--谁知道他是不是腹泻到虚脱摔了一跤磕掉了自己的牙--更何况甚至连致死的证据--那只烧鸡都已经找到了,又适值春夏之交,食物中毒也算常见,公安机关就按照自然死亡处理结案了。

并没有原因,李守中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两起案件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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