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愤青都有表演欲望

打捞中国愤青 作者:廖保平


愤青的表演

愤青的表演到了失去理智时,就变成了虚妄的表演,不再是真实的身份或想法的真实表达,而是为了表演而表演,即便“自以为是”,也因冲昏头脑而变得虚妄。

在西方大哲里,对这种人群有一种描绘,叫做“乌合之众”、“群氓”,具有冲动、易变、偏执、极端等心理特点。“孤立的个人很清楚,他不能焚烧宫殿、洗劫商店,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为什么会这样?其实部分地因为上升到了表演的夸张的结果。当然,这种表演如果是为了正义倒好,有着崇高英勇的意义,要是邪恶的,则会十分地残忍,人一多,激情一燃烧,什么道德法律都会烧得稀烂。

这都是在眼对眼、面对面时,现场感极强的表演,如果将这种表演放到网络上,这种表演会显得格外的狂热与虚妄。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会让人有一种身份模糊感。自我身份的模糊让人的责任意识变得模糊,于是网络成了一个随地大小便的地方,随意骂人,出口脏话,恶毒攻击,都会变得格外轻松。同时,“攻击对象”虽然是一个具体的靶子,但面目也是相对模糊的,也不会有人跟他秋后算账,两者综合,让表演变得夸张到近乎疯狂,什么好人坏人都排头砍去。

愤青们对于中国在国际摩擦中理性的、建设性的言论的肆无忌惮的攻击,跟现实中的批斗场景里的表演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一方面,由于他们的“政治正确”,因此觉得自己占据了“正义”的山头,然后再甩给对方一顶汉奸卖国贼的帽子,让对方一下失去了跟他辩论的道义资源。此时,他已经觉得自己完全占据上风了,根本就不屑于跟你讲道理,只管发挥他们的表演天分就可以了,你的辩论在他看来,不过是越描越黑的自讨苦吃。另一方面,他们在表演中充分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立场,会赢得同伙的夸赞与互动,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让他们很容易逃脱责任的追究,总是做着只赚不赔的买卖。

跟过去的批斗表演一样,网络的表演可能因人肉搜索而真实地伤害到“攻击对象”,跑去其家里做一些如泼粪、打人、贴大字报等等违法的事(违法的事因为打着爱国的旗号而变得荣光起来)。但恐怕最主要的,还是要通过夸张火热的表演来营造氛围,形成一种气压,让本想说话的人把舌头缩回去,将一部分人的意见湮没于喧闹,达到一种社会控制的作用,并且拿捏到位,运用得十分的娴熟。

这正像一个朋友对我说的,你想扮一个执法的工商人员去解救那些像“精神传销”一样的愤青,他们非但不领情,还要围攻你。我当然不敢说自己去解救谁,我自己都还在拼命救自己呢。我只是想深究一下虚妄的表演的成因和现象。朋友说这也没有必要,“当你看透这些把戏后,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想也许是吧,跟虚妄的表演较真,自己也可能很虚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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