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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1)

犯罪一线 作者:(美)迈克尔·康奈利


洛城警方国外检控组

国界以南不再是罪犯们的安全之地。

《洛杉矶时报》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七年前,住在帕科伊玛的一年级女学生莉萨·安·罗萨莱斯被弃尸在自家附近的水沟里。她先受到性侵犯,然后又被扼死。

这个案子对洛杉矶警察局来说不是易事,探员在五年后凭借一条线索锁定嫌疑人,之后他们发现这个男人已经逃回老家墨西哥。

若早几年,这个案子便就此停滞不前了,警察会因为嫌疑人逃离美国法律体系之外而束手无策。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美国执法人员,尽管美墨两国签有引渡条约,但墨西哥一直拒绝把罪犯引渡到美国受审。

然而这个案子不会就此罢休。探员们向洛杉矶警察局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寻求帮助,这个部门就是国外检控组。

就在洛城警察确认杀死莉萨·安·罗萨莱斯的真凶的六个月后,墨西哥当局收到美国送来的一份完整文件,里面有刘易斯·劳尔·卡斯特罗的介绍,内容全都翻译成了西班牙文,而且还附上可以找到此人的地址。洛杉矶警察局把案子递到墨西哥去了。

今天,卡斯特罗被墨西哥联邦法庭判决犯有谋杀罪。他将在年底被宣判,估计要在墨西哥监牢里服刑四十年以上。

“没有国外检控组时,这些杀人犯可以逍遥法外。”国外检控组主管基思·罗斯警长说,“事实上我们当时也没有努力追寻那些逃到墨西哥去的嫌疑犯。这种情况现在已大为改观。”

罗萨莱斯案就是其中一个明证,这个四人小组自一九八五年与墨西哥当局合作以来,已成功促使多名在洛杉矶犯案的人在墨西哥服刑。自此之后,四十八宗发生在洛杉矶的案子――其中只有三桩不涉及谋杀――已被递交至墨西哥一方,过半嫌疑人在当地被捕、定罪及服刑。

“这合法吗 ”

少数案件还在其他国家被提起检控,其中包括在法国的一桩。

“人们问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你能做到吗?’或者‘这合法吗?’”罗斯回忆道,“我们的回答是,这是目前我们能使用的合法检控手段。”

然而,一些法律观察家质疑嫌疑人是否应该因洛杉矶的案子而遭受墨西哥法律的制裁。他们认为墨西哥的司法制度为嫌疑人提供的保护远远少于美国司法体制,更重要的是,被告没有机会面对起诉人,美国证人的证词也仅仅是通过书面提交。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个方法会带来很大的问题,”全美律师公会洛杉矶分会执行总监利昂·戈尔丁说,“我的意思是,洛杉矶警方充当美国政府的一只手臂,利用了墨西哥的法庭程序,而墨西哥法庭程序根本达不到美国的要求。”

遵循当地规矩

莫亚和荷赛·埃雷拉最近去过墨西哥的墨西卡利,递交与一起发生在东洛杉矶的杀人案有关的证据。这两名负责警官没有直接见到处理这起案子的检察官。

他们首先去拜访州警察总长,他的手下刚刚在一周前根据莫亚和埃雷拉提供的线索擒获了嫌疑人。然后他们与几位墨西哥警察及警署管理人员会面,握手及说客套话当然少不了。

洛杉矶警官给墨西哥同行送一些小礼物,一般是墨西哥警察没有的基本装备,如手电筒、手铐、便笺本以及子弹。这些礼物是加尼福利亚警官在美国自己花钱购买的。

当探员最终来到巴加州检察总长安赫尔·萨阿德的办公室时,他们在墨西哥的停留时间差不多就结束了。萨阿德翻看了卷宗,他看到受害人尸体的照片时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他还询问了他们经历的司法和外交程序细节。

四十五分钟的会面结束后,萨阿德把这份谋杀档案交到他手下的检察官手上。

知晓审判结果

大约一年时间之内,审判和上诉程序完成后,墨西哥当局会正式通知洛杉矶警方审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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