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家族垄断 世代相传

地产霸权 作者:潘慧娴


行业集中,对垄断或双头垄断企业来说是蜜糖,却是消费者的毒药。消费者被迫为较像样的栖身之所支付昂贵的楼价或租金,为使用电力、煤气、公共巴士服务和日常用品支付不合理的高价。若任由行业更加集中而不加阻止,则会令小企业遭受淘汰。目前已有证据显示:大企业会吞并更多经济资产(包括土地),令某些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更加集中,并导致更多跨行业垄断的出现。其结果便是价格进一步被人为抬高,产品选择减少,消费者的议价能力下降。妨碍竞争的并购也可能令职位大量流失。若长此下去,在这弱肉强食的竞赛中,强势的一方势必享有更雄厚的经济实力,也更易左右他人的生计,最终削弱整体经济收益,引发社会不安。

更令人担忧的是公司拥有权及管理权多是家族继承,这源于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思想:家族财富要代代相传。富豪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已甚为常见,因此继承人分摊遗产后各自发展的机会大大降低。于是家族控制的企业王国继续发展,愈发壮大。在香港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私人产权受到保护,财产拥有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愿累积及处置财富。然而在没有竞争、极不公平的营商环境中,企业滥用市场影响力累积家族财富,延续不辍,这与封建制度下,富者手握权力,控制穷人的情形并无差异。

2010年,根据《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香港的富豪中,李嘉诚排名最高,居全球第14位,财富达210亿美元。李兆基次之,排第22位,财富达185亿美元。郭氏兄弟以170亿美元排名28。而与此同时,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分析政府统计处提供的收入数据,根据香港特区政府2009年的统计数字,2009年上半年约有17.9%市民,即123.6万香港人属于低收入/贫穷家庭(按住户成员收入低于全港住户入息中位数的一半计算),中产阶层大幅减少。在香港这个富少贫多的社会,贫富悬殊日益严重。

这种极端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不容于现代社会的文明。历史告诉我们,当贫富悬殊达到高峰时,受压迫者终会奋起革命,与特权阶级抗争。问题是,我们是否希望生活在那种社会动荡的阴影中?我们该如何力挽狂澜,以免为时过晚?

作为政府此时理应担当起中间人的角色,平衡富人与弱势社群的利益。当面对专横跋扈的财团的不公平对待时,消费者委员会是消费者唯一的求助之门。但消委会却只是咨询机构,没有法定的管理职能,甚至连独立调查职能都不具备。它只能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以及在政府要求下研究具争议的事项及编制报告,并向政府提出适当的建议,但是采取行动还是置之不理则由政府说了算,消委会无权做决定。

1996年11月,消委会编制了一份题为《公平竞争政策:香港经济繁荣的关键》的报告。报告建议为全面的竞争政策建立法律框架。但令人失望的是政府表现得漠不关心,仅发出1998年5月的《竞争政策纲领》作为回应,也只是承诺要求政府机构遵守纲领,就如何在相关行业促进竞争提交新的方案。之后,立法会在1999年1月提出“反垄断”动议,但随后即被政府否决。

经济发达的国家早已制订竞争政策及法律,而香港经济发展早已成熟,没有理由不效仿。事实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字,香港在2009年的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已达29?826美元,按照购买力折算后,居全球第11位。若采用有效的竞争政策,可把正面信息传递给世界:香港是一个真正自由的经济体系,具备公平的环境,鼓励竞争;对香港小企业及消费者来说,这意味着政府真正关心他们的利益。在这个层面,法规不会妨碍自由,而是与建立更有效及公平的市场相辅相成,对经济及社会大有裨益。

香港的自由市场,是资本主义社会及生活方式的基石。《基本法》保证香港的自由市场在2047年前保持不变,这是已故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给香港最大的礼物。很多人指出,相比上海、北京、广州及深圳等内地城市,香港优势之一是自由市场。自由市场的核心价值在于自由,门槛不高,卖家可在公平的基础上自由地与他人竞争,而买家也不必为商品和服务支付过高的价格,可自由选择及讨价还价。可是,随着目前香港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失衡,香港的市场是否真的自由,这实在是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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