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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吗?(4)

生活的意义 作者:陶黎宝华


不好。似乎人的欲望是盲目的,其自身没有自我管理的功能,那么人的三种灵魂(或三种“心灵”)的和谐要依靠理性部分(理智)来维系。柏拉图进一步论述说,如果人的三种灵魂持续地冲突,人是不可能幸福的。想象一个人持续不断地经受内在的冲突:各种欲望和情感需要不能同时得到满足,或者欲望和理性或情绪与理性之间存在冲突。在这样的混乱状态中,人可能会想做很多彼此冲突的事。结果,他做的事可能最后有悖于他的其他欲望和信念,导致一些诸如后悔、羞愧、焦虑、内疚之类的精神状况出现。由于这样的人缺少自我控制,不能泰然自处,他的生活很难说是幸福的。

三重灵魂学说以及它引发的对幸福的看法支持了我们这样的观点:任何简单地把幸福等同于快乐的说法都应该摒弃。这个结论来自对人性的洞察:由于彼此不同的欲望和目标是人类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选择在人生中追求什么。现在我们该看看希腊神话中的赫拉克里斯了。需要记住的是,赫拉克里斯不仅需要在美德和快乐之间做出选择,即使他选择了快乐,他也仍然要进一步选择快乐的种类和数量。这也就是说,人类要在不同的时刻作出各种选择已成为事实,没办法逃脱。从这个角度说,认为人类追求快乐就等于是幸福这种观点是有很大缺陷的。鉴于人总要深思熟虑,如果彼此冲突的欲望和需要没有协调好的话,追求幸福也可能导致混乱或不幸福。这就说明盲目地、不假思索地追

求快乐不可能是人生的终极目的。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最著名的学生,他通过审视人性继续探讨幸福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对这一学术传统的贡献在于他关于幸福和人类的卓越(美德)之间关系的著名学说。他认为要恰当地定义幸福就必须考虑什么是人类独有的东西,否则我们讨论的就不是人类的幸福了。人类独有的,而且引以为荣的一点就是,人有理性能力,也就是说人能够运用理性,并受理性的指导。这种理性能力带来的合适的活动就是成就卓越(美德),而这是人所独有的。亚里士多德得出结论说,人类的幸福是贯穿一生的遵循美德的活动。就此而言,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对人类幸福的理解和对人类独特性的理解是不可分割的。

亚里士多德作为一名哲学家,很注意同时代哲学家的既有学说,他提醒我们,幸福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美德活动。其他的一些个人无法直接控制的条件,诸如身体健康、物质舒适也是幸福所必需的。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基本的物质需求没有满足之前,美德活动是不会出现的。一个身体不好每天都挣扎活命的人可能处在失去自制的边缘,因此不大可能参与美德活动。

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文献中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强调爱自己。有意思的是,在古希腊哲学中爱自己不意味着是自私的想法。柏拉图认为爱自己意味着关心自己的精神和道德上的健康,这就等于说要引导个人的生活朝着理性和公正的方向发展。因此,一个幸福的人就是一个调节好他的精神或灵魂的人,并把它们置于严格的理性控制之下,这个人与此同时也是社会中有道德、公正的一员。而暴君正好与此相反。暴君在柏拉图眼中是最不幸福的人,他放纵自己的欲望,不爱自己,因此很可怜。亚里士多德在关于友谊的论述中也探讨了爱自己的作用。真正的友谊,作为幸福的重要元素之一,只存在于能够爱自己的“好人”中间。好人的良好本性能够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因此只有“好人”才能够全心全意地爱他人。爱自己的“坏人”自私、易变,连他们自己都厌恶自己,同时也彼此厌恶,因此不能形成真正的友谊。

结论

上述关于幸福的理论,以及任何其他的关于幸福的哲学理论,都不是为了教给我们如何做才能幸福。也就是说幸福具有“主观性”,在追求幸福、丰富的生活时,人们还有选择和偏好。尽管如此,仍需指出的是,人类追求幸福绝不是随随便便的举动。绝不是说我们自己就可以随意评价自己幸福与否,这其中的逻辑是,人类的幸福取决于一些必要的、至关重要的条件。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主要观点整合起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观点:人类的幸福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例如缺乏精神上的和谐(根据三重思维学说)、缺乏人类的卓越(理性的和美德的活动)、缺乏基本的物质基础(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外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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