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1)

班森杀人事件 作者:范达因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密的单身公寓,入口简单高贵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楼梯底电梯旁是电话总机所在。

我们抵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入口处凡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头衔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为其难的走进去。

经过简短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来此的目的。

凡斯以一副早知道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开始发问。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杀害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老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将以下的对话以问答方式写出以便节省纸张。)

凡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凡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杀了!

凡斯:因为谋杀案的刺激,以至于你很自然记得班森少校的一举一动?

男孩:当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凡斯:他回来时,是否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概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的选了一个烂表演节目。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微笑着):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钱全都给了我。

凡斯:一共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凡斯:然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凡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度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我一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在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没看见他走出去。

凡斯:你当时一个人当班?

男孩:晚上十点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当班。

凡斯:除非经由大门,否则无法出去?

男孩:是的,先生。

凡斯:你再度见到班森先生是什么时候?

男孩(想了一下后):他打电话来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凡斯:几点钟?

男孩:我不记得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十二点半。

凡斯(微笑着):是他问你现在几点钟了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让我看他客厅里的钟。

凡斯:他是如何说的?

男孩:我把冰块拿上去时,他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了,他要我把冰块放到客厅的水壶里,我正这么做的时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炉上的钟指着几点,说他的手表停了他要重新调整时间。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

男孩:没什么,他只告诉我不论谁打电话给他都不要叫他,他想睡觉了,不希望被打搅。

凡斯:他特别强调这一点?

男孩:他的意思正是如此。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没有,他只说了声“晚安”就将灯关掉,我也就下楼来了。

凡斯:他关的是哪盏灯?

男孩:他卧房里的。

凡斯:从他客厅里能否看见他卧房里的情形?

男孩:不行,卧室在走廊的另一端。

凡斯:那你怎么知道他关灯的呢?

男孩:卧室的门未关,里面的灯光投射在地上。

凡斯:你出去时是否会经过卧室?

男孩:当然——必须经过它才能出去。

凡斯:门仍然开着吗?

男孩:是的。

凡斯:那是卧室里唯一的一扇门吗?

男孩:是的。

凡斯:当你进入公寓时,班森少校在哪里?

男孩:在床上。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有些愤愤不平):我看见他躺在床上。

凡斯(停顿了一下):你确定他不曾下楼?

男孩:我告诉过你,如果他下来我一定会看到他。

凡斯:他可不可能在你开电梯上去时下楼来,而你没有看见他?

男孩:当然有可能,但我拿了碎冰给班森少校后就不曾开过电梯,一直到凌晨两点半莫托古先生回来后。

凡斯:在你拿冰块上楼给班森少校到莫托古先生凌晨两点半回来中间这段时间里,你不曾用电梯载任何人上去?

男孩:一个人也没有。

凡斯:这段期间你不曾离开过?

男孩:我一直坐在这里。

凡斯:那么你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午夜十二点半在他床上?

男孩:是的——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有人打电话告诉他说他弟弟被人杀了(显然是普拉兹太太),大约十分钟后他下楼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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