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色右手(2)

红色右手 作者:(美)乔尔·汤斯利·罗杰斯


我坐在客厅一张破旧的秘书桌前,这里是已故的哈佛大学精神病学荣誉教授亚当·迈克科莫鲁的避暑别墅。房子位于北康涅狄格山区惠普尔镇的石瀑路上,距离纽约一百里。时间是八月十一日星期四的早上三点半。

书桌上有一叠黄色工作纸,吸墨纸簿上摆着一捆削尖的铅笔。绿罩的汽油台灯发出稳定的白光。

我抬起头,可以透过秘书桌的玻璃橱门看见我的投影,以及我身后光照范围内的房间。圆圆的脑袋,修剪整齐的淡红色头发,红褐色的眼睛,布满雀斑的棕色面庞,那个男子就是我自己,哈里·瑞德尔,初级医生亨利·N. 瑞德尔。这就是我,我自己。我认识了二十七年的自己。

玻璃橱门后的书橱里摆满了老迈克科莫鲁的各式各样厚重的参考书。有鲜红色的《美国名人录》,有亮绿色的《庭院养花:种植与栽培》。两本书中间夹着一部暗褐色硬麻封皮的抄本,厚达六英寸,是老人自己的不朽著作《凶杀精神病理学》,书中有精彩绝伦的教科书式的谋杀心理分析,多年来已被所有的医学院选做高级心理学课程的经典教材。这本书再版了多少次我都不知道了。

书桌的分类架上有几捆纸。我抽出了一两捆,发现似乎是诊断概要和病历略记。他似乎出于什么目的,想把这些写到那本大书里去。他用一手旧式的蛛纹小字写道:

病例A:家庭出身好,教育程度高,对自己的智力极为自负,45岁时事业一直不顺,贪恋钱财,阴谋杀害他的舅舅,以继承一笔数量不多的财产……

看来是一篇论文。不过A的谋杀计划是否在被发现之前获得成功,以及他受到了怎样的惩罚,文中并没有提及。这是一篇没有完成的故事,写在一本无法完成的书里。有关谋杀的众多其他部分,如今都留在了一个死人的脑中。

桌上除了那叠工作纸,还有一本小便笺,上面写了三四条注记,同样摇摆的字体,但比较细心:

午饭后打电话给巴纳比和巴纳比 号码:GU 9-6400

检查邮件

请约翰·弗雷尔粉刷房子和车库,然后打扫粪坑、 修剪水蜡树

糖、火柴、土豆、橙子、熏肉、草莓、面包

注记的内容都是些独居乡间的人们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计划。维护居所的小事,需要补给的食物,电话也许是打给律师或者出版商的。没有谋杀。

第三样东西,是台灯旁一份折叠起来的报纸。丹伯里① 的《明星晚报》,日期是八月十日星期三,昨天下午出版的。从头版的大标题上看,好像是关于在日本本土两栖登陆作战的新闻:进入本州岛!

首页可见的部分有无线电发送的照片,还有小一些的标题。也许世界未来几代人的命运都将由报纸上讲述的那场可怕的战争来决定。此时此刻,我们成百上千的士兵一定正置身于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中。战斗的故事就写在报纸上。可我们关注的焦点是当前我们自己的事件,我们自己渺小的生命,以及我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因此自从这张报纸送来以后,还没有人打开看过。没人有时间。现在也不会有人看了,因为上面的新闻经过了这几个小时,已经成了旧闻。

此外,我在桌上找到了罗森布拉特警官厚厚的劣质笔记本。罗森布拉特长着一张哈巴狗似的皱皮脸,粗壮结实的身子裹着一套蓝色黑带的制服。他听到约翰·弗雷尔家附近传来奎尔奇的尖叫声,便拿上枪奔了出去,把笔记本留在了房子里。

那是一个多小时以前的事,罗森布拉特没再回来过。因此我可以好好利用他的笔记本,来检视一下我可能忽略的东西。

这些就是我坐在这里眼前所能看见的一切。我看不出杀手怎么可能藏在书橱的书堆里的,桌上的纸堆里,或是玻璃的投影里。假如有某种蛛丝马迹显示他的存在,我还没看见。

也许老亚当·迈克科莫鲁凭着熟识谋杀的大脑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但即便如此,他也没能拯救自己。他遇到杀手的时候,身边没有任何人。没有发现他留下什么话。

可现在,当我坐在这张他曾经工作过的书桌前时,我感觉与他的距离比黄昏时分要近。当时,我与他一同沿着马路往下走,寻找那辆消失的灰色幽灵汽车。尽管空气中恐怖弥漫,路边草丛里蛙声鼓噪,我们俩都还不知道这是一桩谋杀。

不对,当时蛙声已经停了。虽然他就在我身边,我却感到他离我非常遥远。而现在在这里,我几乎有一种感觉,他在努力帮助我。只要力所能及,他就会帮我。

在我左边,是通往厨房的过道,厨房里的柴炉散发出阴郁的微热,电话声时不时丁零响起,闹钟滴答滴答走着。水槽上的架子里有盏灯,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整个房间,一直看到远处柴房刷白的门板,乃至H形的门纽和生锈的门闩。

我左肩后面那扇紧闭的房门,通向卧室。我后方房间尽头的那扇门,通向狭小的前厅,外面还有一段楼梯,通向上面半层高的阁楼。但房子的大门锁牢并且钉紧了,而通向前厅的门则用钥匙上了锁。

透过我右手边敞开的窗子,可以闻到花园中的黄玫瑰、潮湿的夜草与肥沃的黑庭土① 混合的气息。飞蛾在铜窗纱前拍动翅膀,白色的粉肚不断轻轻地撞上来,绯红的眼睛反射出光芒。

书桌旁靠墙的沙发上,圣特尔姆年轻的新娘依然睡得很沉。一点钟左右她就像那样睡着了。我回来的时候,罗森布拉特正在查看笔记,他跟我说的。精神紧张、体力消耗以及无以形容的极度恐惧,使她精疲力竭。不过还是希望她能够凭借十九岁姑娘超乎寻常的恢复力,把这一切暂且驱散一空,做个好梦。

还没有人告诉她,圣特尔姆的尸体已经找到了。她醒来的时候,我,或者其他人,都有责任告诉她。

或许对她而言,已经没有必要再告诉她什么了。

紧张已经从她身上飘走,她完全放松下来了。苗条的身子躺在那里,披了件花蓝色连衣裙,外面套着兔毛领的白色薄夏装,双膝向旁边弯曲,脸背对着我和灯光的方向。她的呼吸微弱,几乎僵住了,胸口看不出一点动静。她第一次见到我时,深蓝色的眼睛和大大的瞳孔里充满恐怖,现在却乖乖地闭着,躲在睫毛下面。她的左手顺着沙发的边缘挂了下来,指节拖到地上。阴影之中,圣特尔姆给她的绿宝石订婚戒指抵在地毯的玫瑰花饰上,比起她的手指,似乎显得太大了,时刻都有滑落下来的危险。可我要是出于安全起见去脱下戒指,就有可能会打扰她。

她的脑袋靠在沙发头上,刚好朝我这边转了过来。由于夜晚闷热,她的前额和上唇都有些细小的汗水,一缕黑色的卷发紧贴在鬓角,嘴唇微微打开,呼吸稍稍重了一点。

灯光的边缘照在她的前胸和下巴上。我把报纸支成屏障的样子,部分遮住了她眼睑上的光,在她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但我希望在她的梦里没有阴影,醒来之前都不要有。

外面夜幕中人们的声音渐远,现在听不见了。阁楼上的耗子和松鼠不再跑动。房子里的木板也不再发出咯吱声。纱窗上虫子柔弱的拍翅声不会打扰到她。我的铅笔在纸页上移动。

我必须检查问题的每个细节,把事实记录下来。

首先是她本人。既然她在这儿,我了解多少有关她的事情呢?

我第一次遇到她时天刚黑。她正在湖岸下面八里远的石头路上蹒跚而行,一脸困惑、惊恐与茫然。

当时我正驾驶旧车赶路,沼泽路入口处的抛锚浪费了我不少时间,我期待能很快开上返回纽约的主干道。

但是这条马路依然如同噩梦一般,狭窄不堪,遍地石头,在树林繁茂的陡坡与两边路肩上伸出的大石之间蜿蜒盘旋,一路上尽是如此。没有别的车,我也没经过几所住人的房子。

转过一个急弯,我看见了她的白色身影。她在车前大灯的照耀下向马路右侧退去,好似柯勒律治① 诗歌中的鬼魅,朝我打着求救的手势。

她苍白的脸上有一双深色的大眼睛,面颊上全是抓痕和污点,黑发连着几片枯叶。大衣上挂着几串绿色和褐色的刺果。白色的高跟鞋沾满烂泥,还被石头磨破了,其中一只的鞋跟已经不见了。

她手上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手提包也没有。她和圣特尔姆出发时,把钱包和所有其他东西都一起放在了车上──汽车在下面的沼泽路上被找到的时候,那些东西还在车上。不过圣特尔姆出发前在银行交给她的五十元钞票被拿走了,甚至零钱也没了。

由于拼命攀爬奔跑,她累得直喘粗气,身子还在颤抖。我把车停在了她身边。

“请问,”她气喘吁吁地说,“可以送我一程吗?他绑架了我的未婚夫,偷走了我们的车!他还企图找到我!看起来附近根本没有人住!我以为没人会从这里经过!”

“进来吧,”我打开她那侧的门说,“我带你去见警察。”

她缩了回去,靠在岩壁上。

“进来啊,”我再次安慰她道,“咱们想办法找到他。他是谁?”

“哦,天啊!”她气喘吁吁喊道,“戴夫!”

她当时一定以为我要伸手出去抓她。喘息未定的她惊慌失措,转身向汽车前方的马路跑下去。

“等一会儿!”我说,“该死的,你是怎么搞的呀?”

只有一种方法对付歇斯底里,那就是叱骂。不管是什么东西造成了她的惊慌,都得在她受伤害之前制止她。我打开车门,飞身朝她追了上去。

她实在是精疲力竭,跑不了多远,还没出去五六步,就让鞋跟给绊倒了,跪撑在地上呜咽地哭泣。

“起来吧!”我从腋下扶住她,说,“你没受伤吧,嗯?”

我搭着她的双臂,扶她站起身,转过头面对我。她的脸庞在大灯的照耀下毫无血色。她在我手中软弱无力地站着,几乎浑身冰凉。

“振作起来!”我说,“你没事。我不是什么妖怪,你也好好的!”

我缓缓地松开手。她张大瞳孔注视我,仿佛要把我脸上每一点都仔仔细细地观察两遍。

“哦,你不是他呀!”她说,“嗯?”

她全身猛地抖了一下,凝固的表情放松了。

“当然不是了,”她说,“对不起呀。他个子小得多,年龄也老不少,头发缠成一团,还没刮胡子,而且他穿着十分古怪。不过我有点儿近视。跟我说话的时候,你的声音……”

有点儿近视。她大概是非常近视吧。

“我是瑞德尔医生,”我说,“来自纽约的哈里·瑞德尔医生。你说你们的车被偷了,你未婚夫被绑架了?是不是一辆灰色的凯迪拉克敞篷车,坐垫是红色的,车牌号是XL什么的?”

“对!”她说,“就是那辆车!你看到它从你身边经过啦?”

“你未婚夫是不是名叫伊尼斯·圣特尔姆?”我说,“黑眼睛,高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穿一身灰色轧别丁外套,戴一顶巴拿马草帽?”

“对!”她答道,言谈中仍然有些语无伦次,“你认识伊尼斯?我是艾莉娜·戴瑞。我们正要去佛蒙特结婚。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我们在丹伯里郊外搭载了这名小个子,他的长相之可怕超出你的想象……”

“一名小个子流浪汉,长一双红眼、一团棕发?”我说,“牙齿突出,左耳撕裂,身高大约五英尺三英寸,穿一件黑白格子的运动衣,绿色衬衫,浅蓝色脏兮兮的帽子,帽檐一圈切成了片片荷叶形状?”

“就是那个人!”她说,“你认识他?他把伊尼斯怎么了?请告诉我!伊尼斯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说,“我没见过他。”

“那辆车从你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不在车上?那就是说……”

“我没看见你们的车。”我对她说。

“你没看见我们的车?”

“没有,”我说,“我没看见。对不起,我没看见你的未婚夫。我也没看见那个流浪汉。但显然他驾车从这条路开过去了,车上还有你未婚夫。进来吧,我要掉头了。如果附近没有别的寓所的话,后面几里路上有所房子,房子里有电话。我觉得,警方已经收到报告了。他杀人了──开车撞倒的。不,不是你未婚夫。只是路上的一个行人。别担心,也许一切都好。他跑不远的。你未婚夫也许会被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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