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色右手(6)

红色右手 作者:(美)乔尔·汤斯利·罗杰斯


上午早些时候她已经打电话给办公室,说她要开始享受她所拥有的假期了,不过没有说要干什么。

前一天下午在结婚登记处很郁闷,她庆幸还没跟任何人说过她要结婚了。或许潜意识里她有点朦朦胧胧的不安,另一件不可预期的倒霉事会降临到他们身上。有种无形模糊的预感,仿佛出现了一只邪恶的手,要与她和伊尼斯作对。

不过,也许这些只是她的事后诸葛亮而已。跟我说起的时候,她也不是很确定的。反正她没跟任何人说过她要结婚了,伊尼斯也没有什么需要通知的人。没有人知道他们要外出,除了德克斯特和那个送车来的黑人伙计,以及在车库的格斯。而德克斯特、黑人伙计和格斯都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儿,要走哪条路。

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没什么行程计划,只是启动汽车,进入大广场路,沿着布朗克斯河公园大道出城,然后随心所欲地一会儿走这条路,一会儿选那条道,大致上朝着东北方向开去。他们知道最后很快就能到的,康涅狄格就在那里。如今路上的车都不多,大部分路上只能看见他们自己。他们只经过了几辆迎面开来的车,偶尔会在前面或后面出现一辆同向的汽车。

假设银行出纳柜台前有个人站在圣特尔姆那条队伍的后面,看见他兑现了大支票,于是便企图跟踪他们,那么那人驾驶的一定是隐形车,色淡过烟雾,透明如玻璃。他们驶过许多充满阳光的混凝土公路,也驶过许多蜿蜒隐蔽的碎石岔路,视野中根本没有一辆车。

他们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享用迟来的午餐,那里仍然在纽约州境内,是一家路边茶馆,建在一间水车磨坊上面,俯瞰一片漂亮的蓄水湖。茶馆里只有一名顾客,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闪亮的秃顶脑袋,磨平的橡胶套鞋。他坐在餐厅的那一头津津有味地咀嚼柔软的食物,完全在听力所及的范围外,也没把注意力放到他们这边来。艾莉娜之所以还记得这个老头,是因为他长得很有趣,她跟伊尼斯打趣说他有一天也会像那样子,并且问他是否指望她还会爱他。对她来说这好像是个笑话,她和伊尼斯永远不会老的,别人是会老的,而他们永远都不会。他们的人生永远在夏天,永远会相爱,这一天将会持续到永远。

但是伊尼斯却有些当真了,还问她,他是否很显老。尽管她没跟他说过,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眼睛周围的皱纹,以及人生的阅历经验留下的痕迹,的确使他看起来比她要大许多。但他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年龄差距……她拿老头开的玩笑在那一刻投下了阴影,明媚的时光仿佛也黯淡了,脚下水车发出的潺潺声,仿佛雨水打在坟墓上,又仿佛哭泣的声音。他俩之间的桌上仿佛有一片看不见的阴影。她明白总有一天她也会老的,甚至可能在那天来临以前,她就已经失去了伊尼斯。不过那要多久,她不知道。

老头在他们之前离开了茶馆,出去上车从另一条路离开了。从那以后没有人跟在他们后面。

至此我还没看出任何罗圈的蛛丝马迹。

三点半后他们越过康涅狄格州界,抵达了丹伯里。他们在那里了解到了五天的法律规定,也了解到北面的马萨诸塞州的法律规定是三天,最近的一个不用耽搁就能结婚的地方是佛蒙特州。

他们进到一家卖文具和冰淇淋的小店,找了间雅座坐了下来。当天去佛蒙特太晚了。艾莉娜似乎有种感觉,伊尼斯可能也有,可恶的命运在与他们作对,那只看不见的大手已经伸出来阻碍他们的行动了。

如果他们回去的话,整件事就会变得黯然失色。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心境,那样的时间,那样的地点,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他俩之间将会永远有种挫败感,婚姻也许会推迟几天,也许会推迟几个礼拜,也可能会推迟到永远。可是,如果找个宾馆住上一宿,即便行为足够慎重,即便明天就要结婚了,仍然是她无法想象的。格林威治村的生活对她的改造还没那么大,对她影响最深的还是信奉阿米什的老祖母,以及早年的严格培养形成的生活本能。

伊尼斯也特别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一向沉默寡言,也厌恶在大庭广众下出洋相。这样的场景也令他反感:到宾馆前台登记处,要么以丈夫与妻子的名义,要么以各自的名字,在大堂闲杂人等的众目睽睽之下,申请不同的房间,记账员目光迟钝地翻看登记名册,服务生们则在一旁嘻嘻暗笑。

他坐在那里冥思苦想,棕色的手指轻击桌子,对走回头路的想法感到沮丧,努力思索其他可能的出路。

这时他笑容一闪,露出了喜色。他突然想起了钢铁大王、总统特别顾问、美国最伟大的人物之一老约翰·R.布坎南,他的避暑别墅就在佛蒙特边境上的伯灵顿。老约翰·R.布坎南是他父亲最亲密的朋友,他们去做客准会格外开心的。

半夜一两点之前到达伯灵顿老约翰的房子就太晚了,这个时间所有人都睡得死死的。但如果他们把步子迈得悠闲点,出去好好吃顿晚饭,在皮茨菲尔德① 或是别的什么小镇的快餐车前停下来喝杯咖啡,就可以在早上六七点钟左右到达布坎南的房子,那时有些佣人已经起床了。然后他们可以在那里小小睡上一觉,等到结婚登记处开门时就去登记,再也不会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了。

老布坎南很可能不仅为他们提供住宿,还会为他们安排一场盛大的婚礼。此外,伊尼斯还记起来,老人在格林山上有一间湖畔小屋,位于深邃湛蓝的水边,是个梦幻之地,从来没有用过。他为他女儿造了这间小屋,许多年前她在婚礼的前夜去世了,于是他许下诺言,将来老雷夫蒂·圣特尔姆的儿子结婚的时候,就让他和他的新娘来住。

他把这些都给忘了,因为老约翰许诺的时候,他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但是现在,迫于眼前的挫折,迫于那只作对的大手,他想到了老布坎南的房子,然后又想到了山上幸福美好的蜜月生活。

伊尼斯口袋里有张公路交通图,他俩坐在雅座里选择好路线,然后算出小镇之间的里程。这段旅程看样子不会太长,也不会太辛苦,他们可以走得悠闲点,一路上多停几站,最后还能睡上一觉。艾莉娜被他的热情感染,也重新开心起来。前途似乎突然清晰了,他们的结婚旅行曾经是如此的毫无计划、漫无目的,如今却是目的明确、计划完整,她可以把心中的不安暂且搁在一边了。

他们得冒个险,在丹伯里买些野餐用品,沿路找个风景秀丽的地点停车吃晚饭,最好是在僻静的湖边,他们可以先去游泳,继而生火,在暮色降临、繁星满天的夜晚,守在火影前,直到余火慢慢消灭;然后可以上路,在温暖的星夜中,穿过重重小山,在沉睡的小镇中看到亮灯的快餐车就停一下,接着继续上路,最终夜色褪去,拂晓来临,晨曦笼罩。就这样,他们精力充沛、热情洋溢地抵达目的地,等着享用荞麦饼、香肠和佛蒙特枫糖,好好睡上一觉,不会比跳一通宵舞更累的。等他们睡醒了,就可以在布坎南的大客厅内举行婚礼,花团锦簇,风琴声鸣,还有结婚蛋糕。布坎南太太说不定还会把结婚礼服借给他们,然后由老约翰宣布把她交给新郎。婚礼上还可以安排作为姑娘所能想象的一切,尽管她失去了自己的家人,尽管结婚如此仓促,没有嫁妆,也没有规划,都没有关系。之后他们就去往山上天堂般的湖畔小屋。

于是他们的蜜月生活就开始了,一直持续下去,再也不会有看不见的大手伸出来反对他们了。

有件事伊尼斯·圣特尔姆显然不知道,他也不可能知道。他突然想起老约翰·R.布坎南的避暑别墅就在伯灵顿附近,其实是个可怕的巧合。如果他知道,他与年轻的新娘计划前往的地方,是一座死人的房子,那多少会感到不安的。就在昨天下午,他们坐在丹伯里的冰淇淋店里勾画美好明天的同时,在伯灵顿那座大别墅的一个安静的房间里,老约翰·布坎南正躺在白色的桌子上,在我的手术刀下濒临死亡。

她和伊尼斯从昏暗的冰淇淋小店出来,到隔壁一家连锁杂货店装载了些食品。

当时的情景不可能重现了,他们头一回一起买食品杂货,圣特尔姆不管看到什么,都购买许多,出手阔绰,心情愉快。在艾莉娜看来,这么多食物足够他们吃上一个月了,不过身为一名勤俭持家的主妇,她会好好管束他的。她很有远见地在钱包里带上了她自己的配额供应卡①,现在可以用来查对食品配额了。住惯了宾馆饭店的伊尼斯压根儿没有申请过供应本,她把供应本拿出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他们还需要奶酪和番茄酱。

配额供应本是个小细节,但只是许多细节中的一个。仔细想想,圣特尔姆忽略了许多的小细节。就好像过高的路肩和错位的跪垫,他因为看不清而被绊个趔趄,这些琐碎的明显的细节也以同样的方式成了他头脑中的盲点。

细节一,他对纽约州的婚姻法一无所知。细节二,他没有根据德克斯特提供的加油券估算出能走多远的路程,从而在一开始没能规划好全部的行程。细节三,他在丹伯里忘了给约翰·R.布坎南家中打电话,通知对方他与新娘即将到来。细节四,配额供应本。细节五,后来他对于罗圈的出现完全没有顾忌,盲目到了极点。当然了,那可能仅仅是因为他没能看到潜在的危险。

可是,把这些细节放在一起,他就成了稀里糊涂的笨蛋。看样子他只是在商业上非常聪明,很可能只在钱财上精明。当然,有些男人就是这样的。

杂货店的旁边有一家十分钱商店,他们俩把食品全部装到车上后,又进了那家商店。他们在那里买了煎饼锅、咖啡壶、开罐器,一些纸杯、纸碟、纸巾,以及几根木勺。另外,就是在那里,他们用一块一毛五买了一把厨房用的红柄面包刀,锯齿形刀刃有十二英寸长。

他们摊开地图安排路程、计算时间的时候,罗圈可能也在黑暗的冰淇淋店里。他可能就在相邻的雅座里吃巧克力冰淇淋,又厚又窄的嘴唇慢慢地舔,一双红眼睛漠然看着匙子,时不时拉一下撕裂的耳朵。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喜欢冰淇淋。

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是人类,也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用呼吸,不用像动物一样吃睡。如果说,他们在丹伯里购买食品杂物,并装上灰色凯迪拉克驶出小镇,对恶魔的谋杀计划有什么影响的话,这种想法似乎是异想天开了。

不过我没有把握断定这一点。

我?他外表的了解如同对我自己的了解,也许还更加了解。我知道他的身高、体重、年龄、眼睛与头发的颜色,牙齿的颗数。最后,我还知道他穿什么衣服。我对他背景的了解程度,简直像是在他家隔壁长大的。我了解他说话的声音,也了解他独特的举止。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哪里人,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从未见过他一眼。不过我确信今晚结束前我一定能见到他,我也确信他就在离我很近的一个地方。这是我敢肯定的一件事。但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如此确信。仅仅凭借冷酷的感觉,并不能帮助我见到他。我必须把他挖出来。

他们第一次看到他,是在丹伯里近郊的路上。他站在路边,竖起手指请求搭车。那是他第一次露面──目前就我所知,那的确是第一次。他第一次现身,一根手指就可以实实在在地触摸到他。

他四十五岁上下,身高大约有五英尺三英寸,面色污秽丑陋,粗硬的胡碴子一直长到眼睛旁边。

他的鼻子难以形容,又小又扁。蓬乱的长发,发梢发灰,像是修面刷的獾毛,粗糙不齐地与耳朵、颈背交错,好似一把操作不灵的钝剪刀。他的左耳垂撕破了,或者是给咬掉了,整张脸从前面看显得不对称,一眼望去虽不见得马上发现那只撕裂的耳朵,却让人觉得十分别扭,好像缺了点什么。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缝隙宽松、锋利突出的牙齿。

他头戴一顶肮脏破旧的蓝帽子,帽檐一圈切成了片片荷叶的形状,身穿一件肮脏的黑白格子运动衣,背部有束带,劣毛线织成,肘部撕破了,纽扣也没有了,看样子好像是位节俭的家庭主妇给他的,给之前还特意把纽扣都给剪掉了。

他里头穿一件绿色马球衫,颜色几乎都被洗掉了,脖子上的纽扣解开着,松松垮垮地打了个红绿色的领结,像是在十分钱商店买的,领结一直挂到衬衫的第二枚纽扣上,这是他全身唯一一件看起来还光鲜干净的服饰。宽大的灯芯绒长裤相对于他的腰身太肥了点,用一条破损的黑皮带固定在腰间,形成好几个褶皱,而且裤子还太长,长长的裤腿摆动起来,仿佛手风琴的风箱,使得他下半身的形状很不规则,像是长了一双罗圈腿。

根据他的外表,他可以被叫做红眼睛、缺耳朵或者尖牙齿。但由于那双形状古怪的腿,罗森布拉特警官暂时为他起名叫罗圈腿,简称罗圈。在找到他的真名之前,就这么称呼他吧。

下午的阳光照在他背上。他手里抱着一样灰色的小东西,走到跟前才能看见。此外他没带任何随身物品,没有背包,也没有行李。

他举起大拇指,站在那里,朝他们过来的方向微笑。幕布升起,宣示他的出现,虽然短暂,却很恐怖……

我能想象,艾莉娜和伊尼斯·圣特尔姆驾车沿着傍晚的阳光大道,穿行于起伏的草地与怡人的山林间。烟灰色的汽车,红色的皮垫,铬制的外壳闪现微光,白圈的轮胎呜呜作响,顶篷和挡风玻璃都已经放了下来。

我能想象,他们怀揣金钱,无忧无虑,欢快得好似夏日阳光下的一对蝴蝶,行驶在婚礼与蜜月的路上,从此幸福到永远。我能想象她当时的样子,深棕色的头发随风飘扬,骄傲的下巴微微上扬,戴一副天蓝色镜框的五百度眼镜目视前方,白色的夏装敞开着,花蓝色的连衣裙领子在风中翻动,左手压着方向盘,手指上一枚大个的绿宝石戒指反射着阳光,那是圣特尔姆昨晚给她的。我也能想象她身边的圣特尔姆的样子,棕色的面庞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脑袋在和风中微微倾斜,穿一身华丽的鸽灰色轧别丁外套,一只手扣了一下头上漂亮的宽边巴拿马草帽,另一只手则搭住她身后的靠背,丝织的白袖口,金色的同心扣,还有一枚精雕细琢的古佛罗伦萨式的实心金戒指。

不对,他一直是把那枚波尔加戒指戴在右手上的。他扣巴拿马草帽的时候,戒指还戴在他手上。这件东西还没有找到。但他的确有右手,戒指就戴在右手上,他扣草帽用的正是那只右手。

这就是我所能想象出的画面,也一定是站在路边的罗圈所看到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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