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男人在家里(2)

男人一本书 作者:爱德华·奥古斯丁


光影 往杜松子酒里掺进的苦艾酒越少,马天尼就越干。因此,一些清教徒们说,一杯上好的马天尼鸡尾酒可以用放在苦艾酒旁的一瓶杜松子酒来调制。另一些清教徒说,如果透过一瓶苦艾酒照射的阳光在杜松子酒里留下光影,这就是好马天尼。另一些人又主张,在倒杜松子酒时将瓶口侧向法国方向,心里想着苦艾酒就够了。因为通常使用的干苦艾酒——诺丽普拉(Noilly Prat)——产自法国,但这么说的都是清教徒。

方法一 值得推荐的有两种方法。两种方法都需要一只调酒杯、一个隔冰器、一只马天尼杯子、一把搅拌长匙和许多冰块。第一种方法,将5厘升的杜松子酒和0.5厘升的苦艾酒倒在调酒杯里的冰上。注意:请使用不滴水的硬冰块。最好的冰块来自冰箱的冰格里,它们大多比制冰机制造的冰更合适。请您预先用冰块冷却马天尼酒杯,杯子必须真正是冰的才行。鸡尾酒端上去时必须没有冰,因此,斟酒前必须一点不剩地从马天尼杯子里去掉冰块。现在请将杜松子酒和苦艾酒透过隔冰器倒进马天尼酒杯(专用术语:滤净),加进橄榄,这样就大功告成了。有些酒吧侍者发明出了某种技能,他们不用隔冰器过滤酒,而是用搅拌长匙挡住冰块。

方法二 第二种方法更具有清教徒特点。请用冰块冰镇马天尼杯子,直到杯子变得冰凉;然后将冰块全部倒掉,往杯子里倒点苦艾酒;接下来是一场小小的仪式:倾斜杯子,转动杯脚,直到苦艾酒将整个内侧荡一遍,像一层膜覆盖在杯子里;随后倒掉酒,因此苦艾酒只是润湿了杯子。请将不滴水的硬冰块和5厘升的杜松子酒放进调酒杯,小心搅拌。随后将杜松子酒过滤进被润湿的马天尼酒杯,放进橄榄。

签名 虽然这种鸡尾酒的调制听起来很简单,可当您叫这种鸡尾酒时,每个优秀的酒吧侍者都会视之为挑战。您要这种酒是在发出信号,表明您是当真的,您甚至有可能对酒很精通。有些酒吧侍者视马天尼鸡尾酒为他们的签名,类似于厨师对调味汁的态度。如果酒吧侍者将一颗包有东西的(也就是不带核的)橄榄放进杯子,他虽然是个可爱的家伙,但不是一名优秀的酒吧侍者。如果您的马天尼鸡尾酒杯里还浮有冰块,他也不是一名优秀的酒吧侍者。简单地说,这种饮料只由烈性酒组成,将它变成美味的混合饮料,这是一种艺术。您也许需要多试几次,直到它变得真正好喝,也许那将是一项永恒的任务,但没有比这更适合男人的鸡尾酒了。大概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当然这只是个人口味的问题。

搅拌,不是摇晃 如果您在喝马天尼鸡尾酒时想到了詹姆斯?邦德①,那您就错了,但并非错得离谱。邦德喝一种被他叫作“干马天尼”的饮料,但它同马天尼鸡尾酒没有多少共同处。邦德在弗莱明的小说《皇家赌场》里发明了这种饮料,它的配制让人感觉有点奇怪(“一杯干马天尼,”他说道,“一杯,用高脚香槟杯装。”——“噢,先生。”——“等一下。三份歌顿杜松子酒(Gordon’s),一份伏特加(Vodka),半份基纳利口酒(Kina Lilltet),彻底摇匀,直到冰凉,然后再搁一大片柠檬皮。明白了吗?”)

作家金斯利?阿米斯估计,他的同事弗莱明在调配让他的主角喝的饮料时可能将细节搞错了一点。可是,这种有些怪异的配方或许正是弗莱明的目的,因为书中的邦德——不同于以前电影中的邦德——不是个有教养的绅士,而首先是个杀手。当然,人们喝的马天尼从来不像邦德喝的那样——不是摇晃的,而是搅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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