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开学的时候,我常常见到这样的同学,他们为了免交学费、获得贷款、申请贫困补助等等,常常隐瞒家庭实际情况,跟学校说家里困难,向辅导员诉苦,然而,一旦争取到贫困生名额或助学贷款名额,便将父母的辛苦钱大肆挥霍;临近毕业的时候,许多学生的助学贷款也不予归还,更有甚者,更名换姓逃避还贷;还有一些学生的学杂费、住院医药费都是所在学院为其垫付的,但是毕业后,他们也一走了之,从此再无任何消息。
对于故意逃贷的学生,一方面法院会依法判决,增加他的违约成本;另一方面,一旦上了银行信用不良黑名单,不管是购房购车,还是其他贷款,都要受到影响,还会给自己的就业、创业带来不利后果。
诚信问题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说到容易做到难。社会与学校的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道德自律的层面,许多高校的诚信教育动辄大搞诚信宣誓、签订诚信协议、组织签名活动等等。但因缺乏必要的约束力而流于形式,反而更助长了大学生不讲诚信的行为。因此,在很多事情上,大学生表现出了集体无意识的诚信缺失,就像某些大学生朋友,他们往往在口头或书面上大肆标榜诚信,但很少有人付诸实际行动,只有当因诚信缺失被记录在案拒之于就业门外的时候,才引起重视,但那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无诚业难立,无信事难成。”因此,千万不要失去诚信,否则,你就会失去立身处世之本,那样不仅得不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而且还会失去社会的尊重。所以,在你可能失信于他人的时候,应当牢牢记住“待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待事以诚信,事无不成”这两句话。
2.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
1981年,20岁的李开复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的时候,已经是一名非常出色的编程高手了。有一次,法学院院长想把一个用Cobol语言编写的软件从昂贵的IBM主机上移植到廉价的DECVAX计算机上,于是找到了他,希望他能为法学院编写软件,并答应支付给他每小时7美元的工资。李开复欣然接受,并打下保票,八月初可以完成任务。但是,由于计划的失误,眼看到八月初了,工作还没有完成,李开复只好对法学院院长说:“这项工作的复杂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大概还需一个月时间。”
院长闻之不悦,断然拒绝再让他继续做这件事了。备受打击的青年李开复非常惊讶,辗转反侧了一夜之后,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如此至关重要的一件事交给他来做,是对他的信任,可是由于自己的粗心和不负责任,使院长对自己的希望变成了失望。
第二天,李开复找到院长,并向他道歉。院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希望你从这件事中更好地理解大多数企业对我们毕业生所抱有的诚信和负责的期望。”
若干年后,李开复走上管理岗位,他严格要求自己,把“言行如一、言出必践”的原则奉为日常行为规范,从不敢有半刻懈怠。
“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这是一句掷地有声的话,也是一句令人尊敬的话。庄严的承诺,认真的践诺,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也是一个社会应有的风气。
生活中,轻易的许诺太多,无法实现的事情也太多,所以才产生那么多不信任、不和谐。因此,答应别人事情要慎重考虑,量力而行,不要信口开河,也不要透支自己,以免耽误了别人,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