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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鲍之交(2)

商贾智慧 作者:李晓


鲍叔牙并不觉得管仲是贪财可恶,而是非常理解他,知道他是因为家境贫寒,更需要金钱。

根据经济史学家们的研究,管仲和鲍叔牙两个人搞的,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有文献记载最早的合伙制企业。现在非常普遍的股份公司制度,就是从这种合伙制发展起来的。

合伙制,是中小商人最常用的经营方式。人们为什么搞合伙制呢?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目的,是可以增强资本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单个人的钱,数量有限,只能做些小买卖。大家一合伙,钱就多了,就可以把买卖做得更大。另一个目的呢,是降低经营风险。一个人单干,赚钱赔钱都是自己扛着。搞了合伙,就能够分散风险。什么道理呢?比如说,一个买卖,需要1000块钱的本钱,如果我一个人单干,赚了钱当然是我一个人获益。但是一旦赔了钱,这1000块钱可能就全部砸进去了。经商做买卖,从来就没有只赚钱不赔钱的,风险与收益同在。为了降低风险,可以搞合伙。例如,两个人一块干,我可以只出500块钱,另一个合作伙伴也出500块钱,可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赚了钱,可以一块分红,而一旦赔了,即使全赔进去,遭受损失的也只是这500块。两个人分担了风险。

从具体情况来看,管仲和鲍叔牙两个人可能既出资也出力,不光当股东,还要干活当伙计。拿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属于一种“劳动与货币资本联合”的合伙制。但由于鲍叔牙的经济条件比管仲好,所以,鲍叔牙出的本钱可能更多些,管仲出的本钱要少些,甚至也可能一点本钱也没出。这种情况下,如果赚了钱,按照常规,鲍叔牙是应该拿大头的,至少是应该多分一些的。结果,管仲却总是死乞白赖地回回都要多拿。

这种事,要是搁在一般人身上,早就没办法忍受了。即使忍受,一回两回还可以,长了也一定受不了的。

为什么受不了呢?道理很简单啊,人们要搞合伙,不就是为了扩大资金规模,多赚些钱;降低经营风险,少受点损失吗?否则的话,自己一个人单干也完全可以啊!为什么要与别人合伙呢?现在可好,不仅没有多赚钱,反而多损失了钱。

但是,鲍叔牙忍受了。

在经商做买卖的时候,鲍叔牙对于管仲多拿多占,不仅容忍,而且很理解,这是“管鲍之交”所经受的第一个考验。

我们再来看“管鲍之交”所经受的第二个考验:越办越糟。

这个考验,仍然是两个人合伙经商做买卖时发生的。

据司马迁的记载,管仲说:“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史记·管晏列传》)意思是我曾经为鲍叔牙办事,结果越办,鲍叔牙越穷困,但鲍叔牙并不觉得我愚蠢透顶,他知道这不是我主观不努力,而是客观条件造成的。常言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天”是什么?就是时机、机遇。时机有时有利、有时不利。时机不利的时候,人是无能为力的。鲍叔牙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很理解管仲,并没有横加指责。

管仲没有说他为鲍叔牙办的是什么事,但既然他办来办去让鲍叔牙更穷了,我们可以推想大概是管钱管物的事,依然和经商做买卖有关。

管仲帮着鲍叔牙经营买卖,他不管还好,越管,鲍叔牙反而越赔钱。鲍叔牙不仅没有抱怨他无能,反而非常理解他。这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这是第二个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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