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父之罪 作者:(美)布洛克


他离开后,我多坐了几分钟。我迎上特里娜的视线,她为我端来另一杯搀酒的咖啡。“你的朋友没啥酒量。”她说。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的声调八成泄漏了我的心情,因为她二话不说就坐在汉尼福德的椅子上,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然后挪开。

“有麻烦吗,马修?”

“也不算。有事要办,但我宁可不办。”

“你宁可坐在这儿,把自己灌醉。”

我龇牙一笑,“你什么时候见我醉过?”

“从来没有。不过每次看到你,你都在喝酒。”

“喝而不醉,功夫到家。”

“这样对你不太好吧?”

我希望她能再碰碰我的手。她的手指纤长,摸着舒服凉爽。“天下有什么事是对每个人都有好处的?”我说。

“咖啡跟酒。奇怪的组合。”

“是吗?”

“酒叫你醉,咖啡叫你清醒。”

我摇摇头,“咖啡从来没法叫人清醒,它只能撑着你不睡。拿壶咖啡给酒鬼,两样加到一起只是个睁眼酒鬼。”

“这就是你的写照吗,宝贝?睁眼酒鬼?”

“我眼睛睁不开,但也没醉倒,”我告诉她,“所以才得喝下去。”

四点过后不久,我到存钱的银行。汉尼福德给的钱我存了五百,剩下的全提出现金。这是我今年元旦后第一次来,所以他们在我的存款簿上加算利息。有台机器一眨眼功夫就算了出来,但数字小得实在不该劳驾机器浪费时间。

我从五十七街上踅回第九大道,然后往上城走去,一路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和罗斯福医院,抵达圣保罗教堂。弥撒已近尾声。我等在外头,只见几十个人三三两两走出教堂。大多是中年妇女。然后我走进去,把四张五十元钞票塞进捐助箱里。

我照圣经所说,把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养成习惯,就像我上教堂也已成了习惯。我是搬进旅馆“定居”后不久就开始这样。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坐在那里思考。我坐在中间靠走道的位子。我想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二十分钟,也许更久。

两千块钱从凯尔?汉尼福德那儿转到我手上,两百块钱从我这儿转到圣保罗的捐助箱里。我不知道这钱他们会怎么花。也许买食物和衣服分送穷人,也许买林肯轿车给牧师代步。我其实并不在乎他们怎么花。

天主教堂从我这儿拿到的钱此别人要多。不是我偏心,只是因为他们开门的时间较长。非周末的时间,基督教堂大部分都关着门。

天主教堂还有一个好处。可以点蜡烛。我出门时点了三根。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五的温迪?汉尼福德,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一的理查德?范德普尔。还有,当然,一根给永远活不到八岁的埃斯特利塔?里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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