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由主义的住房界限(8)

我们还能住哪儿? 作者:(英)萨拉·格林


新自由主义已经形成了各种组织特点,努力让政府实行商业友好型规章的国际协定;商业为创造性政策承担服务的角色;地方政府伙伴模式的发展;作为促使市场化和增长中央控制方法的机构重组;为促进新自由主义目标使用志愿或“非福利”组织以及保障剩下的公共服务被引入QUANSI(市场和金融审查)。所有的这些对住房有着直接影响。

欧盟立法以自由贸易的新自由主义原则为指导,可能使各国在提供社会住房补助时更为困难,社会住房补助不仅仅是发挥补充作用而已。这仍是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目前私营开发商们正为某个限制解释进行游说。第七章中通过瑞典的案例说明政治家们可以调用欧盟的法律来支持他们的观点。

私人也在制定战略计划和政策中起着积极的作用。大开发商定能让自己的利益诉求得到倾听,并常常通过扮演经纪人的英国房屋建造局来达到目的。同时,私人组织也正起着与住房相关的职能。有些组织,如住房协会,虽是非盈利组织,但越来越多地作用于外包服务中。

我们越来越多地在各种“联营”、“合伙”中见到“宏观调控”这一词(包括利益集团、商业、非盈利组织)。当地政府起着正常的管理机构的作用。

某些地方似乎将权利地方化,但是,在第十一章加拿大的例子中,常常强迫市场化和要求市场承担它的后果,紧缩财政控制,这意味着地方政客策略性调整的中央既定议程的空间很小。去中央化进程,曾用来促进不同地区的经济竞争。

志愿性或非盈利组织,在新伙伴关系结构以及服务提供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不仅有助于吸收渠道的新自由主义项目抵制力(下文更加详细介绍),也提供了一种取代福利国家和架空地方政府的方式。哈维所称的“非政府组织私有化”是英国住房协会提供的重要例子。主要宣扬社区自助精神的运动,已成为巨大产业,也是“打破地方政府管理区域的主要动力”。这些住房协会,已被鼓励转向其他服务提供中,虽然曾是地方政府的唯一保护。

不仅许多政府功能转移到非正式选举组织身上,而且各级政府本身越来越按商业原则行政,并受财政审计优先权的制约。这些被描述为合乎科学的中立政治或脱离政治,但他们实际关心的是避免金融危机,并且,几乎不考虑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经济趋向型管理因这些所涉及的因素,而变得更加内在化。有限制的、严格设定目标和有限的主动权效益指标和目标,保证了严格控制的等级结构。住房部门用有光纸印刷了大量附有目标和成就图的新闻报道。例如,他们是如何迅速地扭转了市政住房的销售的。但对于应对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他们也不能解决。这是依赖统计数据才繁荣的文化社会。但是,统计数据被滥用早已臭名在外。市场“调查”用于创造数据以支持政客们所偏爱的政策。同时,正如我在敦堤要求查阅待售房详细清单时发现的那样,房屋市场种类的以及房屋分配的真实信息也许并没有被恰当收集。

制造“共识”和新政府主义

在民主国家创造资金积累气候,相当大一部分比例的人(包括政客)必须使他们自己相信,正在发生的一切都是为大众谋利。政府必须考虑到,越来越不平等的社会所带来的社会结果。

正如哈维在《新自由主义简史》中所展示的,在过去几十年内,由于政策小组、学术界和后来通过有权力的政界领导以及机构实施与精心策划的运动,从而导致了大众最终普遍接受新自由主义思想为常识或认为世界本该这样运作。这些推测起来,现在那些正推动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大多数人都相信,他们在为更广泛的公众谋利,或者至少别无选择。新自由主义被描述成一个建立在文明的核心价值的系统。尽管自由的本质是矛盾的(布兰依指出存在“剥削同伴的自由”等不良自由),自由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情感观点。个人自由的观点,允许拥有自己的住房,并被描述为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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