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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多,恨也多(2)

大逆转:大败局之后的复活密码 作者:陈润


1999年2月,爱多在中央电视台的5秒钟广告已经停播;3月1日,爱多15秒钟的形象宣传广告也被停播。

据说,在胡志标当上“标王”的两年时间里,爱多应该支付给央视的广告费从未付清过。“山雨欲来风满楼”,广告的突然停播是爱多将遭受重创的前奏。

一个月之后的4月7日,一直默默无闻的爱多法人代表陈天南突然在《羊城晚报》上发表了一则“律师声明”,称爱多新开办的所有子公司均未经董事会授权和批准,其所有经营行为和债务债权与“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无关。至此人们才发现,在爱多的股权结构中,当年出资2000元的陈天南与胡志标各占爱多45%的股份,另外10%的股份由东升镇益隆村所有,而并非人们一直所误以为的胡志标独资。

这则声明将爱多的所有问题彻底公布于众。据说,危机爆发的导火索是陈天南不满胡志标私自以爱多的名义和资金成立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多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爱多音像有限公司等企业,认为后者是在转移三方共有的爱多总资产。另外,胡志标还以每台收取100元品牌使用费的方式让别人出原材料、资金、厂房生产爱多VCD,陈天南对这种“砸爱多牌子的卖品牌行为”十分愤怒。

艰苦谈判20天之后,胡志标无奈之下被迫让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子。

不过,如愿以偿的陈天南发现爱多的烂摊子并不好收拾,他迫于经销商的强大压力和胡志标众多老部下的极力反对,只能让下台20多天的胡志标于5月6日重新掌权,条件是胡志标以5000万元的价格购买陈天南的股份。不过,此时的爱多已弱不禁风,各路债主纷纷请求各地法院前往中山强制清偿债务,珠海法院甚至查封了爱多的办公楼。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胡志标的铁杆部下们纷纷出走,力挽狂澜的重担将由这个清瘦的年轻人一肩挑起。

1999年12月14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东莞宏强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爱多破产还债一案。

眼看大厦将倾,胡志标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他先是在当月与老对手新科宣布联合,以图起死回生,只是此事很快不了了之;2000年初,由胡志标担任“总顾问”的中山爱多公司宣布以1000万元的价格从前广东爱多公司手中受让爱多商标,此事激起广东蓝色火焰广告公司的反对,并于2月16日就“爱多”归属问题将中山爱多告上法庭。

胡志标的努力在2000年4月18日彻底化为泡影,这一天,他突然遭到汕头警方拘捕。6月19日,胡志标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假注册资本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65万元。4年之后的2004年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爱多”诈骗罪不成立,改判胡志标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候,胡志标可能暗自设想过无数种成为英雄的方式: 镁光灯,大舞台,万人簇拥,满世界都是他的爱多VCD。然而,失败却来得如此迅速,如此惨痛,以致要让他以余下的生命来重新站立,证明自己不是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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