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节:面对特殊关系的事物(1)

道德情操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6 面对特殊关系的事物

2对于那些跟我们和对方都有特别关系的事物,就很难做到这样的心平气和,虽然这一点至关重要。我的朋友当然不会从我的角度去看待我所遭遇的厄运和伤害。这不像欣赏一幅画、一首诗或者讨论一套哲学理论那么简单,因此我们的感觉会截然不同,我所受的影响更为直接。如果朋友在评价那些客观对象的时候与我观点不一致,我会觉得无所谓;但是如果他对我所承受的不幸和伤痛没有感同身受,我就不太受得了。即使你对我所欣赏的一幅画、一首诗甚至一套哲学理论感到不以为然,我们也不至于为此吵起来,从常理上讲我们都没必要太介意。因为这些对于我们双方都无关紧要,即使我们的看法针锋相对,也不致为此伤了和气。但是如果事情跟你我都息息相关,那就大不一样了。即使在理性上你的见解与我截然相反,在个人喜好上你的感觉跟我格格不入,我都可以很大度地接受。如果我心情不错的话,还可以兴致勃勃地跟你探讨这些话题。但是,如果我厄运缠身,悲痛欲绝,你既不报以同情也不愿为我分忧;如果我蒙冤受屈,满腔激愤,你毫无同感,更不用说仗义执言,那我们之间就无话可说了。我们互相都受不了对方,你反感我的激动狂热,我也痛恨你的冷漠无情,甚至连对方的朋友我们都会看不惯。

即便如此,旁观者和当事人之间仍然可以达到心灵的沟通。首先,旁观者必须尽可能的体谅对方的处境,从最微小的细节上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痛苦。他必须事无巨细地了解对方的情况,真正进入对方的世界。

即使做出这样的努力,旁观者的感受仍然与受难者本人有很大差距。虽然人类天性慈悲,但他也不至于为了别人的痛苦让自己陷入同样的困扰之中。设身处地地想象虽然能够产生同情,但不会长久。他在意识深处总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没有真正地遭受折磨。虽然在想象中他们可以产生与受难者多少相似的感觉,但是不会那么深切。当事人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渴望得到一种更完美的同情,一种感到旁人与他悲喜与共的安慰。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看到旁人与自己心意相通,是他唯一可能得到的慰藉。但是他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让旁观者可以接受才行。说实话,为了照顾其他人的心情,他不能任性而为,语无遮拦。旁观者在潜意识里总是觉得他对当事人处境的体会不过是一种想象,这不仅降低了同情的程度,而且改变了同情的性质。因此他人的同感和自己的悲伤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两者的感觉总是存在差别。但是这两种情感之间的协调一致已足以维系社会的和睦。就算它们无法严密合拍,我们也心满意足了。 出于人类的本能,旁观者与当事人为了互相沟通都会努力去设想对方的处境。旁观者经常设身处地地去体察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也同样会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用对方的眼光来冷静地看待自己的命运。旁观者常常想如果倒霉的是自己会有什么感觉,受难者也时常顾影自怜。同情让他们学会了从对方的角度反观自己的处境。在旁观者面前,受难者感到旁人会公正无私地看待自己的遭遇并深深为之感动,他内心的波澜必然会因此平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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