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节:正义与仁慈两种美德(2)

道德情操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但是对另一种美德的遵守并不依赖我们的自由意志,而是凭借暴力的保障,违反它的人会成为众矢之的,遭受惩罚,这就是正义。违反正义的人总是出于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确定无疑地伤害了一些具体的个人。因此,对它报以愤怒是理所当然的,而愤怒必然导致天经地义的惩罚。用暴力对不义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以牙还牙,不会有任何人反对,因此为了防暴、制暴而使用暴力,为了阻止罪犯伤害其邻人而使用暴力,就更能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同。阴谋为害他人的歹徒自己也很清楚,受害者和其他人为了防止或惩罚他的罪行会恰如其分地使用这种暴力。

正义和其他各种社会美德之间的最大区别正在于此(这一点直到最近才被一位富有远见卓识的伟大学者着重指出),那就是正义对我们行为的约束比友谊、仁慈或大度更为严格。我们在实践另外一些美德的时候,好像可以自由地选择行为方式,但是当我们遵守正义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地感到某种特别的束缚、限制和压力。也就是说,那种促使我们遵守正义法则的力量具有一种天经地义的强迫性,而我们在遵循其他社会美德的时候却感觉不到这种强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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