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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护卫者(6)

请理解我 作者:(美)大卫·凯尔西


不过,除了白宫、五角大楼,或董事会这些高端场所,护卫者还可以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随时随地操练其指挥才能:他们可以成为大学和社区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制定规章制度;也可以服务于政府监管部门和公众监督机构,监查他人的行为;或是效力于拥有行政许可权的国家机关和产业标准制定委员会,授予许可或颁布行业标准。此外,SJ型人也会为自己能够成为大陪审团和各种纪律监察机构的一员而深感骄傲。至于诸如警察、海关关员、司法官、检控官以及法官之类的工作,自然更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业,而事实上护卫者也完全具备胜任这些工作的资质。在四种类型人当中,技艺者那高超的艺术鉴赏力的确无人能及。然而,有些护卫者的感知力,其敏锐程度也丝毫不亚于技艺者,只不过他们观察和鉴别的对象是规则而不是艺术品。SJ型人知道每条规则所代表的意义,也很清楚哪些方面需要规则的约束;即使是那些最细微的叛逆痕迹,最轻微的越轨或背叛行为,也都逃不过他们那双极其敏锐的耳朵和眼睛。

护卫者相信规则,却更加相信规则乃社会之本。SJ型人坚信,维护法制的权威是约束行为和解决问题的惟一方法。实际上,在护卫者看来,存在于每个社区和机构当中的无数原则、规章制度、法规、条例、法令以及章程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保障。

此外,在个人财产方面,护卫者认为只有经官方许可的不动产所有权才是有效的。因此,他们自然是无法认同SP型人那“现实占有,十诉九胜”--即实际拥有财产的人即被视为财产的所有者--的观点。相反,对于SJ型人而言,法律才是评判所有权的惟一有效的标准。在SJ型人列出的不良行为清单上,非法占有--包括额外的收益--名列前茅;而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合法的所有权应当得到所有人的尊敬。事实上,如果我们能够明白规则是护卫者执行一切行动的基础--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拥有什么以及不该拥有什么--我们就可以更进一步地了解他们了。

在护卫者看来,相信并依赖法制似乎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而这一信念也早已渗透到他们的骨子里,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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