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黑猩猩之屋》(50)

黑猩猩之屋 作者:(美)格鲁恩


她的头发永远都桀骜不驯,即使她经常将头发挽成一个发髻,也总是透着一股不羁的韵味。她从来不用橡皮筋;她用筷子、铅笔、塑料餐具,以及任何可以插过头发的东西来盘头。两人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约翰总会看一下发髻里用了什么东西,然后才让她把头伏在自己肩上,仔细欣赏她的秀发。但无论发髻盘得多紧多勤,总会有几缕头发从发髻里飘散出来。

约翰靠近阿曼达,将鼻子埋进她的秀发。他深深地呼吸着,然后轻轻咬着她的锁骨,然后是下面柔软的曲线,以及随后令人心碎的纤腰。

上帝,他是多么爱她。永远是阿曼达。十八年了,他的身边一直都是阿曼达。他从来没有过别的女人--除非将他与吉娜特 · 潘尼格的那场意外也算进去,但不应该算进去。

[1]    着急登机却没有提前订票的旅客,可以在机场等待其他旅客的退票或因故不能登机的机票,这种机票叫做后备机票。

"嗯。"阿曼达耳语着,用力将他打跑。

"该出发了。"他耳语道。

她睁开眼睛,对他微笑了一下。他把一个手指按在她的嘴唇上。

他们打开电子游戏《价格猜猜猜》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在卧室里循环播放。阿曼达将衣服叠好放在床上,约翰则蹑手蹑脚地走进大厅,从衣柜里拿出一只旅行箱。他们一句话也不说,但四目相对的时候,两人都会悄悄地笑出声来。他们轻声溜下楼梯,来到前门的跟前。

"再见!我们要走了!"约翰大声叫道。

混乱的声音从大厅里传过来,然后是急速的脚步声。

阿曼达用一只拳头压住嘴唇,防止自己不小心笑出声来。她脚上穿着一双带拉链的黑色高跟皮靴,而不是户外常用的那种带衬里的长筒靴。约翰爱慕地盯着她的双脚,但这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弗兰敦实的双脚出现在眼前,穿着一双伊斯托纳牌棉拖鞋。

"什么意思,你们要走了?"她问,两手叉腰,双眼精光四射。"你们去哪?""堪萨斯城。"阿曼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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