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惠施 公孙龙·真理越辩越明(1)

子这样曰过 作者:闲茶


方唐镜:大……

包龙星:大什么大?

方唐镜:我叫大人而已。

包龙星:人什么人?

方唐镜:大人不可以叫呀?

包龙星:叫可以,盯着我就不可以。

方唐镜:我盯什么盯?

包龙星:你盯我,我盯你。

方唐镜:你不盯我怎知道我盯你?

——著名影片《九品芝麻官》

名家可以理解成辩论家,早期的名家成员的职业主要就是以辩论为主,比如有一个叫邓析的,是当时一个很有名的讼师。

讼师,也叫状师、大状,可以理解为古代社会的准律师。既然是律师,当然是帮着别人打官司的,原告出钱帮原告,被告出钱帮被告。

要想更形象理解,可以参考香港著名影片《算死草》和《审死官》,主人公状王宋世杰就是一个知名讼师。

那要是原告、被告一起找,该咋办?

这种情况嘛,我们来看看邓律师是怎么玩的。

话说洧水这个地方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富人的家属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价太高,富人家属舍不得钱,但这事又不能耽误太久啊,于是富人的家属就找邓析要主意。

邓析说:“不要急,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

家属一听,就不着急了。

这时候轮到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这老放在我这也不是个事啊!于是也去找邓析要主意。

邓析又回答他说:“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能找谁呢?”

这个就是邓律师处理案件的态度:吃完原告吃被告。

题外话:由此可见,尸体打捞业是个历史悠久富有传统的行业,因为几千年以后,在湖北荆州这个地方,类似的事情还在发生。

不过邓律师也只是个律师而已,只会辩论,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真正创建名家门派的,是晚一些时候的惠施和公孙龙两个人。

惠施,生于战国时期,河南人。惠施最为广大群众所知的事迹除了上文提到的小心眼的表现以外,恐怕就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话说有一天,庄周和惠施在濠水的一座桥梁上散步。庄周看着水里的鱼说:“鱼在水里悠然自得,这是鱼的快乐啊。”

惠施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

庄周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惠施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不是鱼,所以你也没法儿知道鱼是不是快乐。”

庄周说:“请回到我们开头的话题。你问‘你怎么知道鱼快乐’这句话,这就表明你已经肯定了我知道鱼的快乐了。”

……

实际上惠施并不只是作为衬托庄周而存在的小人物,作为魏国宰相,他一手建立了魏国的法制制度,并且是合纵抗秦的最主要组织人,魏国能够在群雄纷争的战国时代占据一席之地,惠施的贡献功不可没。

另外一位创始人公孙龙则在赵国跟着大贵族平原君混得也是风生水起。

公孙龙,字子秉,生于战国时期(公元前320年),河北人。在赵国就职期间,曾经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

当时的秦国和赵国,达成了一个协议,双方约好:从现在开始,秦国想做的事情,赵国必须帮忙;同样,赵国想做的事情,秦国也必须帮忙。

结果没多久,秦国开始攻打魏国。赵国觉得有危机了,准备救魏国。

秦国当然不满了,当初我们说好的,我有事你帮我,你有事我帮你。现在你不但不来帮我打仗,还准备在背后捅我一刀,太不够哥们儿了!

于是派个人前去责问赵国。

赵国国君觉得理亏,就去找平原君商量。平原君也没有好办法,就去找公孙龙商量。

公孙龙说,这个好办。

我们也派人去告诉秦国,说按照当时约定,我们想做的事情,你们也应该帮我们,现在我们想帮助魏国,你还打魏国,你们才违约了!

由此可见,公孙龙和邓律师差不多,对这个秦赵之约的解释,和邓律师的思路如出一辙。

公孙龙也不是只会狡辩,他之所以能高出邓律师,成为名家创始人,主要是和惠施都有理论级的贡献。

惠施提出了实的相对性。

公孙龙则提出了名的绝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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