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一把蒲扇(3)

美手 作者:熊正良


来请我爸的是我的堂兄李有志。李有志比我大一岁零三个月,穿着蓝背心和洗得泛白的蓝咔叽布松紧带短裤,拖一双人字形海绵拖鞋,怯生生地站在我家门口。李有志总是这么怯生生的,看了你一眼,就决不再看你第二眼。他像背书给老师听一样,“大伯,我爸叫我来请你去我们家吃饭。”

那天是星期天,也碰巧是我爸轮休。李有志跟我爸说话时,目光慌慌张张地四处躲,恰似两只互不搭界的翅膀,东飞一下西飞一下,就是不落在我爸脸上。话说完了,也不等我爸问话,不看我爸的反应,转身就走。我爸听了一愣,像牙疼似的,咝地一声,腮帮子就往里陷进去了。他扭头看着我妈,说:“有志他是说请我去吃饭吗?”我妈也在发愣。我爸又问我,“兵子你听见了吗,他是不是说请我去吃饭?”我说:“好像是。”我爸还是疑惑,要我学一遍,我就把李有志的话学了一遍。我爸把头往后一仰,不住地朝房顶眨眼睛,说:“请我吃饭?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的身子小幅度地一仰一合,脑袋也跟着晃来晃去,但不管怎么晃,他的脸都朝着房顶。他说:“老二搞什么把戏?我现在算什么呢?不红不白,一个称盐打酱油的,值得他请我吃饭?逢年过节都不请,这不年不节的,倒请我吃饭了!”

他就那么仰着脸看房顶,看了一会儿,再看我妈,“亚蓉你说,他为什么请我吃饭?”我妈淡淡地说:“我怎么知道?”我爸又问:“那你说,我去不去?”我妈说:“我说不去你会不去吗?”我妈跟着就朝他翻了个白眼,说:“我管你去不去!”

我爸还是决定去吃这顿饭。我妈从柜子里拿出一包香菇一包烟笋,叫他带着,说既然你要去人家家里吃饭,还是带点东西吧,空着两只手不好看。

那时候是夏天,在我们巷子里,大家脚上不是一双呱哒呱哒的趿扳子,就是刚时兴不久的塑料凉鞋和人字襻的海绵拖鞋,而我爸那天穿的是一双老式牛皮凉鞋。为了登他弟弟家的门,吃一顿莫名其妙的饭,他显得特别庄重,用香皂仔仔细细地洗脸,刮胡子,还顺带擦了擦身子,换了一件白竹布短袖衬衫。这就已经是沐浴更衣了,可他觉得还不够,想想又翻箱倒柜,要找一双将近二十年没穿的牛皮凉鞋。我妈说:“这年头你还摆什么派头?”他很认真地说:“这个派头是要的。”找出了牛皮凉鞋,又找鞋刷子和鞋油,好不容易找出来了,鞋油却干得像石头。他只好将鞋子拿到红旗路上,花一毛钱请鞋匠秃顶老宋帮忙,老宋给他把鞋子刷得油光锃亮。他又提着鞋子回家,找了一双酱底黑条花的尼龙袜子,套上了尼龙袜子,这才郑重其事地穿牛皮凉鞋。牛皮凉鞋一上脚,他的身条子就直起来了。

他响亮地说:“我走哈。”

他没骑那辆破自行车,而是提着我妈给他的香菇和烟笋,挺直身板咯吱咯吱地走到红旗路去搭公共汽车。那天很热,不到中午,阳光就直落下来,巷子里涌动着紫灰色的焰气,把他腰以下的部位弄得影影绰绰的,到巷口时,他整个人都变成影影绰绰的了,只有脚上那双刚擦过的牛皮凉鞋还隐隐地晃动着一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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