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日月法则

生命的轨迹 作者:(美)史蒂芬·阿若优


古吠陀哲学进一步地指出,在物质界与心智次元之间还有许多亚次元;它首先提到的就是太阳世界,然后是月亮世界,接下来还有无数的次地带。它同时还指出肉眼能见的太阳与月亮,只是精微次元的日月能源的反映。吠陀经与启愿诗(Shastras)是印度最古老的经典,没有人知道这些教诲出自何处,不过它们都主张个人的灵魂是从灵界沿着日月之光来到物质世界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太阳和月亮在占星学中会这么重要的原因,而且一个人本命盘里的所有元素都跟太阳、月亮的星座及相位息息相关。假设灵魂真的是神圣力量的核心单位,那么其本身应当是完整而圆满的,但是当灵魂转世到二元世界之后,便有了所谓的好坏、日夜或男女的两极对立。灵魂似乎是根据日月的位置而呈现出两极性的,换句话说,它会反映成存在的两个面向,示现成意识与无意识、积极与消极、男性与女性。但这么一来完整性就不见了,界分也于焉产生。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女人确实跟她们的月亮特质比较相应,男人则跟他们的太阳特质相应,不过我们必须了解我们现在所讲的乃是原型法则,此法则不可能在活人身上示现成纯粹的形式。因此确实有许多男人(譬如巨蟹座、金牛座与双鱼座被强化的人)比较能表达月亮的特质;有许多女人(牡羊座、宝瓶座与天蝎座被强化的人)则比较能自在地表现出太阳的力量和独立性。

虽然科学观点认为太阳比月亮大得多,但我总觉得日、月的相对直径和距离是很有趣的一种象征,因为从地球来看两者的大小几乎是相同的。这不只代表太阳与月亮的势力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同等重要的,同时也很清楚地显示从地球来观察天际,即使是一度之差也十分巨大这样的认识可以促使占星家采用行星相位上较小的容许度,因为他们会发现太阳和月亮即使是一度之差,都会令它们的直径增加一倍。一般经常采用的日月相位的十度容许度,往往会造成这两者的直径扩大二十倍!此外太阳与月亮既然在视觉上的大小是相同的,那么占星学家就更有理由将月亮星座的重要性与太阳星座的重要性等同视之,而且做综合性的诠释时,也必须考虑太阳与月亮的相位。

然而日、月到底有哪些法则呢?我们仍然可以在荣格的著作里看到它们在心理意义上所代表的最清晰的诠释。荣格将月亮的势力与原型式的女性法则连贯在一起,将太阳的力量与男性法则联结在一起,几千年来的占星家和炼金士也都是这么主张的。荣格更进一步地将女性法则定义为"爱洛斯"(eros),但并不是现代观点认为的那种纯粹的肉体吸引力,而是以更宽广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他又将男性法则定义为"拉格斯"(logos)。

女性心理是根植于爱洛斯法则的,一种让事物结合与松解的力量,而自古以来男性一向是被拉格斯法则所掌理的(fromWomaninEurope;CollectedWorks,Vol.10;par.254)。因此男人形诸于外的态度通常是逻辑与客观性,或者可以说是观念导向的,女性特质则偏向于感觉导向。但是就灵魂而言,情况刚好相反:在内心里男性偏向于感觉,女性则偏向于思考。因此一个可能令男人彻底绝望的情境,女人却可以在其中找到慰藉和希望。基于这个理由,男人比女人更容易轻生自杀。虽然有许多女人是社会情境的受害者,譬如妓女,但男人也经常是无意识的冲动的受害者,例如酗酒和其他恶习(fromPsychologicalTypes;C.W.,Vol.6;par.805)。

女性意识具有一种月亮特质,它发出的光是一种温和的月光,能够将事物融合成一片而不是造成界分。它不会像烈日那样暴露出事物残酷无情的界分性,而能够以欺人的微光将远近的事物都融为一体,也能神奇地将渺小的事物转化成巨大的东西,把高的转成低的,为所有的色彩罩上一层朦胧的蓝光,并且将夜晚的景致调和成一种无可猜疑的整体性。

若想把差异性极大的个人结合成一个大家庭,就必须有月亮般的意识才办得到。依照这种意识来说话和行动不但不会干扰到局部之间的和谐,同时还能促成它们的统合。因此何处有深渊,月光均能将其抚平(fromMysteriumConiunctionis;C.W.,Vol.14;par.223&227)。

虽然各个文化及世代在性别角色的表现模式上有很大的差异,(许多占星师都经常忽略这个事实!)但追求个人的完整性已经成为许多西方人最关心的事了。荣格以短短的一句话简明地阐述了我们对整合阴阳两面(太阳与月亮)的需求;这种朝向完整性的发展,正是占星学可以带来利益的生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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