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给人愉悦或看电影的乐趣

眼之愉悦 作者:(法)弗朗索瓦·特吕弗


给人愉悦或看电影的乐趣

十九世纪末发明电影的那些人并没有马上意识到这项发明将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最早的电影胶片主要用于提供信息或保存资料,这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诞生的电视的功能十分相似。

电影最初的作用就是再现现实,后来每当它在现实的基础上成功地超越现实,每当它赋予奇异的事件或奇特的生命以合乎常理的解释,因而构建影像神话的种种元素时,电影就变得伟大了。

从这个角度看,电影史的头五十年蕴含着异常丰富的内容。今天的银幕“怪兽”很难与《诺斯费拉图》(Nosferatu)或《金刚》(KingKong)一争高下,不可能出现比弗雷德·阿斯泰尔(FredAstaire)更优雅的舞者,不可能有比玛琳·戴德丽(MarleneDietrich)更神秘,更危险的荡妇,也不可能有比查利·卓别林更滑稽,更有创造力的喜剧演员。

经过一番犹豫和徘徊,有声电影找到了自己的出路:重拍默片。今天,人们又把这些重拍的黑白电影拍成彩色电影!

每一个阶段,每一次技术进步,每一次新发明都使电影在获得智慧的同时失去诗意,在反映现实的同时失去神秘感。环绕立体声,超大屏幕,坐在扶手椅上就能感受到的声音振颤,还有立体电影,这些技术有利于电影的生存与延续,却无法帮助电影永远保持艺术的身份。

只有有条不紊地背叛现实,电影艺术才能存在。所有大导演都会对某种东西说不。例如,费德里科·费里尼(FedericoFellini)拒绝在电影中使用真实外景,英格玛·伯格曼(IngmarBergman)拒绝使用伴奏音乐,罗伯特·布列松拒绝使用专业演员,希区柯克则拒绝在电影中插入纪录片式的场景。

电影已经走过了八十五个春秋,这只能归功于一件东西--在这本出色的书中,你们找不到一幅与之相关的画面--,这就是一个好剧本,一个精确而新颖的好故事。为什么要精确?因为只有对影片中的所有信息进行阐释和分类,才能始终抓住观众的兴趣;为什么要新颖?因为要想带给观众愉悦,就必须有奇思异想。我希望“愉悦”一词不会引起读者的反感。布斯特·基顿(BusterKeaton),厄恩斯特·刘别谦(ErnstLubitsch)和霍华德·霍克斯(HowardHawks)他们的很多同行思考得更加细致,工作也更努力,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带给观众更多的愉悦。

今天的大学里,老师用讲授文学或自然科学的方法讲授电影。这也许是件好事,只要教授没有引导学生喜欢乏味的纪录片超过奇思妙想,喜欢理论胜过直觉。永远不要忘记,与想法相比,提出这些想法,修改、完善甚至背叛它们的人更有意思。

某些教授、记者或者纯批评家有时希望由他们来决定哪些属于文化,哪些不是。如果那样,他们肯定会把《路易斯安娜州的故事》(LouisianaStory)归入第一类,而把《老瑞和哈迪》(LaureletHardy)归入第二类。而我始终认为必须拒绝对电影类型进行任何形式的等级划分。我觉得,所谓文化,就是所有能带给我们愉悦,能激发我们兴趣,能帮助我们生活的东西。安德烈·巴赞曾写道:“所有电影生而自由平等”。

让·雷诺阿是世界上最注重表现身心体验的导演,他也不怎么喜欢机器,他不厌其烦地引用帕斯卡尔的一句话:“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人。”

这本名为《电影之书》(TheBookoftheCinema)的精美著作向读者展示了一些机器,一些人。在阅读它或观看它时,我们会发现,每当电影人成功地使机器屈从于他的意志,并使我们进入他的梦境时,电影就达到了最佳状态。

(《电影之书》序,米切尔·比利著,皮埃尔·贝尔丰出版社,197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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