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明明德(2)

止于至善《大学-中庸》 作者:刘成有


【译文】

《大甲》说:“要念念不忘上天赋予的光荣使命。”

【品评】

《大甲》是《古文尚书?商书》中的一篇,今本无。其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大甲继位后破坏商汤制定的规矩,摄政伊尹下放大甲到桐宫,三年之后,大甲诚心诚意地反省了自己,并改过自新,在道德修养上有了很高的成就,伊尹把他接了回来,恢复了原来的位置,并为他作了三篇告诫书。其中第一篇原文的一部分是:“先王顾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祗。社稷宗庙,罔不祗肃。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方。”意思是说,明德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同这命令一样。只有我们已故的先王成汤,念念不忘这上天赋予我们的德性而不敢懈怠。因此,对于社稷宗庙等体现上天意志的宗教场所,应该严肃对待。因为上天能够监察最高统治者的德性,并根据其德性决定是否授予其“治理天下”的伟大使命。文中首先提到的就是先王“顾天之明命。”伊尹告诫大甲要追念先王,懂得生命的真谛,要时时刻刻反省自己,着重于提高自身的修养,以德治国、教化百姓,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和停滞。

关于“天”的含义,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中这样谈道:“在中国文字中,天有五种意思:第一种意思是与地相对的物质之天。第二种是主宰之天,即所谓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帝。第三种是运命之天,指人生中人无可奈何者,如孟子所谓的‘若夫成功则天也’之天。第四种是自然之天,指自然的运行,如《荀子?天论》中所说的天。最后一种意思是义理之天,是宇宙的最高原理,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中的天。”古代的国君认为自己都是受上天的指令掌管国家政权、统治国人的,因此,他们对天命一直都是很敬畏的,甚至把一些异常的自然现象看成是上天发出的警告。《大甲》中的“天”,无疑是有意志的天。但是中国思想的发展,经过西周初年的思想巨变,到了春秋时期,不仅“天命靡常”已经深入人心,而且“天命唯德”、“天意在民”的观念也已经成为思想家心目中的基本常识,所以《道德经》开始借助于“自然”这个概念“解构”至上的“天命”,《论语》开始借助于“仁义”的范畴来重建“天道”的权威。此后,随着儒家地位的提升,到战国孟子、荀子生活的那个时代,“天道”的道德意义,逐渐取得了思想界的主导地位。产生于这个时期的《大学》,其中提到的“天之明命” 的“天”,也不能不具有这样的时代特征。相应地,“天之明命”引文中去掉原文中的“先王”而只说“顾”,强调了“顾”的主体不仅仅是“先王”,也包括其他人。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顾天之明命”,为自己的道德修养寻找到坚实可靠的天道依据。有了坚实可靠的依据,道德修养的目的、过程,自然也就具有了权威性,道德行动也可以增加更大的自觉性。这里的“顾”二字说明,“天之明命”,不仅需要念念不忘、仔细审查,更重要的是,需要“欲明明德于天下者”用心体会。

总之,“顾天之明命”,与上一句“克明德”相比,增加了道德修养的广泛性、权威性、主体性。这句话的引用,不仅为下文反复阐述治国平天下打下了基础,也为进一步彰显格物致知的深层含义作了很好的铺垫。

【原文】

《帝典》①曰:“克明峻德②。”皆③自明④也。

【注释】

①《帝典》:即《尧典》,《尚书?虞书》中的一篇,主要叙述尧舜的历史。

② 峻:也作“俊”,高大的意思。

③ 皆:都是,指前面引用的三句话。

④ 自明:自己彰显出来。

【译文】

《帝典》中说:“要彰显崇高美好的品德。”这三句话都是说要从自己本身去彰明上天赋予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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