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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上私商:最后的屏障(5)

中国商帮600年 作者:王俞现


华商力量:不战而屈人之兵

1602年,荷兰人在暹罗南部的大泥建立了商馆。紧接着,荷兰驻官发现当地中国人数目远远超过当地居民。

“若欲通商,无如漳州,漳州之南有澎湖,南北交通之要地也,诚能踞而守之,则互市不难。”当被问及中国事时,久居大泥的漳州海澄商人李锦,给荷兰人支招说道。

荷兰人问:“如果守将不允许,怎么办?”李锦就授之以贿赂之说。

春汛之后冬汛之前,澎湖没有明兵驻守,荷兰人一边乘机登上马公岛,“伐木筑舍,为久居计”,一边向福建当局要求与漳州“通商”互市。

按照明朝“非朝贡国不与之通商”的法律规定,福建巡抚徐学聚、总兵施德政对互市要求予以拒绝。在明兵威慑下,荷兰人短暂占据澎湖到1604年,后撤出。李锦后仍在大泥从事贸易,1612年,他举家迁徙到安汶,1614年死于当地。

1604年,东南沿海发生了有史记载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8级),泉州发生大涝,民饥,上下无策。《明代大员宣慰司研究》说,福建名士陈第向徐学聚建议,把数万饥民迁到台湾地区,给三金一牛,以垦荒岛,得到官府默认,于是就出现了有组织地向台湾地区移民的一幕。

这次移民也能看到商人的影子,黄合兴商号就是重要的组织者。在《东番闻见录》中,时任黄合兴商号的账房程子嘉详细记载了这次移民所用的船只和物件,1604年初首次移居台湾地区的大陆人有3 342人。在中国海商史上,作为在政府点头情况下对台湾地区较早进行商务开发的商号之一,黄合兴商号是一个仍未被充分认识的商号。

先前葡萄牙船只远航东海,路过台湾之北,遇见澎湖,这是欧洲人发现台湾岛之始。1613年,日本平户荷兰商馆馆长建议占据台湾岛作为贸易基地,但并没有下文。因为对日本平户—马尼拉、平户—中国澳门的贸易前景不太乐观,大约从1615年开始,李旦派人前往澎湖等地从事贸易活动。

也有一种说法,荷兰人需要得力的中国人帮助他们打开对华贸易,李旦成为他们主要借助的力量。而在1617~1618年,李旦儿子李国助取得德川幕府的朱印状,从事台湾地区贸易,并利用台湾地区进行对福建的转口贸易。

不知道其中是否存在内在联系,1615年,德川家康向长崎代官(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村山等安发出朱印状,令其组队远去台湾地区。1616年,村山等安的次子率船13艘,动员3 000人进犯台湾鸡笼(现基隆),这一消息为琉球国王获悉,他立即派人向明政府通报,于是出现了1617年晚明的一次重大抗倭战役——“东沙之役”,最后村山等安一家被德川幕府以“远征违背国策”的罪名,满门抄斩。

1614~1625年,李旦共发船18艘,欧华宇发船5艘,目的地包括东京、交趾、吕宋、高砂(台湾别称)4地,其中前往台湾地区的船只数量就占了一半,达11艘之多。李旦的生意包括外销日本的工艺品和金属,交易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以及收购台湾地区的鹿皮。一船的货物通常价值大约10万两白银,以现今白银价值来算,相当于100万美元,李旦生意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1621年,李旦派颜思齐带队在笨港南岸(今云林县北港镇)登陆,伐木筑寨,建立了10座营寨,移民前来,并提供生产工具(船、牛、耕具等)和武力保护。各部落头目订约划界,向移民抽税、收租。为支援台湾地区的移民基地,这年李旦共派3艘“朱印船”到台湾岛,为历年来最多。1622年,李旦的儿子李国助也来到台湾岛。李旦船队的货物主要有来自日本的工艺品、金属和从澎湖收购的鹿皮,在和许心素派来的船会合后,交换明朝的丝绸、瓷器、茶叶等物。

在荷兰人占有台湾岛以前,李旦、颜思齐、郑芝龙共同以日本的平户、长崎和台湾地区的云林、嘉义一带为基地,从事对日贸易和海上武装打劫活动。

1622年4月荷兰人从巴达维亚港出发,分乘8艘战船进攻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但受挫,随后占据澎湖列岛,明政府官方遂严海禁,不准中国商船出洋兴贩。同年,日本发生屠杀外籍及日本教士事件,1623年驱逐葡萄牙人出境。

1624年日本禁止西班牙人来日通商,并强行将天主教徒集中到长崎,结果引起教徒的强烈反抗。荷兰人趁机向德川幕府说,这是葡萄牙人暗中策划煽动的暴乱。德川幕府将军大为震怒,以武力平息了暴乱。

长崎于1571年开港,由信奉天主教的大村纯忠所开,从此长崎就作为对外贸易及传播天主教的据点而急速发展,但当新的西欧势力崛起时,长崎更多受到荷兰文化的影响。

在谋求通商不得的情况下,1617年,荷兰人对中国南下商船的劫掠变本加厉。仅这一年,就有11艘中国商船遭到荷兰人抢劫。根据荷兰船长威廉·庞德的记述,在1622~1623年,荷兰人又劫掠了12艘中国商船,并在漳州港烧毁中国商船60多艘。

在与以国家力量为后盾的西方武装商船的竞争中,中国海商基本上是以个体或群体面目出现,很多时候处在被排挤和杀戮的劣势地位。

由漳州人颜思齐出面组织的28人拜盟兄弟团,包括泉州南安人郑芝龙、漳州海澄人陈衷纪、福建莆田人洪升、泉州惠安人张弘、泉州同安人林福等,欲起事,不幸事泄,遭到搜捕,仓皇逃往台湾岛。

颜思齐原是一介成衣匠,1612年遭官家欺凌,逃往日本。郑芝龙,先祖世居河南固始县,唐时入闽,从小习海事,被舅舅黄程领上商道,并结识李旦,这成为其人生拐点。

在日本待不下去之时,郑芝龙奉李旦之命,搭乘荷兰船“好望号”由平户起程赴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1624年8月李旦也从日本平户抵达澎湖。到这时,中国人各类渔船被荷兰人抢走600多艘,修筑工事、炮台和城寨成为被强迫之事,以至于1 300名中国人饿死累死,270多人被掠往爪哇做苦役。

在荷兰人占领澎湖期间,中荷双方打打谈谈,一直没有结果,福建巡抚商周祚遭到撤换。1623年8月,主战派官员南居益出任福建巡抚,他在1624年2月下旬开始筹划进攻澎湖。因为双方势力差距较大,荷兰方面提出交涉。

南居益听从总兵俞咨皋的建议,通过许心素找到李旦出面调解。当年王直在死前的上奏中说,如赦其死罪,“倭奴不得复为跋扈”,“不战而屈人兵者”。这样的一幕在李旦身上实现了。对此,南居益记载说:

今镇臣俞咨皋言:泉州人李旦,久在倭用事。旦所亲许心素,今在系,诚质心素子,使心素往谕旦,立功赎罪,旦为我用,夷势孤可图也……而倭船果稍引去,寇盗皆鸟兽散……

台湾历史学家曹永和记载:“在李旦的斡旋下,俞咨皋‘保证’,若荷兰人移往明朝版图之外的台湾岛,则将获准与中国贸易,在此条件下,荷兰人不得不在1642年8月下旬撤出澎湖。”

撤出澎湖的荷兰人迁往台湾岛,这里成为荷兰人新的行政中心和其在东亚海域唯一控制的贸易港。之后,郑芝龙抵达台湾岛和颜思齐会合,领船加入荷兰人的船队,但俞咨皋并没有兑现他的承诺。

李旦以荷兰谈判代表身份前往中国交涉,争取福建当局发给荷兰人正式贸易许可证,但未果。1624年11月,李旦回到台湾岛,在转交给台湾岛的荷兰长官孙克的一封私人信函中他说:“关于贸易的事情还要上报。”荷兰人大失所望,指责李旦是个有害的人物,但许心素在此间获得了都督的执照和贸易代理权。

月港体制不允许外国人前往漳州贸易,荷兰人只能以台湾岛为基地,以福建商人为中介,采用预付资金、按样加工、期货贸易等方式开展贸易。荷兰东印度公司事务报告多次提到,许心素等人以承包形式独揽福建与公司的全部贸易,返还订货非常迟缓,有时甚至比商定的1个月或6个星期还要再拖后3个月,结果使得公司无法估计资金支付后何时能够得到供货,这使荷兰东印度公司运往日本的丝绸,比原计划减少了200~300担。不仅如此,福建商人往往临时提高商品价格,有些商品的购入价甚至高出一般价格的50%,造成经营成本增高。

1625年年初,李旦托荷兰船带了一封信给巴达维亚的苏鸣岗,7月便染病在身,他匆忙从台湾地区返回日本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8月12日在平户去世。没多久37岁的颜思齐也在台湾地区去世,临终前,他召众人告之:“不佞与公等共事二载,本期创建功业,扬中国声名。今壮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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