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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须防矫枉过正

惊天大逆转的背后 作者:李骁


“国四条”“国十一条”之后,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新政层出不穷,不同于以往政策的“新国四条”的出台,石破天惊,市场开始出现松动,打折促销开始重现江湖。

以上海为例,2010年一季度购房信心指数全国倒数第六,调控新政重挫投资客,逾五成购房者认为上海的房价很高,市场遭遇逆转预期。

调控政策见成效当然是件好事,不过防止房产调控政策矫枉过正,也应该提上决策层的议事议程。

首先,不忘初衷是首要。国务院的调控政策不是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就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细数过往政策,政策初衷都不是为了打压房地产市场,而是使房价回调。

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最有利于国民经济,利国利民。但市场是极不理性的,很容易走极端,用“看得见的手”调控市场原本就需要高超的技艺,一不小心就会矫枉过正。

其次,过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浮起瓢,一直是有些调控的常态。就拿2008年到2009年的惊天大逆转来说,2008年,为应对危机,中央提出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多次强调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2008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住房消费的重要性,认为住房消费是提振内需的主要途径之一;发布“新国六条”,部分放松第二套住房消费信贷优惠,减免住房成交税费;降低开发企业资本金比例,央行连续五次降息等。在一系列政策的强力刺激下,政策的累加效应在2009年初开始显现,2009年3月楼市成交开始量价齐升,土地市场也开始逐渐火爆,楼市反转。进入2009年二季度,土地楼王频出现象已经十分严重,“炒房团”又开始活跃,通胀预期已经十分明显,各地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令人不可容忍,加之住宅保障房建设的严重滞后,可以说,2009年楼市惊天大逆转亦不可挽回,政府含辛茹苦扶持来的房地产良好局面,已被另一次调控打压的结果也已不可更改。

很快,时间到了2009年12月14日,“国四条”推出,毫无疑问地宣告新一轮调控的开始,而这个文件也成为新的标志性事件。不过,市场仅在经历短暂的春节低迷后,便迅速火爆上涨,针对房价的调控,演变为市场和管理层的战争,而这一切可能将随着“新国四条”的“震撼”推出而告一段落。

短短两年间,房地产历经狂热到冰点、冰点到沸点、再到强力降温的转折,如果房地产市场和产业的生态陷入这样的怪圈里,我们付出的代价可能将会十分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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