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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中的行政精神(3)

论语中的行政精神 作者:冀名峰


有子日:“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有子:孔子弟子,姓有,名若。《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他小孔子43岁。

孝悌:善事父母叫做孝,善事兄长叫做悌。悌,音替。

鲜:很少的意思。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君子凡事应抓住根本,根本既立,其道自生。“道”可以理解为儒家的社会治理主张和理想社会模式。

仁:这个字的含义比较广泛,其基本层面的含义应是一个“爱”字,这个爱是对社会和众生的爱。例如在《颜渊》篇,樊迟问仁,孔子说:“爱人。”[12.22]

有子说:“一个孝顺交母、尊重兄长的人,很少会犯上。一个不好犯上的人去忤逆为乱,这种事不会发生。君子治政应抓住根本,根本既立,其所倡导的价值体系和社会秩序就会自然建立。本和悌,就是仁的根本。”

在有子看来,治理社会、推行仁政,首先要抓“孝”和睇”两件事,这是“根本”。这个看法非常深刻。孝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过去许多朝代都标榜自己是“圣朝以孝治天下”。朝廷重臣的父母亡殁,可以请假三年回家守孝。在《子张》篇,曾子说:“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要亲丧乎。”[19.17]意思是说人生如有尽情致极之时,一定是遇到父母之丧,这是对这一人类社会最基础的情感关系的充分肯定。确实,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无私、最圣洁的社会关系,充分运用这种社会关系去治理社会,是达成社会治理良好成效的重要途径。

孝是社会秩序稳定器,“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为人父母,总是希望子女平安、健康、快乐,希望子女事业有成,超过父辈。如果子女是孝顺的,那么就会珍惜自己的自由、平安和生命,不使父母为其担忧。犯上和作乱,挑战既有的社会秩序,必然需要付出代价,使自己的事业发展和工作生活面临巨大的风险,甚或失去自由和生命。如果子女是孝顺父母的,就必须慎重思考这一代价给父母带来的痛苦。对于父母而言,只要过得去,也绝不会同意子女轻冒风险,犯上作乱。所以在和平年代发生的挑战社会秩序事件,有时做不通当事人的工作,则可以通过做其父母的工作,使之回归社会秩序,往往能够取得好的效果。由于孝的有在,破坏社会秩序这种事发生的几率就会降低。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孝的存在,实质上提高了破坏社会秩序的启动成本。如果不断强调“孝”,使之成为深入人心的价值观念,相当于不断加大破坏社会秩序的启动成本,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一般意义上的破坏社会秩序事件,以达成社会稳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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