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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中的行政精神(4)

论语中的行政精神 作者:冀名峰


孝,是推进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之一。在传统社会里,能够光宗耀祖是人生是否光彩的标杆。为了能够光宗耀祖,人们就会勤奋地学习,勤勉地工作,谨慎地做事,争取最大的社会成就,以慰父母之心,以显父母之德。这样,为了孝,实际上建立了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潜能的机制。这种力量汇集起来,就会形成强大的发展的动力。对于重孝的华人社会,只要坚持对外开放,就可以做到最好。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要坚持对外开放,就能使我们知道世界上最好的标准是什么,最正确的道路是什么,明确了这一条,我们就能有不竭的动力向着最好的方向迈进。当然,也不是说孝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人类总是想过得更好,这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孝肯定是一种力量,这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孝?如何尽孝?《论语》之中关于孝的问题多有论述,现在将其集合在一起,以了解春秋时代儒家(而不足其后时代的儒家)在孝的问题上的系列观点,并结合现代情况进行阐释。

(一)尽孝要致其力,特别是要尽其心,尽心是关键作为一个孝子,应时刻牵挂着父母,惦念着父母,邸弟子人则孝,出则悌”[1.6],孝和悌都是日常行为,体现在“时刻”两个字上,不是今天对父母好,明天又不好了。“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4.21],记住父母的生日为什么又高兴又担心呢?高兴的是因为他们增寿,担心的是因为他们体衰。“父母,唯其疾之忧”[2.6],要特别关心父母的健康。孝顺父母要尽力,“事父母能竭其力”[1.7]。什么是尽力?并不是把钱都给父母就好。一个人在社会上,承担着多重责任。1比如,对孩子的责任,对妻子或丈夫的责任,对工作的责任,对朋友的责任,扮演其他社会角色的责任等等,这些责任都是必须承担的,也都是必须承担好的。履行每一种责任,都需要耗费一定的物质能力,在个人总物质能力既定的情况下,重要的是在各种责任中合理分配自己拥有的资源,以达到最佳的综合责任履行状态。对父母好,也不能把挣的钱都给父母,影响对妻子(或丈夫)及孩子责任的履行。

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分配上,要分配给朋友一定的时间,与朋友待在一起;也要努配给家庭一定的时间,与妻子(或丈夫)及孩子待在一起;还要分配给父母一定的时间,与父母待在一起。尽孝和自己的物质能力有关,但也没有绝对关系,关键还是尽心。尽不尽孝,贵在一个“心”字。所以,不用担心没有钱就尽不了孝,反过来,有钱也不一定能尽得好孝。心不到,孝就不到。自己饭不够吃,但时刻想着分一点让父母吃饱,这就是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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