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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治理变迁30年(1978-2008)(5)

大国战略 作者:唐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致力于发展民主政治,政府开始转变职能,从许多经济和社会管理领域中退出身来,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上个世纪末,中国政府下决心“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与此相适应,政府的作用被界定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稳定和推动民主政治。随着政府作用和职能的调整,政府治理的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一些重点领域逐渐形成。从过去30年政府治理的演变来看,以下这些领域逐渐成为中国治理改革的重点内容:生态平衡、社会公正、公共服务、社会和谐、官员廉洁、政府创新、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

  生态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现代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中国的国民产值在1979年至2007年的29年间,以年均9.17%的速度增长,从1979年的4,062.6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246,61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81元上升到2007年的18,680多元。但我们在享受现代化甜蜜果实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中最沉重的代价,就是环境恶化、生态失衡、气候变暖和资源短缺等等。中国政府清醒地看到了生态环境破坏给国家和人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重视环境保护,并将保护环境当做基本国策。1984年5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同年12月设立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7年国家发布《中国自然环境保护纲要》,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联合国“里约会议”对各成员国的要求,中国政府在1992年7月,即“里约会议”后一个月,就开始编制并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成立了《中国21世纪议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和由52个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并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

    据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年-2005年》白皮书统计,1996年以来,国家就制定或修订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法律,以及水、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农业、草原和畜牧等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10多个;国务院还制定或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50余项行政法规,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职权,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颁布了660余件规章和地方法规。

    在完善法律和加强行政监管的同时,中国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1996年-2004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投入达到952,217亿元人民币,占同期GDP的1.0%。2006年,环境保护支出科目被正式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中共十七大还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树立环保意识等重大政策措施当做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容,正式写入政治报告。

  社会公正。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收入分配呈现出绝对平均主义的倾向,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社会生产率的提高。为了克服这种平均主义倾向,邓小平早在1978年就指出,要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他说:“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他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邓小平的这一经济改革思路,实际上是一种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核心内容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其目的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后,直到中共十六大,中国政府一直奉行这一发展战略。它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战略。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只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而实行的发展战略,而非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而且,这一战略在取得极大效果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日渐显现:居民的收入差距、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和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增大,反映财富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超过了公认警戒线。

    这种状况及时地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重视,中共十六大后,中国领导人提出了建立在“以人为本”和均衡发展基础上的“科学发展观”,并且屡屡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温家宝总理更直截了当地指出:“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⑨在推进社会公正方面,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例如,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在过去30年使贫困人口从近3亿下降到2000万;全面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全国城乡开始初步建立最低生活线等社会保障体系;试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推行新型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免除农业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济和司法救助制度等等。

  公共服务。随着政府明确其公共服务职能,尤其是提出建设服务政府的目标后,中国政府在治理改革中日益偏重公共服务的内容,并且推出了许多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第一,提供更多的社会公共品,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义务教育、基础交通、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等方面,政府通过增加公共服务支出,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增进公共利益。例如,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教育方面,全国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五年累计2.43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26倍,农村义务教育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五年累计6,294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27倍;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五年累计1.95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41倍;用于文化体育事业的支出五年累计3,104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3倍,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⑩第二,日益放松对社会经济事务和公民私人事务的管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例如,2002年-2004年,国务院分三批宣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

    第三,普遍推行“一站式”办公,缩短审批时间,减少行政成本,大大方便人民群众。第四,强化行政责任,实行各种形式的承诺制度和问责制,避免过去经常出现的相互推诿和“踢皮球”,对失职的政府官员进行行政处罚。第五,建立应急管理和急事急办制度。在“非典”危机后,中央政府带头建立了政府应急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逐步建立相应的危机管理制度。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此外,各级政府还逐渐发展起一系列旨在满足公民特殊需要的服务机制,对一些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紧急事务,打破正常的行政程序,随时处理。第六,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扶贫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使经济改革的利益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落后地区倾斜。

  社会和谐。中国的改革开放极大地释放了生产力,迅速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正如一些人形象地比喻的那样,毛泽东使中国人独立,邓小平则使中国人富裕。社会经济发展后,一方面,人们产生了新的政治和经济需要,另一方面,现代化所带来的一些新问题也变得严重起来。进一步说,一方面,人们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政治参与,社会更加符合公平正义原则,日常生活变得更加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更加和睦相处。另一方面,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以后,中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种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利益矛盾和冲突变得更加明显。例如,社会利益分配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个人之间出现分化,不同的利益群体开始形成;集中反映社会利益冲突的信访数量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年均增速近年来更是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公民对政府的不满甚至抵触,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相当严重;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开始产生严重的不信任和不合作;刑事犯罪率持续上升,人们日益明显地感到安全感的缺乏。

    上述两个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人们对社会和谐的追求更加强烈。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及时对此做出了反应,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长远目标。中共十六大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目标时,就提出了要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十六届六中全会则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做出了重大部署,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确定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和主要目标。{11}该《决定》还首次将社会和谐提升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是中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局面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格局,发展到包括建设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格局。同时,也使社会和谐成为评价中国各级政府绩效和全社会民主治理状况的重要参照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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