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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 4(2)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严格说来,我不觉得这叫破门而入。如果你真的精于此道,根本不用破坏任何东西。

除非有防窃警铃。如果这样的话,你一打开接上电源的门或窗户,就会切断电流。这时通常会响起高八度的哀鸣,而且你会有一定时间——通常是四十五秒左右——找到键板输入密码,告诉系统你有权出现在这个地方。过了这个时限你就会得到全面的礼遇,包括铃声和口哨声,然后几名保安人员便会带着武器出现。

当然,到那时候,任何头脑正常的窃贼都已经奔回家里了。

我深吸一口气,转动门把,然后打开门。

没有警铃。

呃,这一点其实我无法确定。还有一种叫无声警铃的东西。打开门后没有警告性的哀鸣,除了天籁之声外没有半点动静。键板藏在某个地方,但是你不知道要去寻找,于是四十五秒钟后,一切都晚了,因为此时警铃已经通到了保安公司的办公室,他们会在你往枕套里塞珠宝的时候携枪现身。

问题在于,目前几乎没有人安装无声警铃——除了将它当做后备系统。安装防窃警铃的目的在于把贼挡在门外,而不是等贼上门再伺机抓住。说来还真汗颜,窃贼通常只想轻松捞钱。他们对这个行业没有使命感。万一破坏了系统,听到昭告天下的警报声,大多数贼就会夺门而去。有的人——包括打破窗户或者踢门而入的毒贩毒虫——会花几分钟顺走一台收音机或者翻翻梳妆台的顶层抽屉。然后就离开。

如果唯一的警铃是无声型的,贼就不知道它的存在——毕竟,这就是警报的目的所在。于是贼就会做他该做的事,如果他是毒贩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话,也很可能会在武装保安出现之前就离开了。就算交通不拥挤,做出回应也需要些时间,当然如果堵车的话就不用再往下想了。

除此之外,无声警铃对屋主来说也很麻烦。既然它没声音,也就没法提醒你应该按下密码。过了一段时间你自己便忘记了,于是保安人员会在你忙着调台看列诺或雷特曼脱口秀时登门造访。这种事情只要发生几次,你就会连警报密码都懒得设。

我拿着购物袋跨过门槛,进入破门而入的阶段。我扭了扭屁股把门关上,阻断了来自走廊的光。现在我所站的地方黑漆漆的,安静得像一座坟墓。

天哪,这感觉太棒了!脉搏加速,指尖刺痒,胸膛放松,不过这可远远不足以描述我在这种情况下的感觉。我跟卡洛琳说过这种刺激和亢奋,但其实远不止于此。满足感包围着我,似乎这就是我存在于这世上的理由。我是个天生的贼,现在正在做贼,原先我怎么会想到要洗手不干呢?

我放下购物袋,戴上一次性手套。我拿着那个细小的手电筒,结果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于是一边诅咒黑暗一边趴在地上摸索,终于找到了。我捻亮电筒,然后站起身来借着那道细长的光线在公寓里转了一圈。确定每扇窗户的窗帘都拉上后,我打开几盏灯,再次谨慎地巡视这块领地。

我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问,就像乡绅骑马巡视自家的地盘。不过做这事有个方法。很久以前,我在东六十七街一所高档公寓的客厅偷东西时,公寓的主人已经躺在另一头的卧室门口死了。他是死于——我不得不说——非自然因素:有人谋杀了他。警察偏偏就在我忙着拿东西的时候出现,毫无根据地将我列为最可能的致死原因,害我折腾了很久才洗清罪名。

这种事不会有谁想再经历一次,相信我。从此我学会了进门做贼首先花点时间四处搜寻一下有没有尸体,当然从来没有找到过。它们就像警察和出租车一样,想找的时候永远不在。

结果我找到的是房地产经纪人所称的古典六房——这在上西区的战前公寓楼房中并不少见。进门一个玄关——我之前在此摸索过我的手电筒——里面是一间客厅、一间正式的餐厅、一间有窗的厨房、两间宽敞的卧室:一间摆了两张单人床,另一间显然是客房兼做琼纽金特的工作室,里面的画架上有一幅完成了一半的画作——穿着小丑服装的男子正在吹奏牧神之笛。帕布罗毕加索,你不行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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