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托马斯·杰斐逊(2)

隐蔽的总统 作者:刘文涛


1757年,杰斐逊来到家乡的詹姆斯·莫里牧师的学校就读,与他后来的政治追随者和继任者詹姆斯·麦迪逊、詹姆斯·门罗是前后级的同窗。在这里,杰斐逊主要学习语言、古典文学及舞蹈等科目。虽然有所获益,但他不满意莫里先生刻板的教学方式,遂萌生了进入威廉斯堡的威廉·玛丽学院学习的念头。1760年,他终于实现了这一理想,来到了繁华的商业城市威廉斯堡。最初,杰斐逊受到了这里浮躁享乐风气的影响,但他固有的自知之明使他感到:放纵会使自己堕落。从此,他全身心地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每时每刻都与书籍为伍,学习异常刻苦。他的同学们注意到,杰斐逊的勤奋是持之以恒的,总是天刚刚亮就起床晨读,常常半夜才入睡,表现出了坚韧的意志和充沛的精力。杰出的教育家威廉·斯摩尔教授对杰斐逊产生了巨大影响。斯摩尔的主业在自然科学方面,但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学识也相当渊博。从他的身上,杰斐逊不仅学到了科学知识,而且掌握了科学的思维方法。不久杰斐逊又结识了该院最优秀的法学教授乔治·威思和思想较开明的弗吉尼亚副总督弗朗西斯·佛奇尔,四人经常在一起品赏名著,交流学习心得,有时也宴饮,纵谈天下大事。这是年轻的杰斐逊所接触的第一批真正有教养的人,对于他的人生轨迹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这正应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句古训。

青年时代的杰斐逊勇于探索,刻苦钻研,广泛涉猎各种经典名著,浏览了大量名人的作品,其中包括希腊、罗马的古典著作、文艺复兴时期和启蒙思想家们的代表作,同时还精通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法语、拉丁语等多语种。数年寒窗攻读,使杰斐逊的头脑日渐充实,视野大大开阔了。但他从来不主张过苦行僧式的生活,认为理想的生活境界应该是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双重丰富多彩。

杰斐逊是在1767年进入了弗吉尼亚律师界的,几年中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在诉讼中保持了较高的胜诉率和良好的声誉。他的当事人多为当地富人,但也有贫弱的普通百姓。1770年,他曾免费为一位黑白混血儿进行过辩护,试图使他获得自由,但由于他在辩词中使用了“自由”、“平等”等激进的词汇,这一辩护未能成功。

这个时期的杰斐逊已经是一位风度翩翩的青年了。他身材修长,一头红发,淡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但穿着比较随意,不太重视打扮修饰。他待人平和随意,情趣高雅,学富五车,爱好也十分广泛,以至有人认为,杰斐逊的才情比他的政治能力更为突出。除了人文社会科学外,建筑学、收藏学、农学、机械工程等,无一不引起他的关注,他还经常参加射击比赛和到剧院看戏,闲暇时则拉拉小提琴。这时期他还养成了锻炼身体的好习惯,经常在野外和林中独自散步,坚持洗冷水浴,他把自己终生未患感冒归功于此。同大部分美国青年一样,他也有自己的罗曼史。二十一岁时,他曾向一位朋友的妻子求爱,此事在他任总统期间被作为丑闻曝光,备受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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