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完美嫌犯》第一章(7)

完美嫌犯 作者:(英)李查德


 

不过,这次的逮捕行动简直就像到公园散步一样轻松。詹姆斯?巴尔几乎是陷入熟睡。他们在凌晨三点破门而入,发现他自己一人躺在床上。十五人全副武装站在他的卧室里,拿着十五把冲锋枪和十五支手电筒对着他,他却没有醒来。霹雳小组的指挥官扯掉他的被子跟枕头,检查里面是否藏有武器的同时,他才稍微移动一下身体。没有找到任何武器。他睁开眼睛,咕哝着像是在抱怨搞什么?然后又蜷缩着身体继续睡。他是个大块头,白皮肤,全身的黑色毛发正开始转灰。他身上的睡衣似乎太小了。他看起来很放松,外表比四十一岁要老一点。

他养的是只老混种狗,被他们吵醒后,便摇摇晃晃不甘愿地从厨房走进来。警犬组的人立刻把狗抓住,直接带回卡车上。埃默森拿下头盔,挤进聚集在小卧室里的人群。他看见床头柜上有瓶四分之三满的威士忌,旁边还有个也是四分之三满的橘色药瓶。他弯下腰看清楚。安眠药。是合法取得的。药是最近开的,开给一个叫罗斯玛丽?巴尔的人。标签上写着:罗斯玛丽?巴尔。失眠时服用一颗。

“罗斯玛丽?巴尔是谁?”助理检察官问,“他结婚了吗?”

埃默森环顾房内:“看起来不像。”

“他想自杀吗?”霹雳小组的指挥官问。

埃默森摇头:“那得把整瓶药都吞下去才行,再加上整瓶的威士忌。我猜巴尔先生只是今晚睡不着而已。毕竟他忙了一天。”

房间里空气很污浊,闻起来是脏被单跟巴尔没洗澡的味道。

“我们得小心点,”助理检察官说,“他现在没有正常行为能力,他的律师会说他无法完全理解我们向他宣读的权利,因此我们不能让他说半个字。要是他说了话,我们也不能听进去。”

埃默森呼叫医护人员,要他们检查巴尔,确定他不是假装,也确认他没有生命危险。医护人员忙了几分钟,听他的心跳,检查脉搏,查看药瓶上的标签。他们做出的结论是,他很健康,只是想睡觉而已。

“这人有精神病,”霹雳小组指挥官说,“简直没有半点良心。”

“确定是这个人没错吗?”助理检察官问。

埃默森在椅子上发现一条西装裤,在口袋里翻到一个小皮夹,拿出驾照。姓名正确,地址正确,照片也没错。

“就是他。”他说。

“我们不能让他说半个字,”助理检察官又说一遍,“这件事可别有什么闪失。”

“我还是要对他宣读权利,”埃默森说,“各位,记下来吧。”

他摇摇巴尔的肩膀,对方只是半开着眼。接着他便把该宣读的权利说完,告诉巴尔有权保持缄默,有权找律师等等。巴尔试着集中精神,不过没有成功,又闭上眼睛睡着了。

“好了,带走吧。”埃默森说。

他们用一块毛毯裹着他,由两位警员把他拖出屋子抬上车。助理检察官与一位医护人员也跟着搭同一辆车。埃默森留在屋里,开始搜查。他在卧室的衣柜里找到那件磨损的蓝色牛仔裤,绉胶鞋则整齐摆在衣柜外的地上。这两样物品上沾满了灰尘。风衣在大厅的壁橱里。米黄色旅行车停在车库内。有刮痕的步枪放在地下室,跟其他好几把枪一起摆在一组壁架上。壁架下方有个长凳,上头放着五把九毫米口径手枪,以及好几盒弹药,其中包括半盒由湖城兵工厂制造的M852子弹,是点三八口径,168GR空尖艇尾型弹头。在弹药盒旁边有几个装着空弹壳的玻璃罐。埃默森心想,这些应该是要拿来回收利用,以手工装填的。在最靠近长凳前缘的玻璃罐里,只装着五颗空弹壳。都是湖城兵工厂制的黄铜弹壳。玻璃罐的盖子还没盖上,看来这些弹壳是最近有人匆忙丢进去的。埃默森靠过去闻了一下,有火药味,不像放了很久的气味。

埃默森在凌晨四点离开詹姆斯?巴尔的房子,让法医彻底检查整间寓所。他先跟手下联络,知道巴尔自己在囚室里睡得很好,还有医护人员全天候监督身体状况,然后就回家先小睡两个钟头,再起来冲澡换装,准备参加记者会。

记者会让在场的记者全都大失所望。新闻要的是凶手仍在潜逃,仍然在城里出没,躲藏在阴暗的角落,对所有人造成极大威胁。新闻要的是恐惧,要让大家觉得就连去加油、逛街或上教堂这种日常小事都变得很危险。所以安?雅尼在听到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逮捕到嫌犯之后,心情简直掉到了谷底。她也知道联播总部的人也会怎么想,没什么好报道的,事件都过去了。事实上,这是昨天的新闻了,反正这本来就不怎么重要。凶手只是个来自城里,笨到在犯案当晚就落网的怪人而已。说不定他平常只会喝喝啤酒,整个人无聊得要死,根本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她大概只能再上联播网报道一次新闻插播,简述一下案情,告诉大家嫌犯已遭逮捕,然后就什么都没了。又要再回到默默无闻的生活里。

雅尼虽然很失望,不过她将情绪隐藏得很好。她照例提了几个问题,语气也带着赞扬之意。记者会进行到一半时,她开始构思起新的主题,新的报道。民众一定会认为警方这件案子破得很漂亮。而凶手才不是怪人。不一定要把他报道成怪人。她可以说他是个真正的大坏蛋,但警方更厉害。这里的警方办事效率很快,先前在东西岸发生过的几件重大案子,当地警方都花了好一段时间才侦破。这个报道会有看头吗?她开始在脑中设想新闻标题了,就叫全美国最快的破案?

局长在台上讲了十分钟左右,接着就把位置让给埃默森。埃默森详细地将嫌犯的身份与背景告诉大家。他一本正经报告着。只讲述事实,小姐。他概述了调查过程,然后回答问题,丝毫没有自吹自擂之意。安?雅尼感觉他是认为警方运气很好,调查这件案子时获得了比平时更多的线索。

接着换罗汀上台。他说得好像警方只是参与了某场小规模战斗,而真正的工作现在才要开始。他的检察官办公室会注意所有细节,做出必要举动。还有,对,没错,雅尼小姐,他认为案情已经非常明确,因此他当然会对詹姆斯?巴尔求处死刑。

星期六上午九点,詹姆斯?巴尔在药物造成的昏迷中醒来。警方立刻采集他的指纹,并向他宣读权利,而且还宣读了两遍。他有权保持缄默,也有权找律师。结果他选择保持缄默。很少人会做出这种选择,也很少人能真的做到。一般人通常都克制不了想说话的欲望,不过詹姆斯?巴尔克服了。他从头到尾紧闭双唇,不发一语。很多人试着跟他交谈,但他就是不回答。完全不回应,连半个字都没说。然而埃默森对这种状况却不怎么紧张。其实,他倒希望巴尔什么也别讲。他想提出确凿的证据,让巴尔不必招供就能定罪。只要辩方指控他们是以胁迫或混淆的方式来逼嫌犯招供,供词的效力就会变得十分薄弱,因此他学到了要让证据说话,供词只是锦上添花而已。收录供词是他最不想采取的方式,除非完全没辄了才会这么做。这可不是电视上的警匪片,那种严刑逼供都是假的。所以,他还是会先保持距离,让鉴证人员慢慢采集必要的证据。

詹姆斯?巴尔的妹妹还没结婚,目前在市中心一栋公寓大楼里租屋居住。她名叫罗斯玛丽,她和城里其他人一样,对这次枪击事件感到痛心而且震惊。星期五晚上,她看到了新闻。星期六早上再打开电视时,她听见一位警探说到她哥哥的名字,一开始她以为听错了,可是那人却一直重复提到这个名字——詹姆斯?巴尔,詹姆斯?巴尔,詹姆斯?巴尔。她立刻哭了起来,起先她是因为感到失措无助而流泪,接着是因为害怕而流泪,最后是因为愤怒而流泪。

她勉强让自己冷静,开始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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