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完美嫌犯》第四章(1)

完美嫌犯 作者:(英)李查德


 

李奇在闹区找到一个叫大都会饭店的住处,这里是第一街东边,距离只有两条街,差不多跟第一街上的主要购物区平行。他只预付了一晚的住宿费,登记的名字是杰米?李斯。他老早以前就把美国历任总统跟副总统的名字用完了,现在用的名字都来自洋基队未得冠军时期的二垒手。杰米?李斯在1930年表现得很棒,不过1931年就表现得很差。1932年,他被交易到圣路易红雀队,没多久后就退休了。他最后在加州过世,享年九十三岁。可是,现在他又回来了,他在大都会饭店订了间单人房,里面还有浴室,而且他只住一晚,隔天上午十一点就要离开了。

大都会饭店是个黯淡又没落的地方,房客数大概只有一半。但这个地方以前也曾风光过,李奇看得出来。他能想象在一百年前,谷物商人都会从码头一路走上来,在此过夜。他猜这里的大厅以前应该很像西部片里的酒吧,可是现在已经转变成现代主义风格。电梯重新整修过,房间使用的是刷卡系统,而不是钥匙。不过他觉得这栋建筑应该没变太多,因为他的房间非常老式,也很阴暗。至于床垫,感觉好像从饭店开始营业以来就没换过。

他躺到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回想起超过十四年前的科威特。每座城市都有颜色,而科威特是白色的。白色的外墙、漆成白色的混凝土、白色的大理石。天空被太阳照耀成一片白,男人全都身穿白袍。詹姆斯?巴尔选的停车场是白色,对面的公寓大楼也是白色。由于白色容易反光,所以四名死者当时都戴上了墨镜。四个人全都是头部中弹,但墨镜完全没破损,只是从脸上掉了下来。他们找到四颗子弹,而这就是破案关键。这四颗都是竞赛级168GR的全金属包覆艇尾型弹头,而且不是中空的,合乎日内瓦公约的规定。可见这些是美军狙击手使用的子弹,要不是来自陆军就是海军陆战队。如果巴尔用的只是战斗步枪、冲锋枪或手枪,李奇绝对查不出来。在战场上,除了狙击步枪外,所有武器都是使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规定的标准弹药,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会员国几乎全都参与了这场战役,若要从普通子弹追查的话,范围实在太大。然而巴尔却决定要用自己的武器,就这么一次真正杀人。因此,这些每颗价值十三美分的子弹成了追查到他的重要线索。

不过这件案子实在非常非常难处理,或许可说是李奇办案最仔细的一次。他运用了各种逻辑、推理、规划、策略、直觉等能力,最后还使用排除法,终于查到了巴尔,而这个总算看到粉红色血雾的凶手,在遭到逮捕时竟然显得十分平静。

他承认了罪行。

他的自白完全出于自愿,而且说得又快又完整,李奇完全不用逼问他。巴尔相当自在地谈论这次经验,然后问了些关于调查的问题,好像对办案过程很感兴趣。看来他还以为自己不会被抓到,永远都不会。他一方面因为落网而觉得苦恼,但另一方面又很钦佩李奇的办案功力。他在最后因为政治考虑而获释时,甚至表现得有些同情,似乎对李奇办案心血付之一炬的事感到抱歉。

十四年后,他却不肯认罪。

当时跟这次的案件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可是李奇还想不出来。这件事似乎是跟科威特炎热的天气有关。

格里格?林斯基用手机拨给齐克先生。他是齐克先生的手下。在称呼时,他不会只讲齐克,而是齐克先生,这么做是表示尊敬。齐克先生已经八十岁,不过要是有人不尊敬他,他还是能让对方手脚齐断。他就像只老公牛,仍然态度强硬,充满爆发力。正因为他态度够强硬,才能活到八十岁。如果少了这些特质,他只能活到二十岁。或者他顶多只能活到三十岁,因为他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疯,忘了自己真正的名字。

“那个律师回办公室了,”林斯基说,“李奇往第一街东边去。我待在原地,没跟踪他,不过他没进客运车站,可见应该是要待在城里。我猜他会去住大都会饭店,因为那个方向没其他旅馆了。”

齐克先生没说话。

“我们该采取行动吗?”林斯基问。

“他会待多久?”

“看情况。显然他是出于好心才留下来帮忙。”

齐克先生没说话。

“我们该采取行动吗?”林斯基又问了一次。

电话里一阵短暂的沉默,只听得见手机的静电嘈杂声跟一个老人的呼吸声。

“也许我们应该分散他的注意力,”齐克先生说,“或者阻止他。我听说他是个军人,所以他可能会有固定的行为模式。如果他要住大都会饭店,那他今晚不会待在饭店里,想都别想。这对军人来说太无聊了,他一定会去某个地方,说不定还是独自一人。所以,他可能会出事。运用一下你的想象力,把事情搞大一点。记得不要用自己人,而且要让这场意外看起来自然一点。”

“伤害的程度呢?”

“至少让他骨折。也许让他头部受伤,陷入昏迷,跟他的老友詹姆斯?巴尔躺在同间病房里。”

“那个律师怎么办?”

“放过她吧,暂时先这样。必要的话,我们晚点再给她惊喜。”

海伦?罗汀在办公桌前坐了一个钟头。她接了三个电话。第一个是弗兰克林打的,他要退出了。

“我很抱歉,可是你们一定会输,”他说,“而且我还有别的工作,不能再把时间花在这种拿不到酬劳的事情上。”

“大家都不喜欢这种没希望的案子。”海伦用婉转的语气说,她以后还得找他帮忙,现在没必要紧抓着他蹚这趟浑水。

“更别提还拿不到酬劳。”弗兰克林说。

“如果我有预算,你愿意回来帮忙吗?”

“当然,”弗兰克林说,“到时打个电话给我就行。”

接着他们便挂上电话,虽然这次无法继续合作,但双方都表现了适度的礼貌,也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十分钟后,另一个电话响起,是她父亲打来的,而且语气充满关切之意。

“你不该接这件案子。”他说。

“看来我也没什么选择余地。”海伦说。

“输也可能是赢,你懂我的意思吧。”

“赢也可能是赢啊。”

“不,赢就是输。这点你一定要搞清楚。”

“你曾经故意输过吗?”她问。

他沉默片刻,然后开始探听消息。

“杰克?李奇去找你了吗?”他表面上这么问,其实指的是我应该担心什么吗?

“他找过我了。”她保持轻描淡写的语气。

“他对这案子有兴趣吗?”他指的是我应该非常担心吗?

“他给了我一些值得思考的信息。”

“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讨论一下呢?”他指的是拜托告诉我吧。

“我们很快就会讨论到了,等时机成熟吧。”

他们继续谈了一分多钟,约好一起吃晚餐。他又试了一次:拜托告诉我吧。但她还是没说。接着,他们挂了电话。海伦露出微笑,她没说谎,甚至也没虚张声势,却感觉到自己现在真正参与了这件案子。法律就是场竞赛,而这就跟任何竞赛一样,需要打心理战。

第三个电话是罗斯玛丽?巴尔从医院打来的。

“詹姆斯醒了,”她说,“他不用再插呼吸器,已经脱离昏迷了。”

“他能说话吗?”

“医生说明天或许可以。”

“他会记得之前的事吗?”

“医生说有可能。”

一个钟头后,李奇离开了大都会饭店。他待在第一街东侧,朝北走向之前在法院附近看过的非名牌用品商店区。他要买衣服,穿起来更像本地人一点,但可不是像那些施工人员的工作服,而是比他这身迈阿密衣着更低调些的装扮。他在想下一站要去西雅图,到那里品尝咖啡,而他可不能穿着亮黄色衬衫在西雅图闲逛。

他找到一家店,买了条裤子,虽然标签上写的是灰褐色,但他看起来是军绿色。接着他找到一件几乎跟裤子同色的棉绒衬衫。他又买了一套内衣裤,还买了一双袜子。他在试衣间换上新衣,把旧的全丢进店里的垃圾筒。这身装扮总共花了四十块钱,他预计要穿四天。这样很奢侈,不过平均一天十元就能让他不用随身提着衣物袋,算起来还是很值得的。

他走出了饭店,往西朝着午后阳光的方向走。依现在的天气,他身上的衬衫显得太厚了,不过他可以卷起袖管,再解开上面第二颗钮扣,这样就行了。如果到了西雅图,这件衬衫就很适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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