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完美嫌犯》第六章(6)

完美嫌犯 作者:(英)李查德


 

“当时我们在交往,我自然会把一切告诉他。我们是同一阵营的。”

“你们只是沙漠中两个寂寞的人而已。”

“我们过得很愉快,在一起整整三个月。她是个好人,现在应该也是。我很喜欢她。”

“我不需要知道这么多,李奇。”

他没说话。

“这件事已经无法控制了。”海伦说。

“她不能把那件事说出来,她受到的限制比我还多。那件事还是机密,而她还在军中。”

海伦?罗汀没说话。

“那她怎么会在名单上?”

“是我的错,”李奇说,“我向你父亲提到了国防部。因为当时我不清楚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后来他一定开始四处刺探,我也猜他应该会找上国防部。”

“如果她把事情说出来,一切就完了。”

“她不能说的。”

“也许可以,也许她就是打算说出来。谁知道军队在搞什么?”

电梯铃响,大家开始往门口聚集。

“你得跟她谈谈,”海伦说,“她一定是来这里作证的,所以你得查出她会说些什么。”

“她现在大概已经是个一颗星的将军了,我不能要她把一切都告诉我。”

“想办法就对了,”海伦说,“套套你们的老交情。”

“我不一定想这么做。就专业军士詹姆斯?巴尔这件事而言,我跟她可是站在同一阵营,这点你别忘了。”

海伦?罗汀直接转身,走进电梯。

电梯在六楼打开,大厅内什么都没有,只看得见漆成白色的混凝土墙面,以及一扇通往气锁室的钢丝玻璃门。李奇看到门后有通往加护病房的标示,还有一男一女共两间隔离病房,两间普通病房,跟一间新生儿加护中心。他猜六楼一整层都是由州政府出资兴建的。这里让人不太舒服,感觉像是监狱与医院的完美合体,而这两种场所都不是好玩的地方。

有个穿着矫正委员会制服的人守在接待柜台,他搜了每个人的身,让每个人都签了张同意书。接着有位医生出现,带他们进了一处很小的等待区。医生年纪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很累,而等待区的椅子材质是钢管跟绿色乙烯基,看起来很像从20世纪50年代的雪佛兰汽车上拆下来的。

“巴尔醒了,头脑也还算清楚,”医生说,“我们判断他目前状况稳定,但并不表示他完全健康,所以今天我们还是要限制他的访客人数,一次最多只能让两个人同时进去,而且我们希望各位尽量长话短说。”

李奇看见海伦?罗汀露出笑容,他知道她为什么会笑。警方会一次派两个人进去问案,但海伦又必须以辩护律师身份在场,这样加起来就是三个人。也就是说,在医生的限制下,今天只有辩方能见到巴尔。

“他妹妹现在跟他在一起,”医生说,“她希望你们能等他们谈话结束再进去。”

医生离开后,海伦直接开口:“先让我一个人进去,我要向他自我介绍,然后询问他是否同意由我当辩护律师。接着,我认为应该让梅森医生看看他,然后再根据她的结论,决定接下来怎么办。”

她说话的速度很快。李奇知道她有点紧张,还有些僵硬。除了他之外,大家都是这样。除了他之外,大家都没见过詹姆斯?巴尔。巴尔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个未知的目标。他是海伦的当事人,尽管她并不怎么想接这案子。他是梅森跟尼布尔的研究对象,也许以后还会出现在学术论文上,替他们带来名望与声誉。也许他的状况是种需要命名的新现象——巴尔综合症。艾伦?达诺塔也是一样。对他来说,这或许是个值得研究的最高法院判例,说不定可以成为法律教科书里的一章,或成为法学院里的一门课。印第安纳州政府控告巴尔案。巴尔控告美国政府案。大家似乎都把期望寄托在这个他们从未见过的人身上。

每个人各自拿了张绿色乙烯基椅坐下。小小的等待区里弥漫着氯消毒水的味道,而且非常安静。附近只稍微听得见管线里有水迅速流动的声音,另一个房间内也隐约有电子仪器发出脉动般的声响。虽然大家都没说话,但每个人似乎都很清楚会在这里等很久,因此没人表现出不耐烦的样子。李奇坐在玛丽?梅森对面,端详了她一番。以专家来说,她相当年轻,整个人感觉很热情也很开朗,而且戴大镜框眼镜,好让其他人能清楚看见她的眼睛。她的眼神和蔼亲切,有种安慰人心的力量。不过其中究竟有几分是医生对病人的态度,有几分是她的真实性情,李奇就不知道了。

“你要怎么做?”他问她。

“怎么评估吗?”她说,“我会先假定他应该不是装的。能让人昏迷达两天这么严重的脑部伤害,几乎都会造成失忆症。相关的许多资料很久以前就有了。接着我只要看着病人就会知道。真正的失忆症患者会对自己的状况非常不安,觉得十分迷惘和惊恐。你能看得出他们是真的想记起以前的事。他们会希望能回想起来。如果是假装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你会发现他们刻意躲开有问题的那几天,在心理上逃避现实。有时候他们甚至在生理上也会做出反应,通常从一些特定的肢体动作就看得出来。”

“听起来有点主观。”李奇说。

梅森点头:“基本上是很主观,要证明对方是假装的,其实非常困难。你可以用脑部扫描显示不同的大脑活动,但扫描的结果也还是非常主观。催眠偶尔也很有效,不过法庭上一般都对这种方式敬而远之。我的工作就是用个人意见来评估而已。”

“那么检方会找谁?”

“就是找我这种人,我两边都帮过。”

“所以就是各说各话了?”

梅森再点点头:“通常是看谁的头衔比较长,陪审团就比较会听谁的话。”

“你的头衔很长。”

“比大多数人要长。”梅森说。

“他会忘掉多少事?”

“至少过去好几天的事。如果他是在星期六受到创伤,我想他应该不太可能记得星期三之后的事。而在星期三之前,则会有一段模糊时期,他只能记得这时期里的某些事,而记不起其他事。不过这是最保守的估计。我见过忘记好几个月的,有些时候病患甚至没有昏迷,光是脑震荡就会引起这种症状。”

“失去的记忆会再回来吗?”

“如果是前段的模糊时期,那就有可能。他或许能从最后记得的那件事开始往前回想,然后依序记起先前几天的事。他或许能记起先前发生过的一些小插曲。不过如果他要往后回想,那就困难多了。假如他记得最后一次吃午餐的细节,那么他最多大概可以回想到晚餐的事。假如他记得自己去看电影,最后或许能回想起自己开车回家。然而我们很难找出明确的界线,一般来说,他应该可以记起最后一次上床睡觉之前的事。”

“他会记得十四年前的事吗?”

梅森点头:“他的长期记忆应该不会受损。每个人对长期的定义并不一样,因为记忆要从大脑某部分搬移到另一部分似乎是种化学作用,而每个人的大脑都不一样。生物物理学对这种现象还不是非常清楚。现在大家都喜欢用电脑比喻人脑,但他们完全错了。人脑可不是硬盘或者随机存取内存,而是完全有机的。这种状况就像将一袋苹果丢下楼梯,有些会撞伤,有些不会。不过我认为对任何人来说,十四年都能算是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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