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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迎接新能源的革命(10)

石油枯竭的后天 作者:刘锋


当然,不合时宜并不是说一定就不可行。生物燃料、煤化工燃料替代石油可以成为某种特定条件下的权宜之计。如在巴西这样地广人稀、生物质资源极其丰富的地区开发生物燃料,当然也就不能妄加诘责;再比如在中国这样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石油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一定程度上开发煤化工燃料也未尝不可。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权宜之计只能是权宜之计,决不可作为长久之策,更不能全面推而广之。否则,由此衍生而来的粮食安全、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将远远超出能源问题所能考量的范围。就煤变油而言,用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另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本身就是不可取的,更不必谈及煤变油过程还需额外耗费大量的能量及水资源,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以及对周边环境的破坏了。煤变油项目如果大规模上马,仅环保问题就成为难以承受之重,其他如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就更不必详加提及了。2008年初油价100美元/桶时,不少上马煤变油项目的投资者还徜徉在巨额收益的憧憬中;2008年末油价40美元/桶时,煤变油已处于保本甚至亏损的边缘。如果以后社会进一步发展了,要求对煤变油企业的资源损耗、环境污染、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加以约束,课以相应的税赋。这些企业看起来就没有存活之路了。

相比不可再生的煤化工燃料,生物燃料的可再生性使得其开发和利用蒙上了一层诱人的面纱。在某些时候,生物燃料的开发经常被抬高至国家战略的层面,有些时候竟与保障能源安全这样的国家利益考量相提并论。事实上,国家安全是有优先等级之分的,能源安全固然重要,但粮食安全相比能源安全则是更大的安全,这对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中国、印度而言尤其如此。美国地球环境研究所莱斯特·布朗先生是生物燃料的坚定怀疑论者,作为横跨环境、粮食研究领域的双料专家。上世纪90年代他曾以《谁来养活中国》一文为中国人所熟知,该文就中国的粮食问题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启示,引发了国人的警醒与深思。布朗先生之所以反对利用农作物大规模制造生物燃料,因为他深入研究过生物燃料开发与粮食供应的关系问题。其中有一条重要的研究结论:如果用粮食制造生物燃料以供汽车之需,按照美国1英亩农田所产的玉米提炼875加仑燃料乙醇的技术水平,折算后约相当于1公斤谷物对应升生物燃料。那么一辆最普通的家用轿车加满一箱燃料需要耗用200公斤左右的谷物,这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半年以上的口粮。若按轿车平均三天耗费一箱燃料计,则一辆轿车日均所消耗的粮食相当于26位成年人一天的口粮。换句话说,如果某个人驾生物燃料车仅出行一日,那么他就需要近一个月不进食,这样才会弥补粮食消耗之缺。可见,就燃料消耗而言,人与车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上。妄图用人吃的燃料(粮食)填满汽车的“血盆大口”,本身就是自不量力的。再深究一步,目前全球汽车饱有量已接近十亿辆之多,即使其中的一半即五亿辆汽车完全依赖生物燃料行驶,那么便相当于全世界额外增加130亿的人口来分享粮食资源。这对全球社会无疑是巨大的噩耗,对自然生态环境更是灭顶之灾。2007年美国所产玉米的25%总计约1亿吨被制成了乙醇燃料;欧洲每年用于制造生物燃料所耗费的粮食与美国相当。欧美的“汽车吃粮”相当于全球5亿人的口粮被额外消耗掉。问题是,即使美国产出的所有粮食全部转化为生物燃料,也仅够全美国不到二成的汽车所需,根本解决不了美国的液体燃料紧缺问题,反而会引发粮食大范围短缺。2005年以来全球粮食价格一路攀升,生物燃料的大规模开发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之一。因此,有联合国官员才义正词严地抨击说,使用粮食生产汽车燃料是一项“反人类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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