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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篇: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1)

调查三农 作者:许宝健


应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双重身份”问题进行研究

上周,我在医学院读书时的同学从南方来北京出差,晚上我到宾馆去看他,顺便将本报刊登“透视农民看病难”系列报道的十几期报纸和将在1月26日刊登的调查报告(草稿)拿给他看,请他提些意见。

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这位同学的电话,说他当晚一口气将“透视农民看病难”系列报道全部看完,心情难以平静,希望晚上再和我聊聊。

忙完公务,我赶到宾馆时,同学也是刚从会场匆匆回来,我们就在房间里聊了起来。同学将报纸和调查报告一张张在床上摊开,从2005年11月14日的第一次报道,一直点评到2006年1月19日系列报道第20期。他说,“透视农民看病难”系列报道搞得非常好,从不同的角度将农民看病贵和看病难展现了出来,“现象篇”触目惊心,“原因篇”入情入理,“探讨篇”有理有据;调查报告也写得很不错,结构科学严谨,内容图文并茂,数据令人震撼,读后也有很多感想。但遗憾的是对卫生行政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没有专门的讨论,对目前一些地方搞医院管办分离的探索没有深入的报道。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双重身份卫生行政部门成矛盾“吸尘器”

我这位同学毕业后分配到医院搞临床工作,技术职务一步一步从医师晋升到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破格),行政职务一个台阶一个台阶从科室主任提拔为院长助理、副院长,前年调到一个地级市卫生局当医政处长。用他的话说,医疗界的事他很清楚,什么酸甜苦辣都“尝”过。

医政处是卫生局专门管理医院的职能部门,按理说全市大小几百家医院都要听他的号令,处长位高权重,令人羡慕。可这位同学却一肚子苦水。

同学说,群众无钱治病、有病只能硬挺,大多数情况媒体已经报道了,但也有没报道过的,比如医疗器械方面就有许多黑幕,一个3000多元的心脏支架患者要掏16万元;一个5万元左右的心脏介入手术,经销商就净赚2万元,真正的成本就可想而知了。患者用借遍亲戚朋友筹措来的钱看病,看着让人揪心,想着使人掉泪。当初定下了“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现在离这个目标还远得很。

大家指责卫生行政部门这完全可以理解,谁让卫生行政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双重身份呢,无论哪一种身份,责任都不可推卸。但是就因为这种特殊身份,才使得卫生局成为社会矛盾的“吸尘器”和群众抱怨的焦点。

被医院指责“胳膊肘往外拐”被病人说是和医院官官相护

同学继续说,现在工商、质监、药监等在省以下都是垂直管理,他们的监督工作不受地方保护的干扰,和监督对象没有什么利益瓜葛,即使被监督对象出了什么大纰漏,只要处理果断,一般不会受到多少指责。举一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现在全国矿难层出不穷,大家矛头指向的都是官煤勾结,有几个指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

卫生行政部门上下级之间仅仅是指导关系,机关的人、财、物都是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管理。换句话说,如果下一级卫生局对上一级卫生局的指示不执行,上级卫生局是没有多少硬办法的,采取组织措施更是天方夜谭。

从市卫生局来说,县及县以下医院是由县卫生局管理的,市卫生局一般不好直接插手。市卫生局直接管理的是市属人民医院、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十多家医院,这些医院院长都是处级和副处级,并不把科级干部放在眼里(本来是叫医政科,为了对外方便才改为医政处,实际上处长就是科长)。特别是市人民医院,院长同时兼市卫生局副局长,资格比局里分管医政处的副局长还老,我们每次去市人民医院检查工作感到左右为难。名曰检查,看上去是向院长汇报工作,赔着笑脸,毕竟乌纱帽是捏在人家手里。发现大处方、滥检查,也只能和医院中层干部说说,他们有没有汇报不得而知,反正是继续我行我素。

最难办的是医疗纠纷。病人对医院不满意找到卫生局医政处,我们也是无可奈何。病人的不满有的是服务态度不好,有的是多收费,有的是延误病情,还有的是治疗失误造成病人残废或者死亡。病人的投诉绝大部分是有道理的,我们也常常是拍案而起,想对医院严肃处理,还病人一个公道,但大多数情况是医院并不买我们的账,最后是不了了之。我们一方面被医院指责为吃里爬外,胳膊肘往外拐;一方面被病人说成是官官相护。现在群众对医院的不满都得我们来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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