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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幸福企业:概念、特征与基本假设(6)

创建幸福企业 作者:岳川博


北京有一家特种机械公司,它的创办人曾是北京市某局局长。这位年长的创业者在2005年个人投资创办了该企业,企业初期的发展十分迅速,当初投资200万元创立的小公司几年后就发展成为资产过亿元的大公司。为了对核心层进行有效的激励,他把部分股份赠予了两位年轻的重要助手。2010年底我们见面时,他又与我探讨要再将部分股份赠予现在的技术负责人。他说,当初投资时如果有人想拥有股份,拿点钱就可以办到,但现在公司资产数亿元了,内部员工没有人买得起,只能无偿赠送给关键的人员。除了赠予核心人员股份外,这位原局长还给员工设计了良好的激励机制,并注重营造一种优秀的文化氛围。他非常满意地总结道:“这比当局长的感觉好多了,我现在自由、自在,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让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快乐,也算有了点成就。虽然公司现在不算很大,但它给我带来的财富已经足够了,为什么一定要为自己争取那么多呢?让其他人也有所得,大家都会更满意一些,这样大家的目标也更加一致,企业这块蛋糕也可以做得更大。”我个人认为,这位原局长创业发展迅猛,固然与他的人脉资源有一定的关系,但与他的胸怀以及共同致富、共同幸福的理念更是分不开的。

3.幸福企业的“大同境界”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是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的一句名言。

达到“大同境界”的幸福企业,是那些少数胸怀天下的杰出企业。最近几年,企业在重视社会责任方面整体上有所加强,这是企业向“大同境界”迈进的一小步。

微软公司的创办人比尔?盖茨正在创办一个“大同境界”的企业,微软在引领信息技术变革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满足全球的需要,不断地创造标准,不断地创造财富,也不断地带动其产业链持续成长。不仅如此,作为全球最富有的个人之一,比尔?盖茨将辛勤创业所获得的财富回馈社会。2008年6月,比尔?盖茨宣布正式引退,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把自己580亿美元的财产全数捐给名下的慈善基金——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他说:“我和妻子希望以最能够产生正面影响的方法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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