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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早咨询 早应对(9)

怀孕一本就够 作者:金海豚婴幼儿早教课题组


5.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按照引起疾病的病原体即病毒种类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丁、戊型等几种类型;按照疾病过程的不同又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按照临床表现不同分为:黄染型、无黄染型、胆汁淤积型和重型。

温馨提示

如果打算怀孕,又不想把猫狗送走,为减少猫狗对怀孕的影响,最好的办法是先给猫、狗进行预防接种,保持清洁卫生,减少传染性疾病发生。此外,孕前进行弓形体相关抗体检查后如果呈阳性,应及时进行治疗,痊愈后再怀孕。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女性,应该在专业医院治疗后,遵从医生建议再怀孕。因为这些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宫内感染而成为新发患者或者造成胎儿发育异常,甚至死亡。

甲型和戊型肝炎是急性肝炎,表现为起病急,临床症状、体征及血清学改变明显,病程相对较短。积极治疗后,预后良好,一般休息3~6个月即可怀孕。

乙型、丙型及丁型多是慢性肝炎,隐匿起病,临床表现不明显,病程数年至数十年,病情反复发作,发作后迁延数月,治疗周期较长,经过复杂,预后较差。建议孕前全面评估肝脏功能,如果病情稳定,肝脏储备情况良好,可以在医生严密监护下怀孕。否则应该积极保肝治疗,最好请内科专家协助制订治疗方案,以便尽快恢复肝脏功能,改善生活质量。

不仅如此,这些类型的肝炎皆属于血源性传播疾病,在孕期,病毒具有通过胎盘垂直感染胎儿的可能。在分娩期,也有通过产道感染新生儿的可能。在产褥期,还有通过乳汁、唾液感染婴儿的可能,因此要格外重视这些病毒的母婴阻断措施。

Q:哪些夫妻应暂缓生育?

A:夫妻任何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尤其是各类病毒性感染,会导致基因突变,引起胎儿畸形,最好在治愈后再怀孕,至少也要等到病情稳定,停止药物治疗后怀孕。

妻子患有心、肝、肾等重要脏器慢性疾病和糖尿病,尤其在这些器官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患有梅毒、淋病等性传播性疾病,要到正规医院进行彻底治疗后再怀孕。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时,应向医生咨询,确保安全后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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